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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风华之代黎篇(107)

作者: 用红色偏爱葱 阅读记录

他清楚的看见,她的眼睛立即发光,像是落满了星星,莹莹闪闪全是喜悦的光芒,他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自豪,为自己能让她开心,他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情绪,仿佛此刻才找到生命的意义。她微笑着弯了眼角,软软叫了一声,“小引哥哥。”

他呼吸一顿,从此沉沦。

她被下人领上楼去换衣服,代默祥收起笑容对他说,“从此她就是你的主人,你能发誓一辈子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伤害吗?”

常霏觉得这样的要求,对同样还是孩子的陈小引来说太沉重,拉了拉丈夫的胳膊,陈小引却已经开口,表情是不符合年龄的凝重坚定,“我发誓永远保护她!用我的命!”字字铿锵,真正发自内心的誓言。

那时海天帮在上海滩立足不久,前有青合帮后有黄兴帮,日子过得颇为艰险,代黎小小年纪,已要学习各种防身之术,每天上午两个小时的课业,陈小引总是陪着她一起,师父是极严厉的,不会因为她是大小姐而放松要求,因为关系到性命。陈小引也明白这道理,可每每看她那通红的小脸,汗水湿透了的衣褂,总是不忍心。

她却从不叫苦,偶尔也顽皮,趁师父不注意,偷偷吃一块巧克力,也给他一块,一开始他觉得不好意思,后来习惯了,便能与她默契的相视而笑,巧克力微微的苦味,他只觉得甜,记忆中最甜美的味道,永远无可取代。

到底是小孩子,她也渴望玩伴,喜欢孩童间的游戏,每日晚饭前短暂的时间,她被允许出门,同附近的孩子们玩丢沙包、跳格子,远远他就能分辩出她的笑声,扑捉到她的身影,那样的熟悉,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后来有阵子流行娶新娘的游戏,男孩们让她选新郎,她皱起小八字眉想半天,望着等在一旁的陈小引道:“我要做小引哥哥的新娘子。”

明知不过是戏言,他脑中却空白了好一阵子,只听见蝉叫,此起彼伏在耳边鸣响,那样远又那样近。这一句话,他足足在心中珍藏了一辈子,回忆都小心翼翼,生怕碎了什么。

时光美好又匆匆,在他们眼中,甚至看不见彼此的成长。

海天帮也在一天天的发展壮大,代默祥成为能在大上海呼风唤雨的人物。常霏三十岁生日时,代默祥专门邀请了当年红噪一时的北平名角,在藏春园大摆戏台,代黎嫌包厢里看不清楚,禀了父母跑到楼下戏台子前,陈小引自然是步步紧跟。

台上一出《穆柯寨》,旦角的身段唱腔都是极好的,代黎仰起头巴巴看着,眼中有羡慕有向往。戏散后是宵夜,代黎拉了陈小引偷偷溜回戏园子,一包桂花糖请戏班学徒给她化了妆,再换上件戏服,姿势一摆唱腔一开,倒颇有些味道。虽然衣服不合身,妆容也简单,十二岁的女孩子,眉宇间的妩媚妖娆已是藏不住,直让陈小引看傻了眼,小学徒也一直喃喃,说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大约只有北平那位少帅配得上。

彼时陈小引已有十五岁,因为时常有“任务”,常出入各种风月场所,却不曾有过什么想法,可是那一晚,他的梦里反复出现她唱戏时的样子,她斜飞上挑的眼角,她清澈幽黑的双眸,她轻启微张的红唇......腹中像是有火在烧,醒来时发现腿间湿腻一片。他当即狠狠扇了自己两巴掌,同时心中也空荡荡的,茫然的失落。

第二日见到她,他不可抑制红了脸,她却是浑然不觉,依旧无忧无虑的成长。

夏日的阳光浓烈热情,透过叶隙洒落斑驳光影。路边的法国梧桐下,十六的少女倚着单车潇洒而立,白衣黑裤,细碎短发,长身挺拔,比少年更少年。

看见他,弯了眼角浅浅的笑,青春逼人的气息,比夏日阳光还要浓烈,依旧是唤他,“小引哥哥。”

陈小引故作平静般点了点头,其实心里早已绵绵软下去,她说话干脆利落,尾音却带丝不经意的余韵,异常软糯。

接过她手中的车,与她并肩走在梧桐树下,听她讲学校里的趣事,空气中飘有晚香玉的味道,而身侧是她清洌纯净的气息,他感到无比宁静舒逸,即便在一个小时前,他刚杀过人。

有大胆的男学生凑上来,当着陈小引的面就邀请代黎看电影,男学生叫程继业,是从北平来的转校生,家里开轮船公司,很有势力,刚进学校就迷上了代黎,追求的很热切,程继业长的一表人才,家底又厚,在北平是有名的风流公子,花名堪比少帅,对女人很有些办法,不想代黎却是油盐不进,对他一直冷冷淡淡的,程继业虽然急,有时恨不得强要了,但因为知道她家里的背景,并不敢逼得太紧。

陈小引处理这样的事情很是得手,当夜就将程继业掳到码头仓库。一通暴打后拔枪抵上程继业的头,冷冷威胁,“离大小姐远点。”

程继业到底是大家出身,忍着痛反倒威胁他,“你知道我程家是什么人家?我在北平同少帅交好!”

陈小引面无表情,右手突然一晃,“砰”一声,子弹堪堪从程继业耳边擦过,吓得他即时闭了嘴,最后只能愤愤嘲讽:“我知道你存的什么心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陈小引也不气,得了保证后便放了程继业,走出仓库时已是凌晨,阴霾霾下着小雨,他走在路人稀少的街头,去她最喜欢的那家店买小笼包子,想着她开心吃早餐的样子,觉得很满足。

代默祥对他越来越赏识器重,他二十岁时就升过黑鹰堂堂主,也是从那时候起,常有人开玩笑,说代老大是拿他当女婿栽培,代默祥听后只是笑,像是默许,他心中有高兴,更多是惶恐不信,那样的宝贝,他知道要不起。

升了堂主自然不能日日陪在她身边,渐渐也不像从前那样亲密。深秋的黄昏,十八岁的少女独自坐在江边,看夕阳缓缓落下,衣裤是永远的黑白色,花样的年华却不喜俏丽,宽松的毛衣遮不住单薄的肩膀,彩色晚霞绚烂了整个江面,她的身影却显得孤单,她回头看见他,笑容也是清清淡淡的,告诉他,“小引哥哥,我决定去维也纳。”

离别来的这样突然,不留任何喘息的余地,他不记得当时的心情是怎样,却记得脸上也是笑的,她笑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笑的。

时间变得难熬,三年后终于等到她回来,看她扑进自己怀里,亲切的唤他小引哥哥,看她偷偷扮鬼脸,看她祥装发怒后撒娇,他想告诉自己,一切都没有变,她还是由他守护的宝贝。可是来不及,她长大了,恋爱了。

梧桐树下,夏日的炎热那样燥人,远处一辆黑色轿车里,她斜了眼角看那个男人,似嗲似嗔,那样娇媚的神情,是他从未见过的,而那个男人揽过她,低头就吻了下去,她双颊晕红,手臂环上男人的颈......他们的甜蜜像一把刀,刺进他眼里刺进他心里,虽然他早就明白,他始终不是她的他......知了的聒噪没完没了,此起彼伏落在耳边,那样远又那样近......那一年的夏日,那一年的蝉鸣,再也回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