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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766)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沐琮顿了一顿,没说话。

将官们却互相看了一眼,掣出刀来,一拥而上:“想动我们的女人,门也没有!先问问爷手里的刀答不答应!”

虽然听不懂,但这时候再不明白意思就是傻子了。

僧侣们平时高高在上,何曾受过这样的对待?当下忙不迭的说:“这是神的启示,是为了度化她们,为她们祈福。”

通过翻译,一个兵士叫骂道:“放屁,老子的女人,老子知道对她好,让她过好日子,需要你们来度化!你们度化了,也没见贱民成了高种姓。要不,让老子来度化度化你老婆?”

下面的兵士都笑起来。

僧侣们却笑不出来,面对这些拿着刀剑的不速之客,他们想到自焚,激发民众的愤怒,赶走这些人。

但是明朝官军已经在庭院中架起火堆:“谁要自焚谁就来,反正你自己烧死,不关咱们的事!——有没有?有没有!”

真有僧侣要撞上去的,沐琮转脸看原杰:“我仿佛记得自戕是大罪,自戕之人,将永沉地狱,不入轮回?”

原杰道:“总督所言极是,不过这倒也好,这些人生生世世在地狱里头受苦,也就不会转世再与朝廷为难,也省了咱们清净,也免得脏了咱们的手。”

沐琮笑:“倒也罢了,便成全他们。”

吩咐左右:“准备火油,浇在柴堆上。”同时吩咐:“去请一百零八个得道高僧做法,将这些不遵佛法的妖僧明正典刑,教他们生生世世在地狱里头受苦,永远不得超生,亦不得转世;并宣告全省上下,有敢不遵朝廷典制的,都要永堕幽冥,受尽苦楚,不得超生。”

僧侣们呆了。

话说到这里,双方各退一步,其他的人朝廷暂时不管,但嫁给官军和军屯的妇女,一律不许染指,否则以强奸论处。

第330章 狂风暴雨(五)

这样一来,前往军营投效的渐渐多了,包括很多土著男青年。

当然,这引起了土著男尤其高等种姓的不满,他们通过僧侣转达了抗议,沐琮也很无辜:“你们有你们的风俗,我们有我们的规矩。男未婚女未嫁,一拍即合我能怎么办?你不能让我这数万大军当和尚吧?就算你们和尚,不也娶妻生子还养一大批小老婆吗?”

意思很明确,娶老婆得看本事,将士愿意娶,女方愿意嫁,天造地设,谁也不能干涉。

随着戍边大军的相继抵达,垦荒的队伍越来越多,每逢聚会的日子,营地都是人山人海。

入驻的大军没有想到,不仅能吃饱饭,还能娶上老婆。

当然当地有关外嫁女和她的家人招收梵天报应、死于非命甚至在地狱受苦的故事开始悄悄在民间流传;与此同时,是违抗朝廷被下地狱、嫁给官军被提升等级的故事在传播。

因为语言不通,这些故事都只能在景德府附近小范围流传。

如今,沐琮决定不再随俗。

你们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我没意见,要杀人也可以,但是杀了之后要被我杀;你们要哄骗百姓把土地捐献给你们我也不干涉,但是一旦超出范围,就要纳税;尤其是涉及到其他的产业,都要照章纳税,否则几万张嘴都要吃饭,我又不能变戏法!——现在还有以前抄没的家底,过一段时间这些用完了,而不能找到真正稳定的财政来源,怎么办?

再说,附近的仁寿、永和等省都指着呢!每年两百万!这是什么概念?以前每年全国供应北京的粮食也就四百万石!这要是拿不出来,那边饿肚子军士哗变三司衙门再尥蹶子,此前辛苦征战的结果可就这么断送了!

该给你们立规矩了。

马上,景德府的差官们拿下了凶犯,尽管僧侣们再一次出面声称在“妻子是丈夫的个人财产”,但沐琮搬出了“杀人者死”的律令,坚持将凶犯和他的同谋也就是全家处死。

在内地要繁衍人口,舍不得多杀,在这里你敢送人头,我就敢收。

紧接着,此前一段时间查证属实但还没来得及宣判的一律同罪。

可想而知当时的轰动。

景德府内外聚满了人,有欣喜,有渴盼,当然,也有不安,也有焦虑。

这件事之后,很多有女儿的低种姓跑来投奔官军,甘心情愿的加入种地大军;一些人家出来指认女婿曾经杀害了女儿。

遗憾的是,因为事情发生太过久远,沐琮也爱莫能助;他只能从法令执行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但即便如此,也给太多的人带来了希望。

不久,城郊发生一起寡妇被焚事件。

这倒并不是挑衅,而是当地的风俗。根据印度教教义,妻子只有在丈夫吃饱后才能吃饭,丈夫不摸食物,她不许动食物。丈夫苦恼,她也要苦恼;丈夫快活,她应分享其中的乐趣。丈夫死去,她应同亡夫一起躺在火葬的干柴上,让自己活活地烧死。做到了这些,众人才会称赞她是一位贤德的妻子。这样才享有了“忠贞贤德”的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