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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304)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这种后代两块钱一大包的调味品,在古代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从汉武帝开始就实行国家专营制度,私盐则成了历代王朝打击的重点,明朝也不例外。

汪舜华这样的半史盲都将《盐铁论》作为皇帝的必读书目,无他,政治经济学的经典教材,毕竟现在没有马列毛邓三科新。

广西地处边疆,交通不便,而且不生产食盐。洪武初年,为解决广西的军饷问题,实行开中法。做法是政府招募商人运输粮食,换取盐引;商人将盐运往指定区域销售。因为运输不便,很多商人甚至雇佣百姓开垦田地、生产粮食,就地入仓,换取盐引。

正统以后,开中法日趋败坏。商人对于开中纳粮的热情不断低落,导致广西地方财政经常帑藏殚虚。政府只能通过减少每引盐开中纳粮的额数,吸引盐商纳粮,但还是收效甚微。

造成官盐的壅滞难销的主要原因在于私盐的盛行。贩卖私盐的,虽然有商人,但主要是两江土官与广西官。

永乐之后,政府为了实现以夷制夷,将两江土司属下的大量狼兵调到广西中东部戍守;到正统年间,这里已经遍布狼兵。期间,广西地方官与两江土司互相利用,土司借地方官员之力向东扩张,而地方官员则借土司之兵邀功。两者勾肩搭背,顺便干起了贩卖私盐的勾当。

严禁私盐也就成为必选项。

户部尚书张凤一针见血:“两广的盐业,不仅关乎百姓生计,而且关乎军饷。必须改革开中法,来解决军事和财政危机。”

丘浚提出:“可以对开中纳粮到广西的商人给予冠带,确保军饷的供应。”

汪舜华沉吟了一下,摇头:“官职是国家公器,不能这样使用。”

丘浚于是提出了另外的解决办法:“可以允许将以前不出境的广东盐,贩卖至广西、江西南部。比如广东商人只要在梧州每引盐纳米二斗,就可以随意销往广西各地。这样鼓励商人越境贩盐,用商人的私盐对抗当地官员的私盐,以此取得足够的军饷。”

汪舜华同意了这个提议,并放松了征收方式:可以纳米,也可以纳银。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有大批商人涌入广西,带去大量的粮食;虽然说不嫌粮食多,但是广西的粮食多了,能够投放其他地区的粮食就少了,广西政府收了粮食,中央政府还得派人运到其他地方,没有必要。于是下令,每引盐纳米二斗,或者纳银二钱。

在场的中央官员很清楚,盐法改革进行以后,势必打破土官与广西官员所垄断的食盐市场,引发他们的强烈反弹;所以必须派遣强有力的官员前往镇守,同时对那些参与走私的官员予以重处,以儆效尤。

但对于土司,朝廷能做的还是不多。

韩雍提出:“可以在大藤峡周围设立了大量巡检司,用土兵、狼兵屯田防守瑶,实现以夷制夷,控制大藤峡地区。”

这只是权宜之计,最根本的是要进行改土归流。

但这话汪舜华没有说,朝廷现在首先要面对的,除了北方防线的问题,就是财政问题和流民问题,背后涉及到的是土地兼并、资源分配等深层次问题,实在没有办法对广西等边疆地区下重手,否则一起发难,朝廷应对不了。

于是汪舜华同意封毛忠为伏远伯,充总官兵,镇守广西;命韩雍为两广总督,节制两广军马;升程信升为刑部右侍郎。

与此同时,对广西的主要官员进行调整,调山东左布政使陆瑜为广西左布政使,浙江右布政使白圭为右布政使,命扬州知府王恕为左参政、广东按察副使项忠为广西按察使。

韩雍是此次平叛的头号功臣,王恕是汪舜华提的,是这个时代为数不多她知道的正面人物;其他几位都是吏部推荐的,符合清廉能干事的标准,而且白圭和项忠都有过平叛的经历。

汪舜华没有想到,这几个人其实都是当之无愧的国家肱骨之臣,王恕不说,陆瑜官至刑部尚书,白圭和项忠则一前一后出任兵部尚书。

同时升职的还有丘浚。汪舜华对他实在是非常满意,只是提拔也要遵守基本法,于是提了一级,升为翰林院侍读;去年倪谦跟着叶盛到山东,办事也相当漂亮,并且针对流民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包括统筹粮食调配、加大水利建设等等,进翰林院侍读学士。

第135章 有杏不需梅

只是广西狼兵的纪律问题还是触动了汪舜华,原来古往今来,真正能做到秋毫无犯的,只有子弟兵啊。

但是不可能先朝军队下手,否则失去军队支持,离死也就不远了。只能要求兵部:“继续加强军队作风和战斗力建设,对于那些害群之马,要坚决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