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To Be FAMOUS(128)+番外

作者: shallow7 阅读记录

费驰:“什么微博?”

梁宇赫:“自己看吧混蛋。”

说完挥挥手潇洒离开。

送走梁宇赫,费驰转身回去,字斟句酌、底气不足地向酸奶道歉:“不好意思,昨晚让你白跑一趟。你想要什么补偿?”

一回生,二回熟,酸奶觉得这位摇滚酷哥又好气又好笑,可看他这么诚恳的态度,又觉得有点可爱,于是大度地摆摆手:“算啦,就当来你家喝酒吃夜宵,你的床睡着也挺舒服。”

费驰指着厨房方向:“你要是不嫌弃,冰箱里的酒喜欢的就拿走。”

他冰箱里有好几瓶价格不菲的酒,酸奶昨晚也看出来了,这位外表高冷、内心蠢萌的摇滚明星根本不爱喝酒,也不怎么会喝,想想那些好酒放在他这儿也是暴殄天物,于是也没跟他客气:“好啊,有袋子吗,给我找个大的。”

费驰找了个大号购物袋给她,任由姑娘在厨房里挑酒,自己则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拿起iPad打开微博。

不出所料,#CMA颁奖盛典#高居微博热搜榜前列,他点进去,看到了昨晚的获奖信息:

FAMOUS二提一中:凭一首单曲获得年度最佳编曲奖,这首歌是费驰和罗兰共同编曲,因此获奖者是两个人的名字;年度最受欢迎乐队及组合奖败给了一支人气很高的女团。

林森则是比较曲折的三提两中:他本人因为三年前已经作为FAMOUS乐队主唱出过道,在是否属于新人方面存在争议,因此未能获得年度最佳新人奖;那首费驰为他写的《日光下的告别式》未能获得年度最佳作曲,但入选了年度十大金曲;而李思铭则凭借与他的合作获得年度最佳专辑制作人奖。

严格来说,制作人奖属于李思铭,林森只捧回一座年度金曲的奖杯。年度十大金曲有十位歌手同时上台领奖,是一个没有机会单独发表获奖感言的奖项,不算是最理想的成绩,但终究是一座奖杯,这对于一个非创作型新人歌手来说,已经是很好的开局。

这让费驰替他感到开心,但同时也替自己感到悲哀,因为这个奖有自己几分功劳,而林森抱奖而归,就等于宣告了两个人这段还没来得及发展成恋爱的关系就此画上句号。

这算什么,自掘坟墓?

费驰没心情再往下看了,可刚要丢下iPad,一个意想不到的热搜词条出现在眼前:

#费驰是林森的高中学长#

费驰一脸懵逼地点进去,看到很多娱乐八卦号在转发林森的一条微博截图。这条微博原文很长,他逐字逐句地认真默读下去:

「祝贺@李思铭 老师拿到年度最佳专辑制作人奖,也感谢驰哥为我创作这首《日光下的告别式》助我获得歌手生涯第一座奖杯。年度最佳新人奖落选,说不遗憾是假的,但遗憾的并不是与奖项失之交臂,而是因为我提前准备好的一段感言没能在CMA这么荣耀的颁奖舞台上发表。

我是一个不擅言辞的人,但准备好想要说的话即使失去最佳机会,还是想要把它说出来,那么,索性就在这里以文字形式呈现吧:

大家好,我是林森,一个在16岁那年萌发了音乐梦想、却在22岁才鼓起勇气追梦、25岁才终于找到正确道路的歌手。这是我人生迄今为止最重要的三个时刻,很巧,每个时刻都与同一个人有关。

第16章 岁那年,我是一名高一学生,在学校跨年晚会上看到一位学长弹吉他,他自信张扬的态度和指间流淌出的美妙旋律点燃了我对音乐的热情,我也想有一天能像他一样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然而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只是个平庸的中学生,并没有像他一样的天赋,音乐之路对我来说太过遥远,我的梦想只是一颗小小的种子,被自己悄然埋进了土里。

第22章 岁那年,我大学毕业,终于意识到自己理想的职业并不是读了四年的专业,而是站在舞台上唱歌。我运气很好,因为先天嗓音条件不错,加上大学四年积累了一些校内外演出经验,很顺利地通过面试,加入FAMOUS乐队,成为了这支摇滚乐队的第一任主唱。

在FAMOUS两年时间,我从三位队友身上学到了很多,尤其是队长驰哥,他对自己的事业坚定执着、一往无前的态度深深影响着我,让我那颗被埋了很多年的梦想种子终于生根发芽,也让我终于找到了正确的道路——相比乐队主唱,我更适合做一名歌手。

去年,24岁的我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退出FAMOUS。感谢三位队友的理解、公司的支持、粉丝们的包容,给了我第二次以歌手身份出道的机会,也感谢思铭老师的帮助,帮我完成了《Listen》这张专辑。

于是,在25岁这年,我终于成为了歌手林森,那颗九年前埋下的梦想种子,落地、生根、发芽,如今长成一棵小小的树苗。我会继续努力,让这棵树苗继续生长,不辜负这条道路上每一个支持我、帮助我的人,不辜负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