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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毛绒绒称霸修真界[穿书](255)

作者: 示尔 阅读记录

他得了古戒之后,入秘境,杀灵兽,获秘宝,一路飞升,将那些曾瞧不起自己的人狠狠踩在脚下,七宗为他马首是瞻……

他是天之骄子,更是天命之子,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死里逃生,更是在最后得道飞升。

这些记忆如此清晰、真实,完全不是他幻想出来的东西,林飞白知道,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可这些记忆竟与现实无一重合……

彻骨的恨意凝聚在叶栀初的身上,一切的变故都出现在她的身上,在他的记忆之中,叶栀初分明在北派剑宗待了一辈子,甚至蠢得惊人,三番五次地找唐诗青的麻烦,最后还敢将注意打到他的身上。

他是怎么做的?

林飞白阴恻恻地扯出一抹笑,身体里压抑的魔气再也无所顾忌,冲天而出,魔纹一次次攀爬,眼底悄然爬上一片猩红之色。

他与唐诗青发现了叶栀初特殊的血液,联合了裴晚与云衡,将她囚于暗无天日的地牢之中,月月取血,以滋养神魂,提出杂质,精进修为。

自从饮了她的血,他与唐诗青的修炼速度一日千里,没过多久便到了化神期,更甚,他竟真正堪破了传说之中的仙人之境,只差一步便要迈入九重天。

至于她那个试图来救她的好哥哥。

林飞白不受控制地轻嗤一声,他削了叶栀初的一块皮肉,日日送些断手断脚到了叶家,整日刺激着那个光风霁月、人人夸赞的天之骄子。

叶栖梧被他派去的魔修围攻,落入魔渊,九死一生活了下来。伤口却侵入了了大量魔气,再无愈合的可能,更是生出了心魔,从此堕入魔界。

曾经让人赞誉的衡阳剑宗首席大弟子跌入泥潭,成了人人能够痛打的落水狗。

林飞白记得很清楚,叶栖梧来找他求她放过叶栀初时,他手上正端着一盏白玉瓷碗,粘稠的殷红血迹挂在碗璧之上,像一层上好的瓷釉,美得惊人。

他面不改色地饮下了那碗血,唇角还透出丝丝血迹,“你要喝一口吗,你亲妹妹的血。”

他挑衅地看向叶栖梧,叶栖梧却疯了一样的扑上来,想要夺下他手中的白玉瓷碗,却被自己藏在暗处的影卫拦截下来,踢断了腿。

林飞白将他虐杀之后剖了他的金丹,化为己用。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可偏偏在叶栀初这里出了叉子。

她逃出了北派剑宗,进了南境的衡阳剑宗,更是有了一番奇遇,非但不想之前那样犯蠢,反而沉迷于练剑。

即便是他这个散修,都能日日听到这位小师妹的光辉事迹。

可他的那番奇遇却全然消失不见,变成了幻影,像泡沫一样消散在风中,好似一场虚无的梦。

骇人的魔气爆裂开,震得附近的空气一阵波动,剑龙更是在林飞白魔气的攻袭之下几近消失成泡影。

叶栀初找了个空隙,将拂银石嵌入银骨扇之中,而后兴趣勃勃地盯着头顶的天雷,银骨扇因恐惧而颤抖,它既想经天雷的淬炼而跃升品阶,却又担心在天雷之下被劈的灰飞烟灭。

叶栀初满不在乎地拍了下他:“别怕,等你成为七品法器,想要什么晶石我都给你镶嵌。想要多华丽就多华丽。”

银骨扇的扇柄抖了下,扇叶之上的拂银石璀璨夺目,它跃跃欲试地迎向天雷。

五道天雷接连落下,叶栀初几乎是用手接下了劫雷,手臂与身上各处都被天雷灼烧了一遍,一个又一个焦黑的坑洞在白皙的皮肤之上显现。

狰狞的皮肉透露出鲜红的血迹,分外可怖,稍有动作便能牵扯到全身,叶栀初疼得嘶了一声,眼眸却亮的惊人,灼灼如星斗,璀璨无边。

她轻松地取出几颗丹药送入嘴中,丹药清凉,入口即化,既能平定气息,还能疗养伤势。

银骨扇在她的手中熠熠生辉,银白色亮的惊人,其上的花纹越发清晰,仔细看去,花纹竟呈现出一股瑰丽的紫色,还闪着星火,晶石将天雷之力蕴含在了其中。

剑龙已被打散,她的劫雷也要过去大半,脚下无数的狂躁的魔兽聚集而来。虎视眈眈地盯着她。

叶栀初眼尾上扬,掠起一道昳丽的弧光,逐渐逼近的魔气半分不曾小觑,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林飞白,似笑非笑,却掩不住恶心与反胃:“林飞白,你堕魔了啊。”

“真丑,和垃圾一样,却很配你。”

“你和唐诗青两个垃圾,可真所谓是天生一对,绝配。”

她的话直白辛辣,无异于两个响亮的巴掌扇在两人脸上。

远处传来阵阵响动,唐诗青向远望去,又收回了目光,似乎注入了底气一般,“是吗,叶栀初,太晚了,十杀阵马上便要成功了,你的死期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