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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每天都在吃醋(594)+番外

作者: 八寻 阅读记录

这边摆了很大的阵势,却不用叶笙花一分一厘,他不由再次怀疑杰撒的身份不简单,只需要一张卡片就请得动这么多专家,他本已经做好了大费周折的准备。

主治医生叫乔治,一直由他跟叶笙解释病情和手术。

叶笙不会英语,乔治也不会中文,幸亏叶笙带了一个翻译。

乔治的意思就是,这个手术可以做,但是要承受一定的风险,如果手术成功,淤血就能够被清除,如果手术失败,病人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这是很严密的脑部手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叶先生如果同意的话,就可以在这上面签字了,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毕竟,叶先生是小王子尊贵的客人。”

小王子?

叶笙虽然想过杰撒的身份不同凡响,却没想到他是皇室的王子。

既然杰撒的身份摆在这里,这些医生一定都是英国顶尖的,对于这方面,他没有疑虑,唯一让他担忧的是那百分之五十的概率。

“医生,手术前,我想见一下我妻子。”

“好,没问题,正好我们也要做术前准备。”

叶笙在手术知情书上签字后便进了病房。

他的女孩依然那样安静,这一路的颠簸也没有让她醒来。

他的吻落在她的额头,然后执起她的右手,指尖在无名指轻轻摩挲着,变戏法一样的掏出一枚戒指,戒指是很简单的一个圆环,内侧刻了两个字母,SANDQ,看那粗糙的痕迹,明显是人用刀子手工刻上的。

“听说这边的人喜欢结婚的时候戴戒指,还要戴到无名指上,因为这里离心脏最近。时间仓促,没来得及去买更好的,但这种简单的款式,你也应该喜欢。”他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大小竟然刚刚好。

那纤细的指上多了一枚银光闪闪的戒指,十分好看。

叶笙在戒指上亲了一口,五指与她交握:“你答应过我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这这枚戒指做个见证,倾倾,一定要醒过来,我会在这等你,一直一直等着你。”

医生和护士们陆续走了进来,要做术前的准备工作,叶笙只能先退了出去。

这个陌生的国度,这些金发碧眼的陌生人,让他第一次觉得有些无助,可他会坚持下去,因为他的倾倾一定会信守诺言,与他不离不弃。

三个月后!

叶笙正在同陆天遥通电话。

陆天遥不负重望,在叶笙走后将青帮做得风声水起,再加之青帮愤然炸码头事件,青帮的威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那几个人怎么样?”

“就凭你留下的那四个字‘生不如死’,你猜我会对他们怎么样。”陆天遥抽了根烟,慢吞吞的吐着烟圈,“叶武当场炸死了,叶文和叶夫人关在青帮的大牢里,我每天去逗逗他们开心,还挺有意思的。”

对于陆天遥的手段,叶笙从不怀疑,他是真的会让人生不如死。

“小狼,云倾怎么样了?”

窗外的景色正盛,叶笙的目光却逐渐暗下去。

“还是老样子,手术虽然成功了,但人一直没有醒来,医生说,有可能会醒,有可能一辈子就这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她若是一辈子不醒,你也要守着她一辈子吗?”

“嗯,我在这里买了房子,是她喜欢的风格,依山傍水,房子里的医疗设施也已经准备完毕,她不喜欢医院,在我们自己的家,她会过得更开心一些。”

“好吧,作为兄弟,我只能祝福你们了。”

“多谢。”

挂了陆天遥的长途电话,叶笙从电话亭往回走,路上看到有卖新鲜的玫瑰,他便买了两只。

卖花的外国女孩对他说:“先生,你一定心想事成。”

他听不懂,只是冲她笑了下。

回到病房,叶笙像往常一样推开门,准备将玫瑰插在花瓶里,他往床上看了一眼,却没有看到熟悉的身影。

叶笙一惊,疾步走了进来。

窗外的余晖下,女孩穿着宽松的病号服,一副刚睡醒的表情,额前的发丝被阳光照得毛茸茸的。

她低头抚摸着窗台那两盆开得正好的波斯菊,那是她亲手种下的,而他千里迢迢的带了过来。

一路风雨,终得开花日。

听到脚步声,女孩自阳光中回过头,白皙的脸颊依然苍白,但一双眼睛却如秋水般明亮清澈,那波斯菊的影子倒映在她乌黑的瞳孔中,化成姹紫嫣红。

“阿笙。”她的嘴角轻轻上扬,声音弱如拂柳,“你回来了。”

曾经无数次幻想的画面就这样变成了现实,他扔下手中的玫瑰,用力揉了揉眼睛。

这一定是在做梦吧,因为他曾无数次做过这样的美梦,可每次梦醒,等着他的却是无边的空虚与绝望。

“阿笙。”她又温柔的喊他,“这花开了呢,好漂亮。”

他缓步走近,就像在接近一个不真实的幻像,生怕一出手就会碎成粉沫。

直到触到她的手,那么柔软而真实。

“阿笙。”她抱住了他,几个月的昏迷让她比以前更轻了,好像一张薄薄的纸,“阿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她捧起他瘦削的脸,眼底波光浮动:“我以后都不要再做这个梦了,阿笙,别离开我。”

“嗯。”半晌,他才笑起来,声音低哑而愉悦,“倾倾,我的倾倾,欢迎回来。”

曾经以为负了家国,负了年华,负了全天下,却不负等待,开出旖旎之花。

我愿与你,明月天涯,我愿伴你,秋草春花。

相濡以沫,倾尽一笙!

PS:明天会有两人的小番外

正文 第545章:番外,琴瑟在御

小番外(一):纹身的小秘密

叶笙在英国的郊外置了一座二层小楼,前后都有院子,不远处就是一处农场,农场主种了大片的玉米,每到秋收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

沈云倾跟农场主的妻子关系很好,也会在最忙的几天过去搭把手。

从农场回来,农场主送了他们许多玉米作物,叶笙用它们来做松仁玉米,这也是沈云倾最爱的一道菜。

叶笙的右手还是不能动,而沈云倾已经学会了替他打下手,虽然开始的时候还是搞得一团糟,但他总能把她的失败品做出珍馐大餐的味道,就算只有一只左手,也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吃过饭,沈云倾照例替叶笙用温水和药物敷手臂,她在一位留洋的中医那里学习了针灸,每天对着书籍图纸为他施针。

小心的施好最后一根针,沈云倾搓搓手:“感觉自己越来越熟练了,将来若是没饭吃,也算有个一技之长。”

第一次施针的时候,手脚都会发抖,因为精神过度集中,额头上满是汗水。

而叶笙,他怕针。

从头到尾的过程,他都闭着眼睛,眉头皱着,一副上刑场的架势。

沈云倾忍不住去碰他高挺的鼻子:“喂,已经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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