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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469)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京城群众算是大开眼界:“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自尽居然牵连儿子不孝,嘿!”

“谁让他妈死了不埋,抬到孔庙外哭闹?”

“这不就是想不通嘛,守了二十几年,临了挣不到牌坊。”

整件事被刊登在官方报纸上,同时行文各省出动人马,再有暴尸于市、哭闹于外的,一律以此定罪。

各地相继抓了一批,大家看朝廷来真的,总算有点憷了——上次的心理阴影太大,真的担心被卷进去了;何况为了田赋还有可说的,可是为了寡妇——老娘和女儿媳妇是寡妇的还可以争口气,自家爹妈都在的,愿意背个“不慈不孝”的罪名?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三十到五十的以后有机会,但是五十岁以上的现在就可以表彰。既然拼命想拿到贞节牌坊,但是年龄不够,怎么办?——把人弄死,朝廷不能逼着人活到五十岁吧?

其实只要不太过分,汪舜华也就准备忍了。没办法,当旧时代逝去的时候,总有人自觉不自觉地会作为殉葬品同他一起埋葬;只要你们不敲锣打鼓和朝廷叫嚣,朝廷也就当没发生。

但是报上来的越来越多,如果完全视而不见,就真的刹不住了。

趁着顺天府接连报上来几起寡妇去世的奏疏,汪舜华在朝堂上大骂:“怎么就这么巧,怎么多节妇这时候死了?是自杀,还是他杀?”

吩咐朱骥:“查,拿出看家的本事,给我好好的查!”

朱骥下了朝就亲自带人直奔死者家,能守节的都是小康之家往上,更兼是个节妇,觉得光彩,因此后事颇为隆重。

当着众多街坊邻居的面开棺,那家人还想阻拦,锦衣卫的刀子掏出来,谁敢擅动;仵作当场验尸:“口眼开、手散、发慢,喉下血脉不行,痕迹浅淡;舌不出,亦不抵齿;项上肉有指爪痕,当是被人勒杀,假作自缢无疑。”

死者的儿子媳妇当场就跪了。

当天,朱骥带着锦衣卫一共跑了四家,北镇抚司的仵作不愧是专业的,当即查出有三起是被人谋害,有的是趁夜蒙着被子捂死,有的是用药毒杀。

汪舜华在朝堂上大发雷霆:“四起案子,就有三起是家人谋杀,其中一起是被儿子谋杀!首善之区尚且如此,外省还不知道怎么着!这就是你们说的世风日下国将不国?我看这样下去,真是国将不国!为了一座贞节牌坊,就敢朝亲娘下手,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做的?——今天有这样的事,以前有没有?前些天摆在孔庙外头的,是不是都是自杀的?还是被自杀的?”

出了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汪太后要借题发挥,下面也就只有忍者。

马上行文各地衙门,对于死亡的妇女,必须一一验明,确系自杀的,由家人料理后事;如果是被杀的,当场拿问——你们不就是想骗钱吗,没钱拿甚至要送命才会消停!

——别以为静悄悄的杀人埋了,朝廷就没办法;现在不仅针对节妇,还针对待嫁女,否则你们还要在我耳边嗡嗡嗡。

果然,各省相继发现有族人杀死守节妇女的问题,另外还有不少为了抢夺寡妇或者未婚女财产而杀人的事情,尤其是无父无母的孤女,被觊觎家财的叔伯兄弟杀害,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汪舜华下旨,证据确凿的,所有参与的一律以杀人论罪,并抄没家产。

妇女守节在当时根深蒂固,自然数量相当不少,一连抓了几百号人到北京,准备秋后问斩,但是各地还是不断地发现有人在杀害寡妇,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有压迫就有反抗,很多妇女知道朝廷严禁殉节,想尽办法跑出来报官;甚至有一起少女被人勒了脖子拉去埋了,那家买通了仵作,当做疾病身亡,哪知道人没死,匆匆忙忙的也没捆住手脚,路上将棺材顶开了,吓煞一票人。

但是这样抓下去,大家都有点发憷。

陆瑜就建议:“请太后取消了禁令,否则还有更多的女人遭殃!”

但是汪舜华的态度很坚决:“捉一个算一个,捉两个算一双!”

一直没说话的于谦这回点头:“凡事最忌半途而废,现在如果从宽发落,两道旨意无疑沦为废纸,朝廷的威信也势必荡然无存。”

既然太后和首辅下定了决心,那么就没有什么疑问了。

但杀人不能成为唯一的手段。

就在全国上下闹哄哄的时候,汪舜华亲自审定了成都武侯祠的改建方案。“君臣同祀”自来是千古佳话,可是在明朝出现了一些变化。看到成都昭烈庙门可罗雀,隔壁的武侯祠却香火鼎盛,刚刚就国的蜀王朱椿很是不快,于是废武侯祠,将诸葛亮塑像移到了昭烈庙之北,本意是要祭祀诸葛,必须先祭祀刘备;却没想到“门额大书昭烈庙,世人尽道武侯祠”;不仅如此,当时以北为尊,刘备彻底成了丞相的看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