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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有今日(29)

还在气头上的人狠狠地拍掉了他的手,对于他的示好丝毫不领情,好在咳了这么久,终于舒服了一些。

她重新站直了身子,脸颊上的那抹粉色还没有完全褪去,嗓子也咳哑了,怒道:“盛总很喜欢吃霸王餐么?既然都知道我的经济状况不好了,工作和钱,你至少也应该给我其中一样吧。”

和他相处了这么多年,虽然时今不敢保证自己对他了如指掌,但是该清楚的东西都非常清楚,知道他最不喜欢两种人。

一种是贪得无厌的,一种是总是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

在感情里,她属于后者,于是最后输得一败涂地,如今在生活中,她却巴不得能够变成前者,迫不及待地想要被他讨厌。

可是对于盛崇司而言,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喜欢或是不喜欢什么,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讨厌的和不讨厌的,以及时今喜欢的和时今不喜欢的。

只是时今并不知道这些,所以见他又迟迟不说话后,还以为自己的策略成功了,略表遗憾道:“如果盛总不愿意的话,那就没办法了,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对我动手动脚的了。”

闻言,盛崇司从那双明亮的眼眸中回过神来,微垂着眼睫,脸上的神情被昏暗的光线模糊成了一团,让人看不真切,唯有声音真实而清晰。

“我有的都给你,怎么样?”

这一刻,一切皆虚幻,他只想抱着他的姑娘睡个好觉。

第13章 第一十三日

正月十五这天,一连下了好几天小雪的天气难得放晴,按理说应该是一大家子一同出游的好日子才对,可惜被资产阶级压榨的人还被迫坚持在工作岗位上。

这几天童刚一直忙着加班,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早上的太阳了,要不是被盛崇司一大早叫到办公室,他这会儿估计还在家里倒头大睡。

一想到这儿,他又不自觉地打了个超大的静音哈欠,安静的空间里只听得见翻动纸张的声音。

坐在办公桌前的男人正在专心看文件,清透的阳光落在他的侧脸上,以高挺的鼻梁为界,衬得还陷在阴影里的另外一半更加立体深邃。

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抬过头,却在这时忽得嗓音平静道:“这份工作让你很累么?”

“……”完了,怼天怼地怼空气的人格又上线了。

刚准备打第二个哈欠的人立刻闭上了嘴巴,看着桌子上叠放得整整齐齐的糖纸,觉得自家老板很有可能又到了每个月都有的那么几天。

脾气阴晴不定,易怒,惹不得,吃不停,而且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西柚味的水果糖应该是时今最喜欢的口味。

唉,看来他又低估了这个二傻子的能力,没想到她无形中又改变了世界。

当意识到这个重要的信息后,童刚更加想不明白刚才接到的新的工作任务是什么意思了,于是难得没有无条件去执行,而是提出了一些异议。

“老板,你让我去做的那件事真的对时……那个二傻子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么?”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自从前几次拍马屁屡屡失败,他现在连时今的大名都不敢提了,甚至把“十斤湿巾什锦”之类的谐音也通通列入了黑名单,从此以后一律用“二傻子”代替。

闻言,盛崇司不再无视童刚,合上了面前的文件,再把笔帽盖好,而后双手十指交叉,闲闲地靠在椅背上,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反问道:“你当年进公司是走了谁的后门?”

“……”这和他们的聊天内容有什么关联?

完全凭借实力上位的人没有听懂这话,反应了一小会儿才明白过来这是在质疑他的能力的意思。

尽管他很不想承认这一点,但是现实总是这么残酷,因为他的事业生涯中确实有这么一个污点,能够当这个助理全都是靠——

“二傻子的吧。”

其实童刚一开始进diss的时候,的确是靠自己的能力没错,可惜那时候还不是盛崇司的助理,只是后来凑巧赶上了公司招助理,他也去试了试,结果居然一试就中了。

不过这事儿倒是和人事部没多大关系,完全就是时今在变相负责,他能够上位成功也显然是因为他属于第三种类型,时今喜欢的。

而盛崇司听了这个回答,也不难理解近年来童刚的各种不长脑子的行为了,毕竟物以类聚,他简直就是养了一群蠢东西。

然而让人不爽的是,其中一个蠢东西的翅膀居然长硬了。

这个认知让刚刚崭露头角的笑意还没有渗进眼底就消失殆尽,盛崇司的眉目微微一敛,神情又回到了以往的冷漠,从一旁烟盒里抽了一根烟出来,道:“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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