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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90)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不过屋子里都空空的,只有几架老旧的橱柜,看来胡竞之还没来得及布置收拾。

冬秀并不急着把行李都翻出来,等规划好了再动也不迟。

第58章 琐事

胡竞之讲完课,照样被诸多闪着星星眼的青年学子围堵着提问,他学识丰富、脾性温和、待人有礼,再加上英挺不凡的外表,深受广大青年学子的推崇和追捧,一向是京大的人气明星教授,面对吵嚷不休的学生,他也不急不燥,一一给予解答,等学生满意而归他才回到办公室去。

“竞之,听说琉璃厂的萃文阁最近新到了一批藏书字画,”同事兼好友高一笐见他进来,忙凑过去,又压低声音小声道,“好像还是从宫里流出来的,正好明儿放假,咱们一起去逛逛如何?”

胡竞之听到藏书倒真是十分心动,收集善本古籍乃是他一大爱好,不过想到家里还未收拾,冬秀姐又是初来乍到,很需要他的陪伴,便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次就算了,明儿实在没空,家中太太才从家乡过来,人生地不熟的,明儿恐怕得把时间留给她,而且家里也一直没收拾,也还要花时间去打理,不过你若是淘到好书,万万要给我留下几本!”

同事们都知道去年寒假竞之回乡履行婚约去了,娶了个大龄村姑,他们都为他感到极为可惜,当时芏琇先生还大大训斥了竞之一番,说他表面看着做派极新式极进步,却装了满心满脑的旧道德旧思想,根本不配做青年学子的精神导师,两个忘年好友差点闹翻,这件事还引发了一场颇为热烈的关于新旧婚约的探讨辩论。

现在听说竞之那个乡下太太过来了,不免都有些好奇,在他们的想象里,那位太太对于竞之来说自然是有些不堪的,可竞之本人说起这位太太却多是溢美之词,好像对对方很是满意的样子,不由都想一探究竟。

“竞之,你新婚大喜,难道不请我们去喝杯喜酒么?”有同事起哄要他请客吃饭。

胡竞之本来也有这样的打算,便一口应下:“自然是要请的,不过大家都知道,我搬家才三两个月,最近事忙,家里还没收拾出来呢,等准备好了便邀各位到寒舍小聚,如何?”

众人自然纷纷叫好,其实他们同事里绝大部分人年纪都比胡竞之大上许多,他们成婚时民国还未成立呢,家里妻子自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来的旧派女子,以前不觉怎样,在推崇新式女子的现在,就有些拿不出手了,何况他们都是有地位爱面子的文人,家里老妻自然是留在家乡侍奉父母最好了,像胡竞之这样把母亲留在乡下,却把太太接到身边的人还真是凤毛麟角,不由更让人好奇那位乡下太太有何魅力,不过小半月的功夫,就能让竞之对这桩婚事从不情不愿,变得甘之如饴。

下午没课,胡竞之便招了辆黄包车回家了。

到家时正赶上午饭的点,冬秀是才把早饭消化完,不大饿,便陪着胡竞之坐下随意夹了点菜吃,顺便与他商量要如何收拾房子。

饭后,胡竞之自炕头的小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来交给冬秀,笑道:“冬秀姐,你是这房子的女主人,怎么布置自然是你说了算,这里是我近一年来攒下的薪资,差不多还有一千伍佰元,都交给你,我现在每月固定能拿到二百八十元的教学薪资,偶尔还有给报社投稿赚的润笔费,到时候再说,家里开销不过是每月二十五元的房租,两元水电和柴火煤炭之类的杂费,再有就是给王妈的两元雇佣费。”

哟,这是交待家底啊,听着胡竞之竹筒倒豆子般把身家说得一清二楚,冬秀相信他是真的想与她好好过日子的,按说投桃报李,她也应该交待一下自己的家底,可想到自己荷包里的巨款,她又把话咽了回去,现在坦白她就是那个写小说的宝先生,恐怕他也不能信啊。

冬秀自信封里抽出两百元递回去:“你在外应酬,手里不能没钱,这钱你拿着,不够了再找我要。”

胡竞之接过钱,给她拱手致谢:“多谢太太慷慨解囊。”

冬秀笑:“谢什么,不过是借你的花供你这尊佛罢了。”

接下来两天,两人便包了辆黄包车满城转悠,到家什店里定了书架、书桌、窗帘、门帘之类的,店里人管送管装,又到各杂货店买了洋瓷盆、洋毛巾、洋胰子,还淘到一对香柏木的泡脚盆,只是价格略贵,花了三元钱,路过一处集市时,遇到卖盆栽的,想到院子里只有两颗大槐树并几从夹竹桃,又买了许多盆五颜六色的鲜花盆栽回去。

看着那些东西流水一样搬进院子里,王妈直咋舌,天呐,先生这三两个月也就买了几床被褥,这太太一来可了不得,这两天时间估计花了不下五十元了吧,啧啧,真是个败家的。

东边的房间做了胡竞之的书房,而冬秀则要了他们卧室的那间耳房做书房,又花了三天时间,把箱子里装的衣裳、书本、笔墨、摆件都收拾出来,该挂的挂,该摆的摆,原本空旷的房间里顿时就有了生气。

白天胡竞之照旧是大早上就要坐车到京大教书去的,一般直到晚上六点才能回来,冬秀便提议让他包个车夫在家里,一来每日接送他上下班,即方便又安全,二来她也想每日坐车出门逛逛,有个熟悉北京地形的车夫倒是省了许多事,三来家里有个男人住着门户也安全,而且那些跑腿送信的杂活,或是搬搬抬抬的重活也有人帮着做了。

冬秀跟他说的时候不由想起了那本名叫《骆驼祥子》的名著,里面的祥子也曾被包月住在主顾家里,其中有一家就小气又苛刻,分明只给了包车钱,却把他当个万能的长工使唤,不仅要劈柴担水做饭,甚至还要照顾小孩伺候茶水,想到自己说的那几点设想,好像也有些过分啊,要不然就多给点钱吧……

然后冬秀就找了前几天买东西时包下的那个车夫。

冬秀对他印象很好,人老实还爱干净,当时她跟胡竞之去招黄包车的时候,其他车夫都冲上来围着他们七嘴八舌的自荐,也不管那唾沫星子有没有喷到人脸上,也不管那车把子有没有戳到人,搞得冬秀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现代火车站出站口。

最后两人就选了那个在原地不动的车夫,因为他的车座罩布和本人身上的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连车轮上的钢筋条都被擦拭的闪闪发亮,在那群浑身散发着汗臭的车夫里可谓鹤立鸡群了。

而事实证明,这第一眼的眼缘十分靠谱,这个车夫不仅身强体健,拉着两个人跑上五六公里路都速度不减,而且见多识广却毫不油滑,他对这北京城的大马路、小胡同了如指掌,知名的景点、饭店、商铺更是如数家珍,却从没带着他们绕路或是给他们介绍坑人的店子。

虽然只短短的相处了两天,却也足以让冬秀对他的品行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因此直接就找了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