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民国路人甲(179)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带弟白他一眼:“孩子多了还不好,我这可是给你们老崔家开枝散叶呢,你爹娘要是还在,这会儿准保得把我当大功臣给供起来!”

崔有粮苦笑:“我们家要是那大富大贵不愁生养的,哪怕你一年生一个呢,那也只有欢喜的,可咱们家有什么呢,到现在连个落脚的房子也没挣出来,幸亏先生太太人好,免费的房子给咱们住着,可咱们总要为以后打算打算啊,要是只有石板儿一个,咱们多受些累也能给他挣出买房子娶媳妇的钱,说不定还能送他去念书,这孩子一多……哎,只怕以后连饭都吃不饱啊!”

带弟抚着自己的肚子,感受到肚皮上传来的动静,心里也有几分担忧起来,是啊,这以后孩子多了可怎么养呢,他们俩还都是孤家寡人一个,连个能帮忙带孩子的老人都没有,难道要叫她的石板儿跟她自己一样,从小就要像个长工似的开始照顾弟弟妹妹、做家务活吗,以后要是遇上个什么困难的年景,难道他们也要跟她爹似的卖孩子换钱活命吗,又或者他们俩从此就不做那档子事儿了,免得她不停的生,可这想想就不可能,她现在大着肚子,这男人还老想着折腾呢,有时候实在弄不了,他还想得整宿睡不着觉……

“那我赶明儿跟太太问问,看有什么法子能不怀孩子,太太知道的东西可多了,她准有办法。”

“可别,太太到现在还没怀上,指不定心里怎么难受呢,你问这话不是刺人家的心嘛。”

带弟想想也是,只得长吁口气叹道:“哎,我要是能跟太太掉个个就好了!”

恰在此时石板儿闭着眼哼唧起来,夫妻俩忙过去吹着嘘嘘给他把尿……

第101章 同居

回家没几天,胡竞之便到京大报道去了,而冬秀也开始了每日的码字生活,只是这次还有大姐和香儿陪着她一起。

她买了几本小学生教材回来,每日抽出点时间教三姐读书认字,其余的时间则叫她一边抄课文一边练钢笔字,现在再想练毛笔字是很难有成效的了,毕竟毛笔字不是个速成的技能,况且用钢笔写字还更显得时髦呢。

既然已经打算要走教师这条路了,普通话也是不能不学的,而带弟就是现成的老师,她的京版国语是讲得极好的了,正好可以教大姐和香儿。

就这样,慧秀早起要念诵课文,上午要认字、练字,下午就跟着带弟学官话,教女儿认字唱歌,偶尔天气好,还要出去转转,参观一下这古老的北京城,一时间很是忙碌充实了起来,也压根没时间去想七想八的了。

冬秀又抽空去邮局往法国寄了一封信件,告诉少年伟人她已经搬回北京了,并告知了他自己的具体住址,免得以后他写信寄错了地方,随信自然还有汇票一张。

自从开始给少年伟人寄汇票了,冬秀仿佛找到了自己奋斗的目标一般,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以往她心里还老是有点小愧疚呢,毕竟她穿到了这样特殊的年代里,但凡是个对这段苦难历史有点了解的国人,就没有不想要救国救民,甚至改变历史的,只是她实在不具备什么搞事的能力,也没有那种大节大义的操守,只能一边暗搓搓的心虚,一边照旧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现在可好了,她搞不了事,却可以全力支持能搞事的人,那些钱在他们的手里才能发挥最好的作用,得到最好的归宿,想来她也不能算是尸位素餐无作为了吧。

从前她把写小说当一种闺阁消遣,后来也渐渐的变成有感而发,有了某些责任感,开启民智、引导国民她是做不到,但至少能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带来些快乐和欢喜,也带来些鼓舞和劝诫,这于她就很是满足了。

但所有的这些行为她都是在一种极其佛系的状况下完成的,对于收入所得更是满不在乎。

现在就不同了,找到了奋进的目标,她便有了责任感,第一次迫切生出想要赚钱的心思,也许她的那些钱只是杯水车薪,可也正是所有爱国人士的这些杯水车薪的支持和努力,华国才能迎来了它的新生不是吗。

她的钱也许能帮助他们完成一次重要的组织和宣传,也许能帮助他们买到一些军用的弹药,也许能为前线战士们置办一些保暖的衣裳鞋袜……

啊,钱啊钱,你终于又变得可爱了起来!

有了动力加持,她写起小说来就更带劲了,不当朝九晚五写不停歇,还主动开始熬夜加班,一时只恨不得自己生出八只手来,心里无数次怨念这个没有键盘的世界。

其实这时候已经有人发明了打字机出来售卖,冬秀在沪市时便特意去瞧过了,她手写速度是个战五渣,可打字速度却能与速记员相媲美,前世的时候还得过“无影手”的称号呢,要是有了打字机,日更一万都是洒洒水啦。

可惜一见到那打字机,冬秀的美好幻想便瞬间破灭了,先不说它昂贵的售价,就是那古朴的足以进博物馆供人参观的造型也足以叫她却步不前了,也是,如果这东西真的好用,估计早就风靡起来了吧,可那么多与文字打交道的作家学者们却没一个人用它的,可见这东西是有多么鸡肋。

慧秀见三妹这么勤勉,从早到晚的坐在桌前写个不停,自然很是奇怪,她又不像自己要准备去当个幼师,干什么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像其他的富家太太一样出去逛戏园子、打麻将不是挺好么。

“你们太太一直都这样?整天窝在家里写东西?”慧秀问带弟。

“可不就是嘛,您难道还不知道,我们太太还在家里当姑娘时就爱整天窝在房里看书写字儿,我们奶奶经常说太太是投错了胎了,这要是个男子,那活脱的就是个考状元的料子啊!”

“我以为她成了家就会改了,谁知她倒比以前越发投入了,也不知一天天的都在写些什么东西,倒比妹夫这个正经的大学教授看着更像个做学问的人!”

慧秀对三妹的自在实在羡慕得紧,哪个女人成了亲还能像她一样的逍遥呢,上头既没有婆婆约束,下面也没有子女带累,丈夫还那样的厚待爱重她,活得可不就舒心自在么,怪道这些年看着竟一点儿没显老呢。

这也真是难得的运道了,一般人根本羡慕不来。

慧秀感慨一阵后也就丢开手了,继续投入到练字大计中,她可是都看见了,三妹写字的手上都被笔磨出茧子来了,搁笔的中指关节处还微微凹陷变形了,三妹是多么爱美重保养的一个人啊,手上的皮肤都滑嫩得跟豆腐脑似的,这是写了多少字才能把手写成这样啊,她即便赶不上三妹的勤勉好学,可也决不能懈怠了。

年纪大了才开始学习是很困难的,同样的几个生字,香儿记得就比大姐要快许多,冬秀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见大姐渐渐的开始在桌前一坐一整天的不动弹,就很是担心了。

大姐从来就是个沉静有毅力的,从前在家里时,为了绣一块儿帕子,她能三天三夜的不出门,也不觉枯燥乏味,何况连大烟瘾她也能戒掉,这世上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魄力,冬秀是压根不担心她会学不好的,只怕她把自己逼迫的太过了,还没等学出个什么来,先得了一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