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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FAMOUS(117)+番外

作者: shallow7 阅读记录

啪叽一声,费驰趴在了地板上,整个人垮掉。

三位队友从一开始帮他大声计数,方星远甚至还喊了两声加油,没想到费驰这么废,居然做到第39个就不行了。

男生之间总是会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较劲,在此之前,他们三个都迟到过,三个人的单次俯卧撑最高记录分别是梁宇赫58个、老酒52个、方星远25个——最后这位不是因为体虚,而是因为他是新加入的成员,排练非常积极,甚少迟到,最严重一次也只迟到了25分钟。

而费驰,三年以来他迟到从未超过十分钟(上次宿醉请了病假),这次终于迟到了个大的,却丢脸丢到了外婆家。

三位队友对此反应不一:

梁宇赫负责无情嘲笑:“驰子,你知不知道腰不好一般都是肾不太行?”

方星远负责鼓励和打气:“也许是最近太累了状态不好,放心,你还年轻,能补回来!”

而老酒,当天中午点外卖贴心地点了补肾套餐:韭菜盒子、烤生蚝、烤羊腰。

费驰很不爽,但因为确实累得够呛,为了保存体力坚持完这一整天的排练,还是决定咽下这口气,并且吃了三个韭菜盒子、四个烤生蚝和一串烤羊腰。

当天晚上排练结束,费驰开车回家,路上突然想到什么,调转车头又去了林森家。

他按下门铃,耐心等待,半分钟后,房门被打开,林森见到费驰,吃了一惊:“驰哥?”

费驰:“你一个人?”

林森点头嗯了一声,不明白费驰又跑来做什么。

费驰:“我来给你送点东西。”

林森只好把他请进来坐,看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支小小的药膏和一包棉签,放在茶几上。

林森顿时变了脸色,青一阵红一阵,心里大骂费驰是个白痴。

费驰倒是为自己的细心和聪明暗自窃喜。

今天排练时他一直在琢磨李思铭究竟哪里比自己好:论才华,自己绝不比他差;论颜值,自己遥遥领先;论财力,自己绝对比他一个幕后音乐人赚的多;就算是论那方面能力,他都对自己的尺寸和硬度有充分自信,他不信李思铭那种货色能一夜五次。

比来比去,自己唯一可能不如那个渣男的地方就是:年纪没他大,没有恋爱和婚姻经验,所以不如这个已婚老男人会照顾人。

想通这一点,他再次燃起斗志——他要光明正大地跟李思铭竞争,早日把那个已婚渣男排挤出局,把自己扶正。

他知道林森身上有那么多吻痕,今晚一定不会把李思铭带来家里,又想到他早上那有点奇怪的走路姿势,特意用手机上网查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然后,去药店买了药膏,体贴地给林森送上门来。

谁知,林森的表情丝毫看不出惊喜和感动,反倒一脸抗拒和防备,他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转身走回玄关处,手握在门把手上,做了个送客的动作:“谢谢驰哥,没什么事你就回去吧,我有点累,想早点休息了。”

费驰看出林森不高兴了,马上意识到自己送药膏这件事可能让他有点害羞,于是现身说法证明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可害羞的:“你不要不好意思,今天酒哥看我有点虚,点了韭菜盒子和生蚝让我补补,我就没生气,还吃了好多。”

这句话让林森大惊失色:“你跟他们说了?!”

费驰慌忙摆手:“没有没有,只是我今天排练迟到,做俯卧撑没做够,他们说我虚。”

林森这才松了一口气,但依然觉得费驰是个超级无敌大白痴。

“我真的想睡觉了,你排练一天也累了,快回家休息吧。”他直接打开房门,坚持送客。

费驰实在不好厚着脸皮不走,只能委屈巴巴朝门口走去,走到林森面前,伸手把房门关上,凑近林森的脸:“亲一个。”

林森心跳扑通扑通,可表面强作镇定,后退半步,摇头拒绝。

费驰不甘心地向前逼近,把林森壁咚在门上,却又不敢直接下嘴,而是继续耍赖皮似地商量:“就亲一下。”

林森嫌弃地皱起眉头,不情不愿地在费驰脸上啄了一口。

费驰顿时心花怒放,抿嘴傻笑,又得寸进尺地在林森嘴角用力亲了一下,然后才在他的再次驱赶下心满意足地离开。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林森发现费驰总是变着花样地出现在自己的各个工作场合,并且每次都头从到脚精心打扮,像个开屏的花孔雀,好几次被果果误以为费驰也是过来拍片子、录节目的。

费驰最近没少在置装费上花钱。他以前虽然也臭美,但穿衣风格很单一,走到哪儿都是个摇滚酷哥,而如今他每天都在琢磨林森喜欢什么风格,开始尝试林森的日系休闲风、李思铭的美式学院风,每次换一种造型出现在林森面前,如果感觉他多看了自己几眼,那就在线上买手店和代购那里猛下单,大批量采购此类风格的更多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