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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369)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等到天下都是这样的流民的时候,大明也就躺在了手术台上下不来了。

张凤说的高兴,汪舜华听得沉重。

等张凤说完了,汪舜华也就开门见山:“别只顾着诉苦,说说怎么办吧。”

张凤等的就是这句话,马上提出了四条原则:

首先是明确责任。清丈工作由各地布政使总管,分守兵备道分管,府州县官专管本境,届时朝廷派遣钦差,处理突发事件。

然后说清理标准。田有官、民、屯数等,粮有上、中、下数则,清丈时逐一查勘明白,不得诡混。

三是纳税标准。清丈后,百姓种军屯的地,就纳屯粮;军士种民地,就纳民粮。

四是不配合人员的处置。先百姓自己清理,克期完成,然后由官府组织人员进行复检。清丈中,自己实事求是报告现有土地数量的,经过核实,就免除此前瞒报之罪;如果还不老实,依旧瞒报,连同此前瞒报一并治罪;胆敢隐匿土地欺骗朝廷的,从严从重治罪。

汪舜华同意;于谦在旁边补充:“这些年流民太多,若不妥善解决,相互串联,反惹是非。可以用太祖的办法:‘不分户种,就地入籍。’不管以前什么身份,干下了多少事,只要接受招安了,就近安置入籍,租种官田;反过来,撂荒无主的土地,就要没为国有。”

汪舜华点头:“就这样办!”

然后说步骤。

张凤毕竟是专业的,马上提出办法:“先是由里甲组织青壮清丈,而后交叉清量,官府验收合格,颁发土地产权证书,根据地块逐一编号,写明田主的姓名、位置以及详细信息,加盖官印;以后若有买卖,再逐一填写,作为产权和纳税的依据。在此基础上,编制鱼鳞黄册。以四境为界,境内田地划分为丘,丘与丘紧相挨接,绘制图册;田地不按官民,但将高、圩、腴、瘠、山、荡,一一注明;以后如果土地流转,同样需要注明。”

很好,就这样办。

然后说经费。

土地产权证书工本费10文,这个由产权人负担;黄册制作费用由中央承担,每本给银1两——当然,这年头搞财政转移支付那是要命的事,所以就从每县上解钱粮时扣除。

——还是汪舜华自己提的。一句话,不得因此另行摊派,也不要想着中饱私囊。皇帝的钱你也敢打主意,那是真的老寿星活腻了。

重点是如何确保测量更加精准——说白了就是让人把吃进肚子里的吐出来;但是又要确保地方平稳,否则在农民得到实惠忠心拥戴之前,官僚地主阶层就群起造反。那就什么也别说了,洗干净脖子等死吧。

太祖作为农民皇帝,深刻认识到土地对农民的重要作用,因此对大力限制土地兼并,尤其对欺隐田粮的进行重罚。按规定,“脱漏版籍一亩至五亩,笞四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其田入官,所隐税粮依数徵纳”;同时规定,“宗室置买田产恃强不纳差粮者,有司查实,将管庄人等问罪,仍计算应纳差粮多寡,抵扣禄米。”

现在就要恪守祖制,北直隶各府县做好宣传工作——先不要急着去量土地,而是张贴告示,顺天府的学生带着衙役和青年丁壮敲锣打鼓上街,宣讲政策——宣讲额定的田赋和瞒报的后果;同时鼓励百姓自己清量,计算该纳的田税,和现在进行对照;然后从六月初一开始正式清理。

——这是汪舜华自己提的,没办法,要啥啥没有,就只能靠吼了,当然邸报也要宣传。

明朝大规模兼并土地是从嘉靖开始。此前士大夫畏清议,归来宦囊皆淡,没有多少豪强兼并之风。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此时没有土地兼并,毕竟额田少了将近一半,不可能都是皇帝赏赐宗室了;但比起嘉靖以后,确实少很多,尤其文臣介入要少很多。要知道,被后世广为诟病的皇庄,一说出自永乐年间,一说出自天顺四年。按照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的说法“畿内之地,皇庄有五,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而正德九年所设皇庄,占地达三万七千五百余顷。”

皇帝老实,下面的动作也小得多,毕竟不是谁都有汪瑛父子的胆子;此前王振倒是胆子大,结果连同党羽,吃下去的全吐了出来;杨洪的儿子杨俊也喜欢占地,但是随后被拿问,言官弹劾,汪舜华就顺势收了他的土地。确系侵占的,归还原主;系投献的,没为官田。

但这也仅仅是相对来说。

李贤补充了一句:“要落实有奖举报。”

汪舜华同意,之前就说过,一旦举报查实,奖励半年田赋,但这是针对百姓的;如果是官吏发现的,给20%;如果是驳查阶段的太学生发现的,也给20%,这算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