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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奢文豪(184)

作者: 三春景 阅读记录

在这之外,每次为富豪们服务,他们还会按情况另外收费。

父女两人,一个小小的办公室、数台电话,每年至少能赚数百万美金——这样丰厚的收入当然不是谁都能躺着得到,他们确实总能完成客户的要求,从来不会说‘No’。

于是,艾普莉在发布会一个星期之后就拿到了4台iPhone4。

亚当在拿到iPhone4之后,比艾普莉更加爱不释手,艾普莉虽然惊艳于这台机器的开创,认为这就是‘未来’,但她并不是科技发烧友,使用起来足够愉快也就够了。亚当不同,他是没有在硅谷创业,可看他的创业倾向,他早就是个硅谷er了!

以一个硅谷er的眼光来看iPhone4完全是另一种感觉,艾普莉更多觉得这是好用的工具,亚当就觉得这是‘圣经’。

“他看起来已经完全被那个小家伙迷住了?”双胞胎回来之后,看到了对iPhone4极其着迷的亚当。

他们也收到了艾普莉送他们的iPhone4,总的来说,他们也认可这是天才之作,但他们和艾普莉一样,更多认为这是很好的工具,并不会想太多其他的。

“所以今晚《玫瑰战争1》首映式他还去吗?”尼克勒斯非常务实地问。

在《玫瑰战争》还没有完结前,就因为其惊人的销量、长期盘踞畅销书榜首的表现、在年轻人中的影响力,不少影视公司找上了门。不过,这些都不用艾普莉应付,从一开始莫妮卡就给她注册了一个名叫‘芙罗拉’的公司,专门运营她的作品。

小说IP扩展到影视,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

《玫瑰战争》的电影版权是去年小说完结前夕才给华纳的,之后《玫瑰战争》项目立刻启动。显然《暮光之城》的成功大大刺激了好莱坞的电影公司,让他们意识到了大‘IP’的能量。

这之后‘芙罗拉’也没有就此退出项目,‘芙罗拉’也凭借版权所有方的身份投资了这部电影。

这其中又牵扯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内幕,总所周知的,好莱坞是一个颇为排外的地方,这几年虽然资本入侵成为定局,他们对‘大钱’已经屈服了,但对‘小钱’,还有一些不懂行的冤大头,还是有很多手段的。

要分红的话,有很多手段可以把票房大卖的电影弄成不赚钱,最后一份钱分不到。

不过这也和艾普莉无关了,‘芙罗拉’敢于如此操作,当然不是因为愣头青...这方面,‘芙罗拉’找到了合适的内行人操作,拿了高薪的职业经理人总要发挥价值的。

事实上不只是电影版权,《玫瑰战争》的电视剧版权也紧随其后出手了,出手给了CBS,已经拍摄完毕,正在做后期,预计8月份或者9月份能和观众见面——其实电视剧方和电影方应该是有默契的,所以电影先行,电视剧后行。

一般来说,电视剧先播的话,观众不喜欢,或者喜欢,对电影都不见得好。不喜欢很简单,观众可能连带着对这个故事失望,电视剧的滑铁卢传导到电影顺理成章。而喜欢,这也是问题。

一方面故事失去新鲜感(小说是很多人读了没错,但还有很多人是不看书的,娱乐就是电影电视剧,而且影视剧和文字差别还是很大的),另一方面要和已经成功的电视剧对比,也是一种压力。

譬如当初卡梅隆的《泰坦尼克号》,在上映前夕,就有同样题材的纪录片在电视台播出,大获好评...这在当时可是给了导演和电影公司很大的压力啊!

反过来说,如果是电影先行,就完全不一样了。

大概是电视剧的‘观看成本’对于观众来说远小于电影?总之,如果同一题材的电影大获成功,对电视剧来说就会是很大的利好。就像是一支大型宣传片大火?另外,就算电影失败,对电视剧的影响也没有那么大。

电视剧是一天一天播放的,如果本身品质足够好,之前电影版的失败都不是问题。更何况,《玫瑰战争》是有原著小说的,不管电影成不成功,原著粉这个基本盘都是在的,说不定电影失败还会让失望的原著粉更加在意电视剧呢!

《玫瑰战争》的首映当然是要去的,但‘海多克们’并没有去举办首映礼的电影院,这部电影的首映在纽约那边。艾普莉他们就找了最近一间会同步上映《玫瑰战争1》的电影院。

看完电影之后,怎么说呢......

“还不错,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亚当如此说道。

电影的质量其实很不错,比当初同样是大IP改编的《暮光之城》要好。事实上,当初《暮光之城》的制作本身是很受诟病的,就和小说本身引起了争议一样——小说好不好先不讨论,在很多人眼里确实配不上它的受欢迎程度。只能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文化产品,年轻人的想法前辈们是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