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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奢文豪(332)

作者: 三春景 阅读记录

至少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富家千金提携穷小子丈夫一般是没什么好结果的。也没有必要...以富家千金的身份,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富豪结婚是正常的、很大概率的,既然如此,何必要找一个穷小子,然后想办法将对方也变成富豪呢?一步到位不香吗?

只能说,大家已经不会去考虑‘爱情’了,因为爱情在一起,也就不能管对方是贫是富了。而因为爱情在一起的话,会想要对方更好,不是很自然的事吗?

伊芙琳的话,某种程度上可以显示当代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的价值观...不需要教条去规训,他们已经先一步杀死对爱情的幻想了。

“不过,过去嘲笑她的人,现在都没有了。”

“因为她的丈夫成功了?出现在这里,难道她丈夫的公司已经估值上亿了?”安德丽随口问道。

“没错,就是今年夏天的事...更重要的,她的丈夫依旧很爱她。”伊芙琳强调了后半句。

“那倒是不错,只不过谁知道未来的事呢...嗯,祝帕特罗小姐好运吧。”安德丽微微举起手中的鸡尾酒。

“不是帕特罗小姐,而是诺伊曼夫人,她的丈夫是亚当·诺伊曼...啊,就是那个男人。”伊芙琳纠正了一下安德丽,然后目光又在现场巡视了一圈,找到了瑞贝卡的丈夫,亚当·诺伊曼。

“他那个公司好像叫‘We work’,房地产企业?好像是互联网企业...不记得了。”伊芙琳撇了撇嘴。

“房地产和互联网差别太大了,是怎么混淆的啊?”索菲亚忍不住笑了起来。

安德丽没笑,受伊芙琳提示看到‘亚当·诺伊曼’时,她的注意力完全被旁边的一个人吸引了。意外道:“我没想到乔舒亚来的这么早。”

安德丽同父异母的哥哥‘乔舒亚·豪斯’...对于安德丽来说,这个哥哥很特别,他和她一样是家庭里的中间儿。当然,因为安德丽的弟弟小时候并不住在家里,所以安德丽这个‘中间儿’并不纯粹,她大多数时候更像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之所以说‘乔舒亚·豪斯’特别,大概是他和其他的‘豪斯’都不太一样吧。相较于其他豪斯的野心勃勃、竞争性,还有多多少少有点儿古怪扭曲的性格,‘乔舒亚·豪斯’好像从小就很纠结、敏感。

这和他不认可‘豪斯’的身份有关,他就是那种天性聪明、容易想很多的人。所以不需要别人教,他就能意识到像‘豪斯永盛’这样的公司,对于这个世界即使有用,也是坏处多于好处的。

身为豪斯家的孩子,用教义来说,他就是带着比别人更多的原罪出生的。

其他的‘豪斯’根本不会想这类问题,或者想了,却不认可,再或者认可,但故意去忽略了——这其实是对自身人性的一种保护!就连穷凶极恶的器官贩卖者,也不会说‘贩卖器官’,而会说‘捐赠’,为丑陋的罪行披上一层皇帝的新装,好像一切就可以变得温情脉脉了一样。

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那些人善良,而是绝大多数人都得通过这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人性...只要还打算生活在人类社会中,这就是很有必要的。就像犯罪团伙选择成员的时候,要的也是能做坏事的,而不是无差别、无理由做坏事的,后者不是坏,是疯子!

疯子是做不成事的,或者说迟早会拉着其他人一起毁灭。

乔舒亚·豪斯的少年时代,很长一段时间就是在自我纠结。他无法认可自己的身份,于是只能深陷迷茫、无所适从——无论什么时候,认可自我身份都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一生的困扰也来源于此。

在这方面,从来不需要去想,天然就不会怀疑自我身份的人,其实是很难理解这种困境的。

“那就是你的兄长吗?哇哦...我得说,他比你其他的哥哥们都要好看。”索菲亚顺着安德丽的视线看过去,立刻称赞了一下。

乔舒亚·豪斯和安德丽还是有点儿像的,比如他们都有一头天生的金发,不是那种如今更流行的浅金发,而是传统的金发,是文艺复兴时期画作里会出现的那种金发。颜色稍深一些,因为发丛里的阴影,很容易觉得金发里夹杂了黑发,是染的。

再比如,乔舒亚·豪斯和安德丽有一样的遗传自父亲的小下巴,不大的下巴略方,上面有整齐的牙床——除此之外,乔舒亚就比较像自己的母亲,那个有一半斯拉夫血统的知名女作家了。

她是老豪斯的第二任妻子,婚姻期间唯一生下的孩子就是乔舒亚...这也让乔舒亚在豪斯家更孤单了。

某种程度上,乔舒亚的敏感、忧郁、纠结,可能也是遗传自他的作家母亲...曾经他的父亲还因此认为他是自己孩子里最不像‘豪斯’的。当然,后来他完全改变了想法,但那就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