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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弓记(314)

人呢,得了些就得失了些,搅乱了风烟,打乱了“历史”,就要失去不想失去的,可为什么让她失去黄励诚!为什么!天下那么多蠢如猪狗的人都苟活着,为什么黄励诚死了!他死了!天下人凭什么还活着!凭什么!都得死!都得死!都得死!火器所伤……定是那些人做的,定是那些吃里扒外运权谋的狗东西做的,搞大小虎的案子,逼父亲回京,又用各种事绊住父亲的腿,分明是吊虎离山!他们都得死!还有姓乔的!要不是他犹犹豫豫想要利用这个又想要利用那个还想要斩草除根,江淮回来的时候就能清除袁党,黄励诚又怎么会死!死!他得死!

云凤尖叫了一声,坐了起来,胸口像是有一团火在烧,脸上却平静很多。

“姐姐!”云雀握住云凤的手,“姐姐,你没事吧。”

“没事,我没事了。”她平静地说道,甚至露出了一丝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黄励诚的死和云凤的黑化是早就确定的,所以——对不住了。

☆、第151章 养寇

云凤晕迷后, 雷霆安置好女儿,让妻子,次女和丫鬟们好好照顾,拿着密报进了宫。一路上他半是担心女儿,半是担心军报中提到的火器。

军报中说的清楚, 冬季天寒, 戎人迁入冬季草场, 黄励诚本来是带着轻甲军历行巡查, 顺便见一两个线人,出事是在回程时,出关之后,大片都是草场, 只有一块地方有一处丘陵, 有些奇形怪状的石头, 有风吹过的时候声如鬼哭,戎人和汉人牧民都称其为鬼哭山,轻易不愿靠近, 黄励诚他们久经战阵,不信鬼神,因那里僻静不易被干扰, 经常会在那里小憩,谁知那次竟中了伏。

敌军都穿着戎人的衣裳,戴着戎人常戴的狼头帽,用的却是只有大齐朝才有的火器轰天雷, 居高临下轰天雷如雨点般强攻之后,一百人的轻甲军死伤过半,黄励诚本来没有受伤,他发觉中伏,组织能动的兄弟救护伤员上马突破逃生,在掩护众人送伤员离开的时候,被轰天雷击中,重伤倒地,未回到大营就气绝身亡。

整场袭击中,那些人并未与轻甲军短兵相接,而是得手之后,骑马便逃,轻甲军失了主将又损失惨重,深怕中了诱敌深入之计,没敢去追,而是回了西大营。

雷霆越琢磨这事儿越像阴谋,有人有意想要害死黄励诚,而且为什么那些人有如此多的轰天雷?他们虽为了挑唆戎人内战,贩运过去一批轰天雷,但是那批东西的主人正在几百里外的冬季牧场,比起袭击大齐朝的军队,他更想用轰天雷抢占堂兄最肥美的牧场和最美的女人,就算是他们判断失误,那人狼子野心,用轰天雷这么金贵的东西,不用来攻城而是用来对伏轻甲军,得不偿失。

他一路上思来想去,不知不觉就到了宫城外,侍卫拿了腰牌和紧急军情给守宫门的羽林军看,羽林军不敢怠慢,立刻派人进去禀报,乔承志知道雷霆半夜来了,晓得是有紧急军情,赶紧叫人跑着去请雷霆进来,自己换了衣裳到勤政殿等候雷霆。

见了紧急军报之后,乔承志想的是——“戎人如何获得了火器?”火器在这个时代相当于现代的□□,大齐朝是第一个掌握了□□的国家,虽说所谓火器不扩散跟现代的核武不扩散一样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在五十年之内乔承志不想让大齐朝之外的人得到火器……

“陛下您忘了吗?今年三月时,臣曾在密折中奏报,戎人老王年事已高怕不久于人世,他共有六子,长子枭年富力强势力最大,幼子灰狼最受宠爱,戎人的规矩是幼子承父业,长对弟弟不满已久,当年老王是杀兄弟继位,他的侄子名叫兀龙的娶了另一国的公主,亦是势大……”

“嗯。”乔承志点了点头,戎人是典型的北方游牧民族,还处于奴隶社会,大位之争却跟权利的游戏似的,乱得很,勉强联合在一起了,最多十年二十年又会分崩离析。

“兀龙的乳母是汉人,当年他父被杀,是乳母带着他孤身逃走,九死一生把他送到外祖母家,又一手把他带大,他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会写汉字,仰慕我大齐,想要与大齐世代友好通商,对我大齐的商队亦是极优待,臣以为他是可争取之人。”

“朕也这么觉得的。”

“他的领地和老王长子的领地最近,双方时有冲突,老王长子又抢夺了他的爱妾,让他怒不可扼,新仇旧恨加在一起,他立誓诛枭。他曾问过商队,可否能替他寻得一些武器……”

乔承志想起了此事,他跟雷霆都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兀龙的势力是戎人中第四大势力,与老王父子又有血海深仇,当初老王做的事不地道,惹得别的小部落不满,兀龙人望极高,贩卖武器给兀龙,是他们君臣商议好的策略,“但未何要卖火器给他?”当时说好了,强驽不卖,火器不卖,不要钱只要马,以物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