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老男人的追妻火葬场(69)+番外
我想要自由。
这样,我就可以做回你的老齐。
那个在漫河里,什么都不用去想,只是和你安安静静待在一起的老齐。
作者有话说:
齐老狗虽然没长嘴,但长手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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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齐老狗证明!他也在不遗余力的朝着阿荀走去!
第37章 情愿(五)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封信没有送到你的手上, 还是因为我的信写的太糊涂,依旧让你觉得我是把你扔下了。
这三年来,没有一天, 我不在为了能做回你的老齐而努力。
我想,是我太没用了。
花了这么长的时间, 才重获自由。
我不应该就这样闯进你的世界里,苍白而又无力的呼唤你回到我的身边。
是我愚蠢的可笑。
这个时候和你说这些, 显得是那么的不合时宜。
说实话, 我真的不喜欢那匹斑马, 但, 如果你觉得,和他在一起是开心的, 幸福的, 我也祝福你们。
从前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祝福你和别人,我甚至想过是不是让陆家丢个几十亿陆之洲就会不和我争了。
现在想想,自己真的是被冲昏了头, 居然可以幼稚到这样的地步。
就像陆之洲说的, 我居然愚蠢到想用钱来作为爱情的筹码。
阿荀,我总是逃避,把我们之间的问题归结在别人身上, 却忘了最根本的问题是:
你已经不爱我了。
错过的时间和人是不会等我的。
所以, 我写下这封信。
不是在谋求什么, 我只是希望,可以让你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痛都消掉一点, 一点也好。
我希望你可以一身轻松的去好好的生活, 去好好的爱。
也告诉你, 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啊。
只是好可惜, 你爱我的时候,我只是一个愚蠢到不行的蠢蛋。
让你和一个没有自由还又老又蠢的我一起,浪费了你最美好的青春。
很抱歉。
好在现在,也算是及时止损了。
我会让人把修好的玉坠和一些杂七杂八的玩意送到木宅,没有别的意思,就当是我的请求。
我是不会舍得把它们丢掉的,可我如果把它们留着,我怕我哪天又会抽起风来打扰你。
送给你,无论你是选择把它们放在库房里吃灰也好,还是选择把它们丢掉,都没关系。
阿荀,再见啦。
我知道你也许不会想我,甚至会开心甩掉了我这个瘟神。
但我依然想最后和你说一句。
我爱你。
----老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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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邮件总共有一千九百三十四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不会超过四分钟。
可木荀却足足看了半个小时有余。
信里的每一句话,都在他的心底激起千层浪。
他一直以为齐知节不愿带他去岚京看雪,是因为他从来没把自己和他放在同等的位置上。
他一直以为齐知节对自己,就像对一块他自己喜欢的玉石一样。
喜欢的时候捧在手里用心呵护着,不喜欢的时候就扔在橱柜里不再搭理。
可他从没有想过,他不把自己带在身边,不承认他是他的谁,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不愿意让木荀因为自己而待在那座常年冰封的城里。
木荀不由自主的掉了眼泪,一滴又一滴,落在早已熄了屏的手机屏幕上。
他的确没有收到齐知节说的那封信。
他收到的,只有齐知论几句嘲讽到极致的话语和一笔像是在侮辱自己的钱。
想到这,他便觉得快要窒息。
他恨了这么多年,到头来才发现,或许齐知节也没有错。
全然是因为那封不翼而飞的信。
他将手机死死捏在手里,除了季知论,他想不到还能有谁在里头从中作梗。
别的他都可以算了,可这件事,他必须要弄明白。
他这么多年来的恨,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
季知论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有朝一日会在自己的家里被人堵截。
他正打算去车库里倒车,就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几个壮汉给按在了墙边。
他还以为是泽华的对家亦或者是什么亡命之徒想要绑了他勒索泽华。
却没想到会是木荀。
男人穿着带着中式的黑马褂,盘扣是金线所致,纯白色的袖口往外翻出,悠哉悠哉的走到了季知论的跟前。
“你疯了?木荀。”季知论被死死的按在车库的白墙上,因为脸被压在墙上活动不了面部肌肉,他连说话都困难。
“季知论,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不如实回答我的问题,我敢保证,我会让你们季家去岚京大桥下捞你。”木荀的语气冰冷,没有波澜的说出这一段话来,连威胁的意思都没有。
可越是这样,越是让人觉得,他说得出,就能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