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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造反吗(26)

作者: 金烬子 阅读记录

她向重明报以感激的一笑,他则同样以微笑表示回应,而后两人均无言语,气氛再次陷在诡异的沉默之中。

不知为何,乐岚一向是个话多且外向的大胆姑娘,向来没有怕过生,也鲜少会觉得尴尬,但在重明身边,这人却总是给她一股若有若无的强大压力,让她时不时就忍不住自我检查,是否有哪些地方不合规矩。

他的性格又沉静寡言,似乎一切尽融在不言之中,让乐岚觉得自己一开口就是唐突,一讲话就是冒昧,举手投足都显得粗鲁无比,强行拿捏姿态又难免矫揉造作。

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同这样的人打交道。

她不禁看了重明一眼,心下嘀咕:怎么长得这样好看的人,偏生养出来这般寡淡的性子呢?

她这一眼挑的时机十分不好,因为恰巧重明同时也看向了她。

四目相对,气氛顿时更加诡异了。

乐岚咳嗽一声,决定还是主动打破沉默,暖一暖场,便问:“殿下这么晚还要出行,不知是要往哪里去?”

重明道:“自然是回东宫去。”

乐岚:“……”

顿了一顿,她干笑道:“东宫啊,说起东宫……”

她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重明又道:“回宫之前,自然先将郡主送回府上。”

乐岚愣了一愣,旋即意识到自己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她是傻了才会觉得太子会一路把她捎回宫里,对于今夜之事详加盘查,她还为此担忧了那么一瞬间。

她哑了片刻,顿时为自己的多疑感到无比羞耻。

太子是太子,皇后是皇后,皇后有野心不假,但怎能将太子也一概而论?

好歹人家还救了自己一命呢!

车厢转了一个弯,果然掉头朝着来时的方向去了,不多时,将军府门前惹人瞩目的两盏大灯笼已然在望。

乐岚向重明道过了谢,下车同他挥了挥手,瞬间意识到自己的举止又出了格:

哪有大家闺秀跟人挥手告别的?

但转念又想,也没哪个大家闺秀会三更半夜穿着夜行衣到处跑,近墨者黑,她的这些举止无端,都是受到了李未阳的荼毒!

把过错一股脑地都推在李未阳头上,她便给自己找到了下去的台阶,假装若无其事地收回胳膊,目送重明的马车辚辚走远了,这才转身回了府内。

第13章 .心声我声

不过两日,天命司的通缉令便飞满了大街小巷。

乐岚的桌前摊着张纸,是刚刚从街上揭下来的通缉画像,纸背胶浆都还没干透。

她这两日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府里,不时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得知天命司开始大张旗鼓追查贼人之时,她在心中暗暗发笑,接着便得知天命司之所以如此兴师动众,是因为被那贼人盗走了一样重要的宝物。

乐岚不禁疑惑:她那天似乎没动天命司的什么东西啊?

她命人去找来一张通缉令,只扫了一眼,便陷入了深深的思虑之中。

擒捕令上白纸黑字,盖着官府并天命司的两枚大红印信,其上画着一个半身人像,却是黑衣蒙面,剑眉星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怎么看怎么是个男子模样。

最醒目的,是这人右眼下有一点小小的桃心形状的胎记,也不知是哪位画师所作,人像栩栩如生,简直就要从纸上呼之欲出。

盗宝的不是她。

天命司追拿的也不是她。

莫非那晚闯进天命司的,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

不知是哪位盗友有如此胆量,敢在老虎嘴巴上拔毛?

怪不得那夜天命司的守卫如此不济,原来真正的盗贼另有其人。

此时乐岚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只是个凑凑热闹、顺便给人家活络活络筋骨的小角色,在对方眼里连提都不值得一提。

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当时还意气风发,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区区天命司也不过如此,其实风头早被别人占去,而自己还毫不知情地沾沾自喜。

丢人,太丢人了。

她看着那画像,越看越气,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心里仍然憋得慌。

她走出房间,却见管家照福正从拱门下过来,手里明光闪闪,提着一只金丝鸟笼,见到了乐岚,顿时一喜,叫了一声:“小姐!”

乐岚向他回了招呼,看着他手里的鸟笼,笑道:“福伯,你拿的这是什么?”

照福一笑,满面的褶子都往脸中间挤去,宛如一朵西风秋菊,他宝贝似的把手中的鸟笼捧了上来,乐呵呵道:“小姐你看,刚刚才在鸟市上淘回来的,这毛色、这爪、这喙,都是难得的极品!”

那笼子里,其实就是只绿毛红嘴金爪子的鹦鹉。

乐岚不大懂得鉴赏扁毛畜生,但看那羽毛绿油油的,绿得很是纯粹;爪子金灿灿的,金得十分夺目;一双鸟眼虽然略小了些,但其中精光十足;观其外表,应该是只品相不错的鹦鹉,便赞道:“确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