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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121)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你这字怎么都缺胳膊少腿的,两月不见倒变成个别字大王了。”

那是简体字好不好!

她打草稿找灵感时一向都是使用的简体字,方便又迅速,是繁体字万万比不上的。

“这样写不是更简单嘛,这又不是写给别人看的,只要我自己能看懂就好了呀。”

“那这些都是什么?看着也不像是抄录的,更不是在练字,倒像是随笔写下的什么东西。”反正他是看不懂的。

“灵感呀,”冬秀没法说这就是以后的世界,只能随便扯个谎话对付过去,又饶有兴趣的问他:“在你的设想里,华国的未来会是怎样的?”

她很想多了解一些这时代土著们对未来的想象,这对她这本小说的创立也有一定的帮助。

其实早在十五年前,梁启超大大就发表了一篇名叫《新□□记》的政治小说,畅想未来六十年后的中国是如何的富强壮大,期间又经过怎样的历史变革,可惜文中全是海市蜃楼般的□□上国梦和枯燥乏味的政治观点阐述,而且只出了五回便无疾而终,不过对当时的人来说却是颇值得鉴赏和借鉴的,此后又催生出了《世界末日记》、《月球殖民地》、《新纪元》等等仿文的出现,很是开拓了一番时下人们的视野和想象力。

可对些时人眼中的奇文,对冬秀来说未免就有点小儿科了,他们的眼界毕竟受时代发展所限,即便是空想,也脱不了时代的桎梏,这些未来小说里无一不是选择了儒家文化中“以德服人”、“仁义礼智信”那一套来替代了最闪亮的新社会和新科技点,对百年后真正的现代化国家认识存在严重的局限性。

还不如冬秀在书店觅得的一本三十年前一名名叫贝勒弥的美国作家发表的名为《百年一觉》的小说对她的启发大,这篇小说的译名叫做《回头看记略》,直到现在还能在有些报纸上看到它的连载呢,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都极受知识分子的喜爱,它还与《巴黎茶花女遗事》和《华生包探案》并列为最受欢迎、最具影响力的外文小说。

小说内容其实很简单,讲的是一位主人公在1887年被催眠,到了2000年被唤醒,随后被人带领着参观新世界,有了各种新奇的见识和奇幻的经历,比起华国的未来文,这篇小说一来胜在设定新奇,故事新颖,二来文中出现了大量关于未来科技、福利、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畅想,实在叫人耳目一新。

但其实若以冬秀这个真正的未来人来看,这未免过于幼稚,想象很美好,却完全不真实,没有任何依据甚至逻辑可言,太过乌托邦了。

胡竞之沉思了一会儿才说:“读书那会儿我想着咱们华国定能知耻而后勇,奋起直追,赶超列强,恢复□□上国的无上地位;留学那会儿,民国成立了,我想着华国未来必定能通过一系列变革而迎来新生,将来如美国一般强大、自由、民主;现在嘛,我只能想象着未来一二十年的华国会是怎样的更坏,实在不知道它将来会如何了。”

哎,小哥,不要这么悲观嘛,未来还是很美好的。

不过说起来,华国这几年的情形的确是越发严峻了,各路军阀已然正式登场开始一场别出生命的混战表演,自袁世凯死后,那真是总统轮流做,明年不知落谁家,今天还是黎元洪,后天便成冯国璋,眨眨眼又变了徐世昌,简直教人眼花缭乱。

之后又有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十年内战等,等着把华国百姓们虐得体无完肤,期间又还有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跑出来找存在感,全世界都乱成了一锅粥,人脑子打成狗脑子,嗯,这么算一算,未来何止一二十年不好过,起码是三十年内都不见好了哇。

如果冬秀也是不知道未来的人,恐怕比胡竞之还要悲观呢。

哎,摸摸头,不要愁。

“那你呢,你对我们国家的未来又有什么想法?”

胡竞之好笑的把她的手从自己头上抓下来握在手心里,他可从没想到自己能有与妻子谈论这种家国大事的时候,像她们这样的太太们,不都是更关心哪家首饰更别致,哪样服饰更摩登,甚至今天菜价涨了,李家媳妇新生了个孩子这样的琐事么。

不过冬秀姐总是能屡屡叫他感到惊异的,好多言论和观点都是别具一格,叫人耳目一新,而且细想过后总是叫人十分叹服。

“哦,未来的人们极度重女轻男,真正的是一家有女百家求,每对夫妻结婚前都有多次自由恋爱的经验,婚前同居也是很正常的,晚婚、不婚、丁克同样很正常,婚后男人上交所有收入,由妻子掌管经济大权,男人们都以气管炎为荣……”

“等等,气管炎是什么典故?”

“妻管严呀!”冬秀比划给他看。

“哦,未来女子的地位竟会如此高?”胡竞之失笑,他可从没发现自己妻子竟然是个十足的女权主义者呢。

哎,就知道他不会信。

“那这些都是你对未来的灵感?”胡竞之抖着手里的稿纸问她。

“对呀,我打算写一篇关于我对未来想法的文,你觉得怎么样?”

胡竞之自然是举双手赞同的,对于妻子能有这样的想法,做这样进步的事,他是感到很自豪的。

“我认识许多的报社编辑,你尽管写,到时候我请人给你看看!”

或许他还可以自费给她做成成书,也叫她高兴高兴,同时也鼓励她继续学习,不断进步。

“老爷太太,洗澡水放好啦!”带弟适时过来叫他们。

于是胡竞之便去浴室泡澡,冬秀则赶紧带着王妈和崔有粮把炕上的桌椅挪下来。

第77章 出轨

胡竞之回来的时间十分赶巧,第二天北京城便迎来了初雪。

初雪这个词,听着很是诗意有情调,现代人脑海里瞬间想起的可能是炸鸡和啤酒,可北京的初雪却伴随着凛冽的寒气和嘶嚎的北风,只能使人叫苦不迭。

自这天起,冬秀算是长在炕上了。

看着每日天还昏暗难明的时候便准时起床去上班的胡竞之,冬秀都不由得对他报以万分同情和敬佩。

幸而再过几个星期,学校也要放假了,到时候他们便可以一起赖床了。

哎,她真是堕落了,居然连区区严寒都抵抗不了。

到底还是从炕上爬起来,裹着她的大棉袄二棉裤到书桌前继续找灵感。

自屋里烧起了炕,燃起了火盆子,她和胡竞之就不约而同把各自的书桌都搬到卧室里来了,各自占据着窗前一端,倒也分外和谐。

这天,她正起草大纲,试图把自己前段时候绞尽脑汁想出来的灵感给串联起来,形成主人公在新世纪的生活轨迹,正写得起劲入迷呢,王妈撩开厚重的门帘进来了。

“太太,周太太来了。”

因冬秀特意嘱咐过了,平日里这时候是不会有人来打扰她的,更不会随便进出他们这间屋子,动他们的东西。

她还没从自己那脑中的世界里出来,因此迷糊的随口问道:“哦,周老太太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