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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112)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王稚萍便在一边一行行的看她写下去。

“这首歌名叫《烟雨蒙蒙唱扬州》,我也不会谱曲,就先唱一遍给你听罢,等你学会了再用你们扬州话唱来听听。”

这首歌婉转多情,极富韵味,甫一开口便能将人带到江南水乡那雨雾迷蒙的青石小径上去。

可惜冬秀没有那般功力,只能大概齐的把曲调给唱出来。

可即便这样,王稚萍依旧在一瞬间就被征服了,那样新奇而独特的唱法将歌曲里的柔情和缠绵表现得淋漓尽致,听得她一颗心也悠悠荡荡、酸酸甜甜的。

“这个调你能记住不?要不要我再唱几遍给你听?”这首歌听着是朗朗上口,旋律流畅,可唱起来才知道有多累,不是专业的歌手,还真唱不出那种味道来。

“不用了,我已经记住了,”王稚萍信心满满的拿着写了歌词的稿纸,“我家里有好几个长辈都是戏迷,我小时候还跟着吊过嗓子唱过黄梅戏呢,这首歌如此优美动听,我一听就会了。”

然后便对着歌词唱起来了:风吹云动天不动水推船移岸不移雨绵绵情依依多少故事在心里五月烟雨蒙蒙唱扬州百年巧合化今情善恶皆会有报应姻缘桩桩似线牵万事幽幽当自立……

妈呀,简直好听到炸裂,冬秀听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果然练过的就是不一样。

她啪啪啪的使劲鼓起掌来,小姑娘唱得真是不比她记忆中的原唱差,反而更有一种柔肠百结、情意缠绵的别样味道,再加上扬州话本就自带着一股娇俏柔媚,听得人简直浑身软绵绵麻酥酥的。

真想不到这姑娘还有这般能耐,听这把婉转绵长的好嗓音,这哪是业余爱好的水平啊,真是太谦虚了,要搁现代怎么都能混个曲艺艺术家的称号了,不过在这大师遍地跑,票友满天下的时代也只能自娱自乐了。

“你觉得这样直白简单的歌曲能有人爱听么?”

“怎么没有,哎呀先生,您真是太过自谦了,这曲子多么好听啊,虽说不如戏曲隽永深刻,却别样的清新缠绵,而且极易上口,听过一遍就忘不了。”

王稚萍脸蛋红扑扑的,十分激动,她这也算是亲自参与宝先生的创作过程了吧,这曲子如此好听,宝先生居然还担心别人不爱听呢。

不过听唐先生说,宝先生一向就是这样的谦虚谨慎,甚至有些自卑胆小,即便手里拿着金锭子去买包子,还要小心翼翼的问别人够不够呢,当初给他们报社投稿也是如此,一直反复交代唐先生如果小说实在不好,不必看在两人情面上强行登报,她还可以拿去别的报纸上试一试云云,若不是对她有一定的了解,唐先生都要以为她这是故弄玄虚的在炫耀,或是威胁呢。

宝先生对自己的能力真是一无所知啊。

“你可别为了叫我面上好看就净说好听话来哄我,我是打算把这些歌教给那两个女先生唱去的……”

话还没说完便被王稚萍打断了,“这些歌?难道您还有好几首这样的歌么?”

这算是空守宝山而不自知吧,竟然还毫不在意的打算教给说书先生,宝先生真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几首歌的价值啊,不说这几首歌本身质量如何,就冲这出自宝先生之手的噱头也足够叫人追捧了啊。

“先生您先别急着贸然下决定,只是教给那两个说书先生未免太可惜了,您全国各地的读者们也正翘首企盼先生的新作呢,若是他们也能听到这几首歌必然是极欢喜的,若是您信得过我,这事容我回去与主编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可以吗?”

冬秀自然是没有异议的,反正她的初衷不过就是给听故事的人增添些趣味而已,他们报社爱怎么折腾就随他们去好了,反正她是不怎么看好的,毕竟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独特的喜好,21世纪的经典流行曲目,放在19世纪未必也能同样的出彩,太过超前的东西总是不太容易被人所接受的。

第71章 打赏

之后几天,王稚萍便忙碌起来不再露面了,胡竞之又被派去沪市做学术交流,家里就四口人,冬秀干脆带着王妈去女子茶舍听书,至于带弟和崔有粮,没有她们做电灯泡,估计两人能更自在放松些的处对象呢。

冬秀之前还真没有发现这两人私下看对眼了,这时候的人多含蓄呀,即便是正式夫妻,在外人面前也要处得跟同事一般,再正经不过了,还是王妈悄悄的跟她八卦了一嘴,她留心查看了好几天才发现的。

要说带弟和崔有粮年纪也都不小了,崔有粮之前是穷的结不起婚,带弟则是明确跟她表示过这辈子不准备结婚的,冬秀觉得这纯属个人自由,也不强求,便一直没有帮她张罗这个事,现在这两人看对了眼,也是缘分,她自然要帮忙撮合的。

崔有粮不在,冬秀也不打算再去街上叫黄包车,其实她对坐人力车一直就很不习惯,可能每个在现代社会生活过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对体力劳动者的怜悯和不忍心,看着拉车的人在你眼前气喘吁吁、汗流浃背,那种罪恶感简直分分钟化作屁股底下的针尖,刺得人坐立难安,不过崔有粮自己一直觉得工作过于轻松了对不起主家给的薪酬,每每冬秀要外出,即便只是到对面街上去买个小食,他也是一定要拉着她过去的,倒显得冬秀真像个娇贵矫情的富家太太了。

其实她们租住的这所四合院地段是一等一的好,绝对的闹中取静,出了胡同走不远的地方就有电车经过,谁叫她们就在皇城根底下呢,那故宫,哦,不对,现在小皇帝还住在里面呢,那里还应该叫做紫禁城才对,她们可就在紫禁城东边三两站的地方呢,交通设施还是很发达便利的。

冬秀仔细研究了一番站牌,便带着王妈上车了,车上有专门负责收钱的人,冬秀额外付了几个大子儿,那收钱员便把她们安排在了前面人少有座的地方,估计就是电车上的头等座吧。

这时候的城市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地面交通规划,更别提红绿灯啥的,交通指挥全靠那些穿着鲜艳、带着大包头巾、随身携带长棍的阿三哥们,所有的机动车行驶速度也都是极慢的,就连那极为高端洋气的进口小汽车也休想在城里跑过二十码,与其说它是一种交通工具,还不如叫它移动的时髦炫耀机。

上个月,冬秀便在各大报纸和墙头巷尾处看见了北洋政府治下的京师警察厅发布的一张关于限速标准的通告,通告上说:“自用及营业各汽车行驶速率,至快每分钟以营造尺六十六丈为限,不得逾越,违者罚款五元。”

冬秀换算了一下,差不多就是限速12公里每小时的样子,还没有一般自行车跑得快呢,而且只要超过这个这个速度就要被罚款五元,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了,相当于一两个月工钱呢,不过能开得起小汽车的人是肯定不在乎这点钱的,有的甚至还要故意超速以达到炫富的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