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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51)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做着美梦,带着对未来无尽憧憬的时候,他被憨厚老农卖到了妓院里,换了十几块钱拿去抽大烟了。

老鸨为了使他顺从,对他棍棒加身,大肆辱骂殴打,最后深知直接给他下了药,药性发作后,他渐渐的浑身无力、大脑晕沉起来……

等他再次睁眼时,身边躺着他新娶的娇妻,他又回来了,那所有的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等他带着妻子回老家祭祖时,才听说他那个原配接到休书的当天晚上,便为保名节在那冷冰冰的新房里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梦中那个女人的一生,浑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叹了声可怜,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坟里,也不至使她做个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拥着妻子说:咱们以后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坚定的说:那就不要给她裹脚,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乐的长大,还要送她去上学读书,使她明理晓事,懂得一技之长……

全文就在这样怅惘压抑的基调中结束了,可以说前面有多欢脱,后面就有多郁闷。

其实冬秀完全可以写一篇才子的逆袭记,全程在搞笑和不断打脸中升级,绝对能保证是这时代人看过最舒爽的小说,读完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可这样娱乐至上的快餐小说,并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

冬秀想通过这篇小说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变。

这篇小说现在只有沪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沪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让人向往的天堂,那里的一切都能成为全国效仿的风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后未必就不能扩散到全国各地让更多人知晓。

哪怕有一个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变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远在乡村的冬秀,可没有诸葛卧龙的睿智和远见,不出屋门,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还不知道这篇小说在沪市引起了怎样的轰动。

第41章 离开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好了这篇小说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内,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连载大半年的,根本不能叫他好好享受够被人吹捧敬羡的感觉。

自连载之日起,江澄平涨了薪资,报社涨了销量,茶馆多了一本新的说书题材,而最让人欣喜的莫过于沪市又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天足运动,很多新式学堂的男学生甚至直接喊出了“不娶小脚太太”这样直白的口号,这股热潮越演越烈,一些革新志士,进步青年,越发积极的在报纸上撰文呼吁放脚和废除裹脚,并鼓励兴办女学。

胡竞之曾写过《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其内容与这篇小说传递的宗旨如出一辙,读完全本的小说,便越发敬重这位宝先生,直呼其为知己。

不过他的文章因为发表在校报上,本身又没有什么名气,读者不过就是校内一些同学而已,况且有几人爱看正儿八经说教式的文章呢,因此即便那篇文章如何针砭时弊、鞭辟入里,影响也不过尔尔。

这位宝先生可就不一般了,他居然另辟蹊径,能够用这样别致受欢迎的通俗小说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这样不仅更能让人接受,还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实在叫人叹服。

他将所有的剪报,齐齐整整的装订好,打算自己收藏起来,这可是他第一份剪报小说,值得纪念。

然后他买了一本带有大量插图的全书,随信邮寄给了母亲,乡村生活单调无趣,希望这本小说可以稍解母亲孤单之情。

这种类似连环册一样的小说比正常的价格要贵一倍不止,是专门给那些识字不多的人看的,就像这时候开办的新式小学学堂里使用的国文教材一般,尽量的图多字少,给人以阅读的趣味,这还是唐才常从《绣像小说》学来的一招呢,就因为他们的书里面带了插图,销量足足提升了两成呢。

冯氏接到儿子的书信时,颇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这孩子又转学了,去了另一所新公学,还当上了外文教员,言外之意自然是不能回来成婚了。

冯氏微觉不快,虽说儿大不由娘,可穈儿今年就十九岁了,而江家姑娘也已经二十整了,再不成婚可就是老姑娘了,这不是耽误人家嘛,她打定主意,明年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先把婚结了,男人嘛,哪个不是先成家再立业的,结了婚,有了孙子,随他想去哪上学……

请人念完了信,冯氏又原样叠好,妥善的放在专门的小匣子里,然后打开儿子寄来的包裹,里面果然有本小说,听儿子在信里把它夸得天花乱坠的,她不由得也起了些兴趣。

她本身就是个穷苦人家出生的姑娘,为了帮家里筹集盖房子的钱,才答应做了老爷的第三房继室,那时候她才刚满十八岁,而老爷已经五十多了,老夫少妻的,老爷倒也疼爱她,她能识得几个字,全靠老爷闲暇时手把手的教她。

因此她比一般官太太们多了几分不羁和泼辣,又比寻常村妇们知书达理。

可惜不过三年,老爷便去世了,她带着幼子千里迢迢从任上赶回绩溪老家,整日忙于生计和周旋,本来识得的字也逐渐忘得不剩几个了,自己看封家书都困难,何谈看小说呢。

好在穈哥儿贴心,还知道专门买那满是图画的版本给她。

冯氏这一翻开,立马就入了迷了,虽是插图并着几句极简短的话,不如小说本身引人入胜,可也别有一番趣味和吸引力,特别是那画师功力着实匪浅,非但将剧情巧妙的浓缩在了一幅幅的插画中,就连画中人的神态也是栩栩如生,生动极了,叫人看来即浅显易懂,又代入感十足,几可与现代的漫画相媲美了。

冯氏直从中午看到天黑,晚上草草吃了几口饭,回去便点了油灯继续看。

冯氏的两个儿媳妇都是那第一任胡太太所生的儿子们娶的,年纪比冯氏还大着几岁呢,素日便不太尊重她,又尖酸刻薄小心眼,若非冯氏性情豁达不与她们计较,这个家里早鸡飞狗跳不知闹得怎样了,也正是这样,冯氏才被胡氏宗族的人都高看一眼,在家里的地位也是稳如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