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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980)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你已经亲政四年了,接下来还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你,不管你要做什么,我只希望你记得当年的誓言,要致力于强国富民,传承好这片祖宗基业,就够了。——当然有些事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就能办到的,还得让辅政大臣明白,让皇太子明白,才能让这项制度执行下去。”

皇帝几乎泪下。

想了想,汪舜华又加了一句:“既然是分封建国,给了他们权利,也该让他们履行义务。西周之时,诸侯要听命于天子,要朝觐述职,要交纳贡赋,要随从作战;如今限山隔海的,就不让他们出兵了;但是要朝觐纳贡。至少亲王册封的时候要来一趟,以后每十年朝觐一次;贡赋不用太多,亲王每年二百两银子,以下的逐级递减,若是办得不妥,天子就要问罪。”

即便不能亲正其罪,左右的诸侯也可以奉旨问罪,然后名正言顺的兼并你的土地,这样你们互相撕扯,就不会同心协力对付朝廷。

皇帝称是。

汪舜华沉吟着:“亲王世子年满十岁,送到北京进学,直到通过考封成婚,便可前往封国听政。”

虽然是承政省,宗室治国,层层分封,但是管理要参照内地,官员要选任,不能世袭。一般的郡王将军中尉倒也罢了,人都待在北京不仅要供饭还要给俸禄;镇守一方的亲王还是要培养一下,免得真的与中央离心离德。其他的宗室,生来请名,十岁册封,这时候就不用地名了,参照将军中尉,直接封郡王;老爹去世后分封土地,如果亲王分家,朝廷要派人主持;下面的郡王将军之类的,亲王主持。

汪舜华看着儿子:“我敢说,不用一百年,就有人哭着喊着要求除藩。”

皇帝一想,笑道:“母后英明。”

反对的声音当然有,而且很不小,都担心宗室分封割据,但承政省毕竟离中原太远,难以辖制;何况这么多宗室留在北京,财政供养是个大问题,皇帝自己又特别能生,因此吵了三天,到底是定了下来。

弘治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李驹押解吕宋君臣到北京。

按照惯例,朝廷要给他们封个不大不小的官,荣养起来,有用的文官武将要么编书,要么编入卫所。

但皇帝看了李驹等人的奏表,尤其是许聚的血书,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其实历代王朝对于海外华人,大多是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没办法,世界太大,朝廷实力有限,要真是想管,怕管不过来;而那些肯背井离乡远赴海外的,大抵不是普通人,而是商贾甚至海盗。因此明神宗面对大仑山惨案,布谕西班牙人“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革;又商贾中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父兄亲戚共所不齿,弃之无所可惜,兵之反以劳师。”乾隆对红溪惨案的表态则是:“内地违旨不听召回,甘心久住之辈,在天朝本应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

此前朝廷不说,但受孔夫子“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的华夷理论,对华人华侨其实也抱着“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的看法,但是自从大成城破、景泰省归属明朝的那一天,朝野上下就不能不重新审视这些冒险家。

如今朝廷对于南方各省,还是显得力不从心;更遥远的地方,则更加鞭长莫及;但是这些商人,却可以是朝廷开疆拓土的前驱。

而对于皇帝来说,吕宋是一个值得并入版图的地方。

他对汪舜华说:“吕宋国与其他王国不同,我既然以其杀戮我的子民将其灭国,若不将吕宋国君正法,恐怕难以服众。何况,华人在深耕多年的地方都可能被肆无忌惮的屠杀,那么更远的地方,又会发生什么?”

汪舜华点头:“你说得很是。‘敢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从前可以只是个振奋人心的口号,但是事到如今,朝廷必须给朝野上下、给海外诸夷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海外华人华侨的生死存亡,朝廷不会置之不理。”

记得当年上论坛,知道明朝中后期,随着越来越多的华人旅居海外致富,遭到了当地官民乃至殖民者的觊觎,惨遭屠杀,明政府没有采取有效举措,以致对方有恃无恐,一再将屠刀对准华人。

这话当然不能说,但道理很简单:“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去往海外讨生活,他们不完全是留居南方各省,可能是吕宋甚至更遥远的尚未并入版图的地方。如果朝廷任由他们被杀戮,番邦小国势必认为朝廷怯懦,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诛杀华人;华人也会因此与朝廷离心离德,不再以中国人自居,而是甘心沦为蛮夷;国人也就不敢出海谋生,国内人地矛盾不能解决,南方各省也就不能真正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