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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差十四年(264)

作者: 林子周 阅读记录

她还是很受用的。

她喜欢杜思人热衷于看她的眼睛,亲吻之余,总在动作的时候,很温柔地看她。

杜思人会问,有足够的耐心,亦不是踌躇不前令人不耐的类型,心思敏感的人,好像在这方面也颇有掌握节奏的天赋。

林知鹊终于挣扎着起身,扯来一件衬衫披上,有点凉,她瑟缩着环抱自己,走出房间去找水喝。腿居然软得打颤。她清清嗓子,连声音都是哑的。

她恨得咬牙切齿。结果并没有力气咬牙切齿。

凉水灌过喉咙,令她的倦意褪去一些,身体的每一寸都还留有余韵,残存着十足的珍惜与渴望,让她回忆起日夜以来自己被爱意漫过全身时的快感。

中午的时候,杜思人在楼上收拾行李,她在厨房,漫不经心地洗碗。因此杜思人忽然从身后吻她的耳廓时,她竟难以自持地抖了一下。

都已经日上三竿,仍不能放松警惕。

她的手自她的腰腹向上试探,却始终停在过于有分寸的地方。林知鹊关掉了水龙头。然后,她将她翻过身来,用鼻尖蹭蹭她的鼻尖,伸手到她的脑后,摘下了她扎头发的皮筋。

林知鹊问:“……我现在逃跑还来得及吗?”

杜思人满脸真挚地答:“你可以选,在楼上,在楼下,还是在沙发。”

她本来是要坚决拒绝她的,但,她居然提议要在沙发。

她不堪诱惑,又没出息地妥协了。

杜思人的眼睛过于清澈柔和,简直是另种意义上的当代妲己,善于用爱意来魅惑人心。

这下好了,妲己去出差了。

林知鹊喝了水,才发现冰箱里多了不少东西,甜牛奶、蛋糕西点、新鲜的水果蔬菜、鸡蛋、新鲜包的抄手,还有分切好的卤味等简易肉食。大概是今早杜思人托人随剧本一起带来的。

她随便找了些即食的来果腹,一边吃,一边走回房间去上网,走半路,面包的渣子便掉了半路。

她低头去看,然后不以为意地接着走。

反正杜思人不在,她与蚂蚁都对此没有意见。

唯一不同的是,蚂蚁是不会想念杜思人的。

当然,她也不是那种没事干成天在家一心盼人归的望妻石。

林知鹊在电脑前坐下,翻出她妈妈的身份证,边喝着甜牛奶,边上网订了一张前往华东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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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本更除开头结尾的承启剧情之外毫无意义,仅供大家假日消遣:)

第97章 22-1

2008年的37岁熟女有可能是什么样子?

一件玫色的针织打底,搭白色马甲短褂,棕色墨镜,再来一条橘色的薄丝巾,另加一头在旧居民区附近门口转着三色灯管的美发厅里用廉价药水烫出来的泡面般的卷发,难得出远门,因此还化了过分艳丽的妆。

林知鹊在华东落地时,就是上述打扮。

行头都是她特意照着她妈妈当年的穿着置办的,不过,为了掩去年龄差距,可能有些用力过猛。她还照着身份证上的照片仔细画了眉、修饰了唇形与脸型。

她叫林兰。天塌下来她也是叫林兰。

她这样想着,脸不红气不喘地通过了机场安检。

北京奥运会才结束没多久,华东机场就到处都是2010世博会的宣传,世博中心的模拟效果图在LED屏上拔地而起,有个小男孩拽着他的父亲蹲在那跟前一遍一遍地看,林知鹊站在手扶梯上望了一眼,没有驻足。这于她来说,并不是展望的盛景,而只是过往的闪回。

已过了十月中旬,她停留在2008有半个多月了。

这半个多月,除了谈恋爱,她居然什么都没干。算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绝无仅有的体验了。

她走过一片钢化玻璃墙,扭头去照了照自己的身影,这头卷发看起来过于碍眼,她摸了摸,因是刚刚才烫的,质地干燥,还有些硬。不过这种廉价的烫头药水,大概洗个三四次便会复原了。如果杜思人回来的时候还没有复原,她就恐吓杜思人不准嘲笑她。

也可能她等不到杜思人回来了。

前几日,在去徐文静婚礼的路上,杜思人提出假设,如果她与16岁的自己相遇,但地点并非锦城的老房子,穿越还会发生吗?

试试看就知道了。

如果可以,最好能够掌握在两个世界来回的方法。

手机收到的最后一条短信是一个小时前,杜思人发来的:“我开工啦。你在忙什么呢?”

再往前还有好几条,是杜思人分享自己吃了什么早饭、今天要拍什么戏。

她下了飞机才看到,看完,没有回复。

她察觉自己在心虚。

她一向都是这样,从小到大,长长短短的数次亲密关系中,对方给她的统一评价是:我行我素。“你为什么不先跟我商量?”“你要出国交换,那我呢?我怎么办?”“你接受那个offer为什么不先告诉我?我以为我们会一起考研的。”类似台词她听过许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