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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4)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吕氏这心里不由得扒拉起了未来的女婿人选。

除去女婿的人品德行,这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离家太远了,女儿性情散漫,又没什么心眼,万一遇到那刻薄的人家,他们江家好歹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望族,有娘家撑腰,女儿也不至于吃亏。

再一个,虽说不求富贵,可家境也不能太差了,像那种指着媳妇嫁妆过活的人家就万万要不得,女儿虽没有那骄矜之气,却也的确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这嫁过去不说呼奴使婢,总也不能让她女儿自己铺床叠被、洗衣做饭吧。

吕氏心里正自盘算,看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哪家少年符合要求,忽又想起女儿身上还有那么个“硬伤”,若是那人家十分在意此事,女儿即便嫁过去了恐怕也讨不到个好啊,假的毕竟是假的。

王妈看吕氏的神情,哪还猜不到她在想什么,这些年,为着小姐那双脚,太太不知叹过多少气,小姐越大,太太就越发后悔当年没给她缠脚。

果不其然,吕氏与她抱怨道:“只怪我当初不够狠心,被她一哭一求,就弄得心软了,加之那时她身子骨弱,几次三番的生病,差点没了,我就怕给她裹了脚,反养不住她,哎……”

王妈自己也觉得这是憾事一桩,要说她们小姐,小时候还不显,这越长大就越漂亮,女大十八变,如今活脱的就是个仙女儿模样,多年不见的三小姐不算,家里三个姐妹里就属她长得最好,恐怕十里八村再也寻不到那样水灵标致的姑娘,再过几年,彻底长开了,那还不知多好看呢。

可惜啊,美中不足,偏是双大脚,而今人们说亲,多得是那把脚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家。

小姐将来的姻缘如何还真不好讲。

不过话却不能这样说,要不太太更要忧心了。

王妈便安慰吕氏道:“这也是天意,谁家父母不为孩子好呢!当初的情况咱们也都知道,实在没别的法子,再给小姐裹下去,恐怕连命也没了,连那普宏寺的大师都说了,咱们姐儿根子弱,就是要养一双大脚,才好立得住、扎的稳,果然么,自从彻底放了脚,姐儿身子就一天好似一天了,一路平安长大,硬是连个喷嚏都不带打的,身体康健才是最大的福气呢,您还有什么好求的呢!”

“话是这样说,可现在别说是大户人家,但凡讲究一点的人家里,哪个女孩儿没有一双三寸金莲,她这一双大脚,只怕到时候难得找到好人家了!”

“您可别这么说,咱们姐儿长得那般标致,人又乖巧懂礼,多招人稀罕哪,怎么会愁嫁!”

“光一张脸漂亮又有什么用,不过就是个半截观音!”

王妈笑道:“您这话要是让姐儿听见了,她肯定要说:这世上哪有小脚的观音菩萨哟!”

吕氏听了这歪理也不由得一乐,心中的郁结之气倒散了不少,本来她也只是顺嘴说道两句,其实心里对女儿还是十分满意的,一双小脚换一副康健的身体,无论多少次,她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似那等以脚看人的迂腐人家,她们也不稀罕。

王妈又接着说道:“咱们天长日久的呆在屋里,什么人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的,哪知道个好坏,反正小姐还小呢,我看您倒不用急,这事不如托给咱们舅家太太来办。”

吕氏听了,眼睛一亮,可不是么,她娘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她祖父是咸丰三年的探花,她父亲是光绪六年的进士,都曾授职翰林院编修,是当地有名的“父子翰林”,正因为娘家有靠,她一个寡妇才不至于被磋磨,这村里的寡妇也不止她一个,可谁也没她过得舒心自在,这还多亏娘家嫂子时常记挂着她,不时就派仆人来给她送些东西看望她一二。

她一个寡妇,认识的人有限,也不用指望那几个妯娌帮衬,这事还真得靠嫂子来张罗了。

正好出神赛会就快到了,到时候带着儿女一起回娘家,一来请她嫂子帮女儿留意着人家,二来也要带儿媳去那普宏寺拜拜送子娘娘,这成亲都快三年了,儿媳这肚皮硬是没个动静,真是急死个人。

第四章 走亲戚

吕氏娘家在一个颇是兴旺繁华的镇里,那里每到年节便会举办盛大的出神赛会来祈福避灾,是十里八乡都闻名的热闹活动,每一次都能引得附近村民拖家带口前去一睹盛况。

今年冬天,硬是比往年冷上许多,乡间的土路被冻得硬邦邦的,不时还能看见一簇簇的冰链子,不拘人、马、螺、驴,走上去都有随时滑倒的危险,故而人人缓步慢行,便是畜牲迈起蹄子来也多了两分谨慎,只有那裹成球的孩子们,依旧肆意的奔跑笑闹,便是摔倒了也不在意,爬起来拍拍衣服,照旧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引来大人们一阵阵笑骂。

连绵起伏的山峰间,是一条灰扑扑的羊肠小道,窄的地方仅够一辆马车通行。

赶车的汉子嘴里呼出大团的白雾,牵着骡子缓缓前行,车辕上坐着位青年,全身上下裹得严实,袖着手,缩着脖,靠着车门假寐。

端秀在座位上不时的挪动两下,实在太颠簸了,即使凳子上裹了厚厚的棉垫,她依然觉得屁股发麻,而且她还有点想要小解。

吕氏看她跟根麻花似的拧来扭去的,心下明了,不由觑她一眼,问道:“你好好坐着,拧巴个什么,没个姑娘家样子!学学你嫂子,端庄稳重些!”

端秀这位嫂子姓曲,在家里姊妹中排行第三,就叫曲三姐,也没个正经名字,嫁过来后就直接叫做曲氏了,跟她哥算是指腹为婚,家里是行商做买卖的,几年前举家迁去外省谋生了,临行前便干脆将这桩婚事给办了,那时候曲氏和她哥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放现代都还是爱看动画片的小学生呢。

不过当地人却对这种风俗习以为常,因为土地稀少,生存压力巨大,男孩子最迟到了十六岁便要出门去做生意,此后学徒、经商,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才能返乡,十二三岁完婚的比比皆是,十三爹来十四娘,早婚早育那简直不要太普遍哦,搞得端秀也有些惴惴,生怕吕氏将来也把她嫁给个小屁孩。

幸而吕氏也算是个大家小姐,自有自己的养育理念,家里也算宽裕,不需要急吼吼的嫁女儿、娶媳妇,以此解决生计问题,一直等到前年,曲氏满了十六岁,才安排着两人圆了房。

曲氏从小也是跟着家人东奔西跑,走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人的,刚到她们家时还是个心直口快、泼辣爽利的小姑娘,颇有几分女汉子的气魄,端秀很是喜欢她,两人一直处得挺好,亲亲热热的好似一对姐妹花。

端秀看了她一眼,见她果然正襟危坐,摆出一副端庄样儿来,心下不由叹气:人都是会变的,越长大便越受束缚,自从曲氏与她哥成婚后,倒是越发规矩了,寻常也不与她一处笑闹了,这两年又一直没有怀孕,吕氏是没说什么,却背不住家里那些闲人说长道短的,听多了,自然会有压力,整个人都有些郁郁的,没了以前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