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回到明朝当太后(337)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嘉靖年间,御史林润上疏:天下供应京城的粮食,每年四百万石,但各王府消耗国家的粮食,却有八百万石。换句话说,全国的税粮加起来,也填不满藩王的嘴。

除了政策上的政治经济待遇,各地藩王们自来生财有道,除了找皇帝要地,最通用就是侵占民田。这也有好几种手段,一是造假,故意把看中的好田地,勾结官府指认成荒地,求得朝廷赐予,然后强行侵占;另一种就是投献,很多交不起税的小民,自愿把田地放在藩王名下,以此来逃避税赋。这样土地兼并也就越演越烈。明末河南地区号称中州地半入藩府,也就是说差不多一半的土地,都被藩王侵占;与之对应的,这也是农民起义的重灾区。

面对这些问题,历代君臣也不是没想办法,比如严格审查,发现冒名请赏的一律严办;令藩王分摊部分国家税赋。这确实也省了不少钱,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嘉靖四十一年,林润上疏,揭露了恩养藩王开支巨大,国家难堪重负的严峻现实;指出要彻底解决问题,必须要出台一部根本法令,作为后世遵循的准则。

经过多方讨论,终于在两年之后,由礼部尚书李春芳主持,出台了著名的《宗藩条例》,共六十七条,核心有二:严格限制藩王的妻妾人数,娶老婆都要礼部审核。藩王子弟赐爵,要有资格审查;对藩王开支进行财政核算,削减大笔无用开支,减少原定的固定工资数额。

这对后来的隆万中兴影响甚巨,但它对赐予藩王土地,没有规定限制,定子女这条,也毫不提及;同时,由于财政日益拮据,礼部对此宗藩也越发严苛。得不到名分的藩王,就此没了活路。好些因为得不到名分,又不许出去工作,竟然活活饿死。

汪舜华知道明朝厚养宗室的严重性。她定了决心,朝臣也就没有顾虑,看到别人都在说,自己也就站出来了。尤其几个小字辈,没什么顾忌,什么都敢说;前面站着的老臣又见多识广。李春芳和林润能够想到的,他们自然也能够想到;因此不仅嘉靖版《宗藩条例》全包括了进去,没有提到的定土地、定子女等措施也提出来了,而且力度还不小。

汪舜华很满意,果然人多主意多,比自己最初设想的还要全面周到。当即吩咐倪谦草拟方案,审核无误,还是赐名《宗藩条例》,定于今年五月初一日起执行——估计分封太远的,还没收到圣旨就开始执行了。

随同《宗藩条例》发往各地的还有一份附加说明——还未册封的宗室肯要按制度进行,这没什么可说的;但以往的历史遗留怎么处理,也要解释清楚;否则只能嫡子嫡孙接位,完全符合要求的估计一只手能数过来,那就没法办理。——这也是于谦提的,别把人逼太狠,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首先,不管你是嫡出还是庶出,只要已经袭位,肯定就不动了;但如果还没有结婚,就要参加考试,才能结婚。

其次,藩王世子和郡王世子,如果是嫡出,不管是结婚还是没结婚,必须通过考试,才能拿到继承权,否则到死都是世子;其他的嫡子,就算已经拿到爵位并且结婚,也要一起参加考试,万一你哥哥或者侄子翘了,才有机会更进一步;如果是庶出,首先你爹的位子肯定没你的份了,世子也白搭,老老实实准备考试,将来降等袭爵。以下的照此办理。

另外,如果没有嫡子,那就从兄弟里面找,不行再外上推;但是,接位的必须是正子嫡孙,也就是说某藩王直系死绝了,从头代的嫡子的后代里找,历代都是嫡子的就有机会上位;郡王同样。

归结起来一句话,除非你已经没有任何上升的空间(藩王想当皇帝?别做梦!皇帝小,过几年就要结婚了,何况人家还有亲兄弟),而且已经娶妻,否则都要通过考试才行;换句话说,只要你是嫡子或者还没结婚,就必须参加考试;而且规定,文试和武试必须同时通过才行,不能说你这一次只考文试,回去练三年再来骑马射箭,有一科不合格,就要全部推倒重来;当然只要一次通过就行,不是说你当世子要考一次、结婚考一次、即位还要考一次。

一次通过,终身免检,最高拿到王爵,你,值得拥有。

第151章 闹喳喳的朝廷(四)

那句话怎么说的,改革一时爽,一直改革一直爽。

开头不同意改革,但是都拿藩王破题了,这时候再说反对改革,就实在亏心了;何况这么多人站着,你不说,别人就说了。

宗室问题只是财政问题的一部分,接下来还有好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