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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379)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其次,严格继承。不管是世袭封爵、还是流爵,只能嫡子袭爵,如果是庶子,世袭就降一等,流爵降二等;当然如果老爸有两个嫡子,老大死了没儿子,弟弟是可以袭爵的;如果没有嫡子有嫡弟,那就弟弟上,宗室也一样,取高位;但是只同时恩荫一人,不得多请,也不要请田地,否则被太后驳了,丢了几辈子的老脸,也怪没意思。

——当然,勋贵子弟没有不许参合四业的限制,所以从现在开始,就可以准备了。能读书的读书,不能读书的送进军队打磨,也是可以的,有好几个公候的爵位就是自己挣来的;实在不行踢到船上做生意,已经来回几批人了,特赚!朝廷已经把附近海域来回犁了一遍,现在太平多了!

第三,婚姻决策权力上交。以前是大家互相联姻,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搞得朝廷经常投鼠忌器,以后就由礼部统一安排,和宗室们一起结婚;如果有两家相互对眼的,可以直接跟太后说,太后很高兴当媒人,礼部也少操心。

第四,还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参考宗室,子弟年满十岁,就可以参加任职资格考试,过关才能即位,否则生再多正子嫡孙都没用。

不过考虑到勋贵们这次立下了大功,这个限制又有点狠,汪舜华还是格外开恩,增加了一份附加说明:已经生下的孩子,不管嫡出庶出,朝廷都认了,都可以参加考试;从明年开始,勋贵除了正妻以外,只能有一位朝廷认证的妾室,分别给予宜人、安人、孺人待遇;只有这两个女人生的儿子才有资格参加考试!当然勋贵和文官一样,只推恩儿子,女儿是没份的。

这些活,宗室是宗人府管,勋贵就是礼部管,祠祭清吏司负责。

第171章 求削的王侯(下)

勋贵的爵位要规范,张凤提出外戚的爵位也应该照此处理。

彭时进一步提出,应该照景泰元年的提议,恢复非军功不得封爵的旧制,不再册封皇亲爵位;已经封爵的,子孙不得承袭。

汪舜华沉吟了一下,到底没有拍板:“这件事,不着急。”

建极元年对外戚的封赏做了详细规定,只要认真执行,也没什么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大。毕竟徐家、于家还有张家的爵位,都是靠功劳挣到的,钱家的会安伯更是拿命换来的,按照勋贵执行就是。

因此严格来说,只有孙家、吴家和汪家是纯外戚,而且孙家已经没了。

但麻烦在于,吴家和汪家都因为惹事被降了爵位。尤其太皇太后知道吴安侵占田亩,大怒,把他召集宫来大骂:“家门不幸!何敢倚势干禁,乱国家法度?”让他在家闭门思过,自己也卧病在床。

汪舜华叹了口气:“太皇太后已经处置了吴安。这事就先不提了,免得老太太操心。”

群臣接着找话说。

稍后,世袭武将接到了袭职的最新规定:以往世职必须通过考试才能袭职;以后伯爵以下武职不再设立世职,允许袭职的,不分嫡庶,通过考试后一律降等袭爵。

君臣当然知道,这会得罪很多人,但为了解决冗官冗员、提升军队的战斗力,让一家人哭总比让一条街的人哭好。

一将不明,累死三军。

明代的武职以都司卫所系统的武职为主,兼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慰司、宣抚司等以及羁縻卫所中的土官武职。后面的不用朝廷养,以后再说;但是前面的就要解决。

全国各地的都司卫所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形成了五军都督府—都司(行都司、留守司)—卫(王府护卫)—千户所(王府仪卫司)的隶属关系;而亲军卫所、陵卫等虽不属于五府,其武职仍属于都司卫所系统。

都司卫所系统的武职分为“世官”和“流官”两大类。“世官”分九等,都是都司以下卫所中的武职,统称为“卫所武官”;“流官”分八等,即五军都督府和都司中的高级武职。

要命的是,虽然流官的职位不能世袭,但是这些流官又都是“以世职升授”。所以,武职人员基本上都是世官。世袭的卫所武官构成了整个明代武职最坚实的基础。

汪舜华当然知道卫所制的问题很大,但是没办法,在全面改革推进过程中,需要军队保驾护航,而不是军队地方一起改,否则人心惶惶,国无宁日;甚至有可能被枪杆子给毙了。再说,卫所制度从府兵制发展而来,本身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只是将士流通渠道不够畅通,失去了奋斗的动力,外加腐败严重,军士难以养活自己,所以逃亡严重。现在就要有步骤的进行整顿和微调。

洪武初年,太祖强调武官应袭子弟必须学习骑射,才能袭职。只是太平久了,各种毛病也就出来了。按照太祖的话说“守着本等职事,好房子下坐着,关着俸米吃,却不快活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