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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64)+番外

苏锦之摆正脸色,很严肃地说道:“没有。”他不过是在拯救深陷于寂寞深渊的拯救总目标而已。

吕钰琪拍着胸口松了口气,小脸红红地对苏锦之说:“宋锦之……高考结束后,咱们大家就要分开了。”

苏锦之“嗯”了一声。

她又继续说道:“我的生日在高考结束后的第六天,你能不能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呢?”

严嵘闻言马上揽住苏锦之的肩膀:“能啊,咱们吕大美女的生日聚会怎么能不去?宋锦之不去我都得拖着他去!”

“我还没邀请你呢……”吕钰琪小声嘟囔着,但她还是期待无比地望着苏锦之,希望他能同意。

苏锦之原本想要拒绝的,但是他瞧着人家小姑娘干净明亮的一双大眼睛,就忽然舍不得让她难过了,反正生日聚会后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填志愿了,那个时候大家才是真正的各奔东西,再难相聚。于是他点点头答应道:“好,我会去的。”

吕钰琪忍不住笑开了,可爱的小虎牙露在外面,苏锦之看着她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多么健康可爱的一个地球人啊,她没有机械器官,没有人造外貌,在未来星际可是很难见到这么健康的地球人呢。

下午放学的时候,开车来接他的只有宋明轩一个人,石峻不在。

宋明轩帮他小养子背着小书包,又亲自给少年开了车门,为他系上安全带,俯身想要亲少年时却被他避开了。

“爸爸,这里人多。”苏锦之提醒他。

男人闻言停住动作,转而在他头上揉了两把,笑道:“好的,爸爸知道了。”

宋明轩今天没直接带着他回家,而是开着车朝着一个方向而去,原来他早上说要接他去别处吃饭那件事是真的。

苏锦之问他:“爸爸,我们要去哪里?”

“今天慧妈请假了,不在家,爸爸带你去外面吃饭。”宋明轩转过头,安抚地对他笑了笑,“再顺便和你说些事。”

到了饭店,人家老板早得了消息亲自出来迎接宋明轩,结果宋明轩下车后转身抬腿就往后座的位置走给苏锦之开门,牵着他的手往饭店里走,言行举止十分亲昵。

“这位是……”饭店老板有些好奇地看着苏锦之,他可没听过宋明轩身边出现了什么情人啊。

宋明轩笑了笑,低头在苏锦之发旋上吻了一下:“这是我小儿子,宋锦之,今天带他过来吃饭。”

饭店老板顿时了然,心想着宋明轩宠爱他小儿子的传言果然名不虚传,不过大家也都心照不宣地知道,这孩子不是宋明轩的亲生儿子。

他和所有宋家人长得都不一样,眉眼之处没有一处相似的地方,遗传是种很好的证据,能够证明血缘之间联系的紧密或是疏远。

宋明轩订的餐桌在楼顶,饭店老板之前还以为他会带着女伴之类的人来用餐,所以餐桌布置得有些暧昧,不过这正得宋明轩心意,菜上齐后他就让老板下去了。

桌子不大,毕竟这是给两个亲密的人准备的。

宋明轩坐在他的对面切着牛排,而苏锦之低头看着被摆在自己面前冷盘肥鹅肝有些发怔。

那是一片约有一厘米厚的浅栗色的肉块,周围裹着一圈淡黄色的鹅油。据说肥鹅肝切下去的感觉,就和奶油一样细腻柔滑,吃到嘴里更是鲜嫩得入口即化,只要尝过一次就再也不会忘记,那味道能使你愿意用一切来换取第二次吃它的机会。

因此有人说,这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肥鹅肝。

星历3000初,地球上的残存的人类开启了一项新的计划,被地球联邦中央称为“神祗”的计划。他们用外星异兽的基因改造地球上的原始人类,为了获得更加强大而完整的基因,他们甚至逼迫一些女性和异兽进行交配,为了保证新生的混血种的顺利出生,他们会用最昂贵的食物饲料喂养母体,将母体养得白白嫩嫩。

孕期一旦结束,有些温和的新生的混血种可能会以顺产的方式出生,但那种机会少之又少;而狂暴的新生的混血种则会直接撕裂母体,破肚而出,肠子内脏血液和血腥的新生儿会在那一刻混杂落满一地。

苏锦之望着这块肥鹅肝思绪渐渐往回飘远,浑身止不住的打颤,额上满是冷汗,眼睛惊恐地瞪大,在他逐渐模糊的视线里,他似乎看到了那极为血腥而惨烈的一幕——

“看啊,这是人类未来的希望!”那些人围绕着那个浑身血污,没有一点人类痕迹的新生儿喜笑颜开,母体被肥厚的脂肪包裹着的内脏就在他们脚下,有个人低头看了一眼,脸上的笑容竟然带上了一丝垂涎,他捡起地上一块黄澄澄的油肝,回头看着自己:“锦之你看,肥鹅肝啊!”

是的,他们称呼那些母体为“鹅”。

苏锦之捂着自己的耳朵近乎哀嚎地惨叫一声,随后弯腰跑向一旁的花坛处吐了起来,恍惚间,他似乎听到一号叹了口气,又听到零号低低的一声“失败了”。

但再一细听,他整个脑袋就像要炸开一样剧烈地疼了起来,于是他只能抱着头蹲在地上低低地哭着。

宋明轩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赶紧跑到他身边扶他,语带担忧地问他:“锦之,你怎么了?”

苏锦之抱着他,惊恐地指着桌面:“它、它……”

宋明轩顺着他的手指一看,笑了笑问他:“怎么了,锦之不是最喜欢吃草莓蛋糕的吗?”

“那是草莓蛋糕?!”苏锦之拔高了声音,甚至有些尖利地问道。

宋明轩拉着他的手走到桌前,苏锦之有些抗拒,一直往他怀里钻,甚至不敢看桌面上的东西,宋明轩只能低头在他脸颊边安抚地亲吻,然后说道:“看,就是草莓蛋糕啊。”

那里放着的确是块草莓蛋糕。

苏锦之放松紧绷的身体,缓缓呼出一口气,随后就想不起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害怕一块草莓蛋糕。

他坐回原来的位置上,发现自己握着叉子的手有些抖,声音也是轻飘飘的:“爸爸,你带我来这里要和我说什么呀?”

宋明轩对他笑了笑,深灰色的眼瞳里带着浓浓的爱意:“没什么,下次再和锦之说吧。”

这顿饭吃的苏锦之莫名其妙,然而更令他莫名其妙的是宋应楚原本为-30/100的拯救进度值忽然涨了,涨到了20/100。

回家后在玄关处,宋明轩逮着苏锦之穿毛绒拖鞋,不许他打赤脚,慧妈期间来和宋明轩说了几句话。

苏锦之就坐在一边的小椅子上等宋明轩顺便偷听,慧妈话里大致的意思就是大少爷回来了,但是老爷和小少爷都不在,所以他一个吃了晚饭后就上楼了。

苏锦之问一号:“我葛格是不是有毛病?就喜欢一个人孤独的感觉?”

一号:“是挺有病的。”

苏锦之“啧”了一声,拍掌道:“我知道怎么拯救宋应楚了,他这个人就是贱!我以前对他那么好一点也不在乎,现在冷落他两天他就知道我的好了,我就应该和我阿爸继续恩爱!气死他!”

一号道:“不,他只是要订婚了。”

苏锦之:“……”他怎么不知道这事?

一号继续说:“好像是因为她不在乎宋应楚的身份是宋明轩不宠爱的养子,所以宋应楚才打算和她订婚。”

苏锦之感叹:“真爱啊,难怪让宋应楚开始热爱生命了。”

一号提醒他:“他现在找到了真爱,可能再过几天就要使计公布你和他的真实身份了。”

苏锦之无所畏惧:“我不怕,我阿爸那么爱我!他不会抛弃我的。”

一号说:“宿主你开心就好。”

苏锦之跟着宋明轩哒哒哒地上楼,丝毫不受宋应楚要订婚了这条消息的影响,晚上继续玩他们甜蜜蜜的游戏。

不过这一次宋明轩似乎不打算再继续浅尝辄止了,他用沾了透明滑腻液体的手指一边开拓着少年的身体,一边咬着他的耳垂,压低声线,用低沉沙哑的嗓音勾引他挚爱的小养子:“锦之,你爱爸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