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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193)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顶着“佚名”的冬秀,觉得十分有安全感,觉得自己连锅盖都不需要了!

然后,十分有安全感的她,暗搓搓的写了一篇关于套套用法的详细说明书,还用她那半吊子素描功底亲自画了使用图解!哎,那些套套产家真该给她发些广告费的!

唐才常在办公室看到这篇图文并茂的文章时,直接一口浓茶喷满了桌面……

第110章 皇帝大婚

又是一年中气候最为适宜的时候,冬秀收到了回京后第一封来自法国的信件。

信里的内容无外乎是对她表示感谢,再有就是写了些关于他们留法后的一些日常和作为,其中就有他们看着法文小说学法语的一则趣事,而这小说正是翻译成法文的《提刑官宋慈》和《上错花轿嫁对郎》,侦探破案类的小说现在正风靡全欧洲,她的《提刑官宋慈》也是极其有市场的,知名度居然快赶上福尔摩斯了,而法国人天性好浪漫,对她的《上错花轿嫁对郎》也是情有独钟,直将其奉为东方最为浪漫感人的小说。

他们在看到这两部小说时是既骄傲,又亲切,对照着带过去的原版书去看,学起法文来居然事半功倍,还很是兴致勃勃呢……

冬秀以前倒是听唐主编提过几嘴,说她的小说远销欧美及东南亚诸国,十分的受追捧,甚至有成为世界知名读物的潜力,她当时还以为是唐主编在吹捧她呢,这种商业互吹也算是一种常见的贴金法子,冬秀在前世见得多了,并不以为意,没想到居然真有这么回事啊……

所以她能源源不断的从报社拿到那么多的钱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吧,啊,想一想,这时候的欧美教育普及率可比国内高多了,看报读书的人那是大把大把的,这都是庞大的潜在读者群啊,都是小钱钱啊……

信里还有件值得一提的事,那就是他在里面十分兴奋的透露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虽然写得比较隐晦,但有先知视角的冬秀一下子就明白了:我党终于在海外成立了旅欧支部,他们几个也都加入其中,现正积极的进行理念传播,为此特地创办了一份名为《少年》的海外半月刊物……

信里面甚至还附了他们第一期的报纸,然后冬秀便在里面看到了一个能叫后世人惊叫的笔名,然后,她果断的把这封信和报纸一块儿纳入了她的百宝收藏箱里。

其实,准确来说人家少年伟人的这封信也不是写给她的,而是给胡竞之的,话里话外的透露着请教和拉拢的意思,冬秀知道未来的历史走向,知道我党最终会取得胜利,可这胜利又是拿多少的流血和牺牲换来的呢,日后的大清洗和白色恐怖可不只是历史课本上的一句话而已,她自认为自己现在是没那个胆量果断加入我党的(当然我党现在也不会要她这样的),对于是否劝胡竞之答应这事儿,她就更办不到了。

首先,胡竞之这人极有主见,人家作为一个时代的佼佼者,对于信仰哪个主义,自有自己的考量,即便这个主义不是最后的赢家,人家也不会轻易的改弦易张,再者,胡竞之这厮的信仰和主张貌似一直都在变化啊,至少目前他很反对军阀混战,所以信奉无政府主义,至于以后,那估计也要看那时的社会变化了,最后,胡竞之的确是个很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大学者没错,可他也只是个学者,冬秀不希望他卷入派系和政治的斗争之中……

所以,她很是很遗憾的表示“胡先生及她会对他们在经济上鼎力相助,至于其他则一概不论”,然后随信又汇去了一张大额的汇票,办报纸啊,那可是个烧钱的玩意儿啊,没有点经济实力,她真当心他们这半月刊一年半年的就倒闭了……

冬秀挺着大肚子亲自去邮局寄了信,打算顺便在邮局定几份妇女杂志,她觉得那个母婴科普系列文可以面向全民进行征文啊,请报社主笔代笔,搞个现身说法,不是更有说服力么,这妇女杂志或许能给她提供点灵感。

然后一直宅在家中的她就听到了一个街头巷尾人人热议的大消息:小皇帝要大婚啦!

其实早在三月份的时候钦天监就已经选定了皇后和皇妃的人选,然后在《宫门抄》上发出了通告,不过当时她和胡竞之人还在沪市呢,也没赶上那场据说沸反盈天的奢华纳采礼,冬秀还很是遗憾了一回。

再后来,国内外变故频生,直奉战争爆发,中原烽火连天,总统走马灯似的轮换……时局如此纷繁变幻,婚礼自然也是一拖再拖的,直到上个月,举行大徵礼后,清室筹备处才正式发布消息,大婚将定于12 月1 日举行。

冬秀顿时来劲了,这可是皇帝啊,最后一位,活的,这种婚礼不说前无古人,但绝绝对对的是后无来者了啊,马上可就要绝迹于华夏了,这个稀奇和热闹她是一定要去看的。

她不仅要去看,还要合照留念呢。

前世爬个长城她还要拍一摞的照片发朋友圈打卡炫耀呢,没道理都跟末代皇帝的婚礼仪仗队合影了反而没啥动静了啊。

从前也有许多想要拍照留念的东西,那不是手里没有相机,没那个条件嘛,现在好了,她们跟那个给她拍孕照的外国摄影师处的好着呢,当然要物尽其用,把他借过来用一波啊。

满人的婚礼不同于汉人,都是凌晨四五点举行的,因此冬秀前一天特地调整了作息,在大白天的睡了个饱,晚上十点一到,便兴冲冲的拉着胡竞之要出门了。

“你这肚子都九个月了,不说在家里好好养着,还偏跑到街上凑那个热闹去,万一叫人挤着碰着了可怎么是好?”慧秀忧心忡忡的阻止她。

“没事儿,我们早就在途径的一家酒店二楼定好了位置,自然不会到那人群里挤着的,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就跟着一起去嘛,这可是皇帝大婚呀,今儿个不看,以后都再没机会看了!”冬秀一边往身上拼命的裹衣裳,一边兴致勃勃的劝她。

呼,这大晚上的天气可太冷了,要不是有强烈的八卦之心熊熊燃烧着,她是如论如何也不会从热炕上爬起来的。

“咱们大人都一窝蜂的跑出去看热闹了,家里几个孩子怎么办?”

慧秀知她今儿是非去不可的了,只得妥协,帮她穿衣裳、戴帽子、围围巾,戴手套,最后再穿上从沪市带回来的长筒翻毛皮靴子……

冬秀本来身子就笨重,再从头到脚的裹上这么一身,远看就跟个爱斯基摩人一样,别说走路了,连手臂都不能正常垂下来,只能在身体两旁支棱着……

胡竞之见她这样儿,不由得乐不可支在一旁扶着她道:“你这裹得跟襁褓中的婴儿似的,也太过夸张了些,到时候拍出照片来,人家看了准得以为我身边杵着头,咳……”

杵着头熊是吧!

胆肥了啊,居然敢说她像熊!

冬秀斜了这幸灾乐祸的人一眼,见他又恢复了往昔不怕冷的翩翩风采,不由有些恼火的道:“你这脚疾才好呢,就又不管不顾的了,还想再犯病不成?以后你要是摊在床上动弹不得了,休想我会端茶递水的伺候你,还不赶紧去换一身去,特别是你脚上这皮鞋,给我换成那长筒翻毛的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