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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FAMOUS(66)+番外

作者: shallow7 阅读记录

这是一个短暂而混乱的梦,几乎毫无剧情,只有最纯粹的动物本能。惊醒后的费驰还没来得及从梦境给他造成的心理不适中缓过来,就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内裤……脏了。

几乎每个年轻单身男性都有一觉醒来匆匆洗内裤的尴尬经历,而这次,费驰选择把它丢进垃圾桶,假装这件事从未发生过。

FAMOUS内部氛围又变得奇怪起来,费驰又开始冷着脸不搭理林森,而林森似乎也在刻意回避他。老酒搞不明白这俩人前阵子好不容易缓和下来,怎么突然又翻脸了,悄悄问梁宇赫,得到梁二代一个处变不惊的答案:“他俩这样才是常态吧。”

老酒挠头:“可是前阵子不是挺好的么?森森开始写歌,驰子帮他做编曲,我以为俩人终于能好好相处了呢。”

梁二代:“好一阵坏一阵嘛,幼儿园小朋友不都这样。”

老酒:“唉,玩乐队的果然没几个正常人……”

话虽这么说,但四个人都还是挺敬业的,录音工作依然按部就班地推进,只是费驰不再像以前那样事必躬亲,他把一些原本就不该自己承担的工作还给了制作团队和经纪人,自己的精力则转移到了别的事情上——

他花一周时间拿下了摩托车驾照,买了一辆杜卡迪,把新买不久的路虎丢在车库吃灰,每天骑着杜卡迪往返录音棚和家之间,有空就直奔赛车场去练车。

FAMOUS第一首翻唱单曲发布时,他已经熟练掌握了稳定的磨膝过弯技巧。

这段时间,林森虽然放弃了发个人单曲的计划,却跟那位公司给自己安排的制作人李思铭成了朋友。

李思铭是位海归音乐人,伯克利音乐学院毕业,回国后当了几年录音室及演唱会乐手,为了转型成为一名音乐制作人而加入星光娱乐。

他对林森很有好感,觉得这位公司的艺人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对音乐的悟性不错,有想法,有上进心,加上这出色的嗓音、外型和性格,综合来看,是个很有“星相”的人。

“就是缺点自信。”他笑着调侃林森,“你好像不知道自己很有魅力。”

林森有点不好意思:“我在我们乐队里是最不起眼的。”

李思铭直言:“费驰和梁宇赫确实很耀眼,但你不比他们差,只是你的光芒在乐队里被掩盖了。我就纳闷,公司当初为什么要把你放进乐队里,你要是以歌手身份出道,前途更广阔。”

林森觉得李思铭对自己有友情滤镜,所以才会这么高看自己。他对此一笑而过,不想继续探讨为什么自己不能单飞这种问题。

因为,他自己也一直在纠结和困惑。

早在加入FAMOUS之前,他就开始唱歌,梦想就是成为一名真正的歌手。加入FAMOUS只是机缘巧合加心中执念,他当时想的很简单,不管以什么方式,先迈进这个圈子再说。

直到真正成为一名乐队主唱,他才逐渐意识到,乐队主唱和solo歌手是完全不同的,自己似乎选错了方向。

可是,亲身体验后,他并不抵触乐队主唱这个身份,虽然经常承受费驰带来的巨大压力,也经常怀疑自己是否适合当FAMOUS主唱,但他觉得乐队四个人共同努力完成一首作品、一场演出的感觉太棒了,这一定是那些站在舞台上独自发光的solo歌手体会不到的成就感和快乐。

以前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坚定的人,但最近几个月,他一直徘佪在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的矛盾纠结中,迟迟拿不定主意。有时候甚至会暗暗感谢郎哥拿合同来压自己,强行把自己留住,否则,自己可能会纠结至死吧。

郎哥当然也看了出来,费驰和林森最近似乎又不太对付。

以往FAMOUS内部矛盾,基本都是费驰1V3,郎哥经常搞不清楚究竟是谁惹他不高兴了,只能反复试探,小心推敲;而这次不一样,最近这段时间能很明显地看出来,费驰对梁宇赫、老酒都没什么意见,只有面对林森时才会刻意摆出一张冰山脸。

要是他像以前那样凶巴巴教训林森,郎哥顶多就是顺毛捋,劝他态度好点,不是什么大问题,可是,他冷着脸不说话这是什么意思?

一天晚上,郎哥掐着时间去排练室探班,打算单独约费驰吃饭聊聊。

排练结束后,另外三个人先走了,费驰一个人不紧不慢地收拾自己满桌满地的设备线材,郎哥坐在一边等他,假装随意聊起:“等这张EP发了,公司会帮你们运作几个奖项,主推《斯人若梦》。一来这首歌是你和林森合作完成的,比较有话题性;二来这是一首唱给旧爱的歌,情感上容易激发听众共鸣。”

费驰最初选择签约星光娱乐就是看重这家公司的造星能力,娱乐圈水很深,很多音乐奖项单凭实力很难拿到,大家比拼的不仅是业务能力,更是幕后资源。FAMOUS首张专辑就是靠星光娱乐的高调运作一炮而红的,炒CP也为他们吸引来不少流量,从商业角度来看,他们无疑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