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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和偏执互撩的那些年(182)

作者: 从此菌不早朝 阅读记录

待到停下时,系统A已经感觉眼前的黑不是黑,眼前的白不是白。

秦瑾晟:“把剧情发过来。”

系统A垂死病中惊坐起,连忙把这个世界的剧情发给秦瑾晟,只求分散一下秦瑾晟的注意力。

秦瑾晟快速扫过剧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他又是炮灰。

这是一个架空的时代。

在这片土地上,有五国分别接壤,分庭抗礼。

其中,卯国和辰国两国地势偏僻,占地面积很小,经常在“附属”和“独立”的界限边缘徘徊。

午国,未国和戌国这三国占地相对更宽广,且常常因为边界问题交锋,边陲地带摩擦不断。

而原主所在的午国,地处于未国和戌国的中间,同时也是占地最广袤,资源最富饶,兵力最强盛的国j。

以上是剧情的大背景。不过,这主要剧情却不是在国与国之间的交锋制衡上,而是以一个魂穿过来的人为主要视角,讲述了一个励志少年在乱世之中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这本身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原主却是主角受杨逢韵走上人生巅峰路上的大炮灰之一,这对于秦瑾晟来说,就很成问题。

杨逢韵是在三年前魂穿过来的,而魂穿到了一个庶子身上的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嫡母斗智斗勇,和父亲的其他小妾斗智斗勇,和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斗智斗勇,甚至还要和府中的奴才们斗智斗勇,最终成功分家出去,从此走上了做什么赚什么的创业路。

前面这段剧情并没有原主什么事,因为原主是主角受杨逢韵在赶路的途中捡到的……乞丐。

是的,乞丐。

主角受是在途径一个难民区时,捡到原主的,彼时原主穿得一身破烂,走在难民中间,只因他身材魁梧,在人群中十分突兀,而主角受当时又正好缺一个力士给他抬行李,于是主角受一眼就看中了原主。

事实证明,原主确实很有力气,就是脑子不太灵光,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也不懂言语,只知道肚子饿了就要找吃,谁给他吃的他就帮谁做事。

杨逢韵原本只是想雇他当个短工,卖完那一批东西就把他打发走,可看见原主勤劳肯干,就力排众议地将他留在了走商队伍之中。

杨逢韵带着商货进皇城,在剧情里的意义很重大,因为杨逢韵将会在这里遇见主角攻,并且和主角攻展开一场甜虐甜虐的爱情。

原主身为一个傻子,无论是对主角攻受的爱情还是事业都构不成什么威胁,而且他是主角受捡回来的,替主角受干活儿,勉强算是主角团的成员之一,在这么一个种田赚钱发家致富的大长篇里,活过几十章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就算是水字数都应该能水得过去,但偏偏……原主早早就领了盒饭,在主角受的眼泪中闭上了眼睛。

说实话,秦瑾晟在看过剧情之后,觉得这原主能活到那一步才死,已经是非常命大了。

因为这原主存在的使命似乎就是为了替主角受挡刀。

自原主被主角受捡回来之日起,原主不是在挡刀,就是在挡刀的路上。

他不是在救主角受,就是在救主角受的路上。

之前经历过的那些就不用说了,光看今日,秦瑾晟刚进入这个身体,就是在原主刚刚从江水急流里,把主角受救起来的时候。

主角受因为某些原因,得了皇上召见,今晚需要进宫赴宴,结果晚宴中途遭逢刺客行刺。

刺客的目的是皇上,但是杨逢韵却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竟然冲上去帮皇上挡刀,那可是皇上,皇上身边藏着多少的暗卫和死士?哪里用得着他一个不会半点武功的人来挡刀?

当然,刺客的刀并没有落在杨逢韵身上,而是落在了挡在杨逢韵身前的原主身上。

经此,杨逢韵得到了皇帝的器重,商路更为通畅。

受伤的是原主,得赏的是主角受,这还真没处说理,毕竟在其他人看来,原主就是主角受的家仆,而且还是个傻子。

午皇极好面子,当然不会承认自己其实是被一个傻子救了,自然将赏赐落在主角受的身上。

除了江水救人和御前挡刀之外,还有很多事,虽然危机的情况各不相同,但事情的结果总是惊人的相似。

无论主角受是被下药,被投毒,被捅刀,被偷袭,被殴打,被抢劫,被绑架,被火烧,被水泡,被推下悬崖……等等等,最后兜兜转转,受伤的总是原主。

主角受则总是守在原主的病床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着一成不变的话:“傻子!你一定要好起来啊!”

或者换汤不换药——

“傻子!我绝对不会让你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