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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40)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得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的披肩,又换上另一条灰白间杂颜色的。路人们只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她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乳白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正文 第十六章岁月静好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可自寻烦恼。

看不明的事情便无视,想不通的问题便不想,这样对谁都好。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却偏偏拖了她一路爬上山,害得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都觉得累,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也不忘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要听实话?真相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周边去散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返回,不过,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有人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沈安若掐着他的胳膊说,掩不住嘴角的笑意。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我被女色迷惑,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里有脸见人?”

隔日下了极大的雨,哗啦哗啦大半日都不见消停,哪里也去不成,两人窝在宾馆里下跳棋,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很大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气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滴持续落在屋外的铁质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所以安若赢的次数不算少,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脱一件衣服好了。”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要中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好不好?”

当然仍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她先是耍赖要最后一起付赌资,然后输到无可再输时,就扔了棋局跳起来逃掉了。宾馆的套间一共那么点地方,她跳上沙发,又跑到桌子上,绕着房间折腾了好几圈,最后仍是免不了被逮住。程少臣地把她压倒在床上,边上下其手边气息不稳地笑:“你恶意毁约,我要求双倍赔偿。”

沈安若被他弄得全身痒,连笑带叫,直喊“救命”。

“你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某人奸邪地笑,露出莹白的牙齿。

多么恶趣味的一对夫妻。

窗外雨仍滴滴答答地滴落着,处处泛着湿气,如同屋内这两具激烈纠缠的身体,同样的湿漉漉,汗淋淋。平静很久以后,程少臣仍然伏在沈安若的身上,将脸埋进她的胸口,舔吮着她,像婴儿一般含着她。她微合着眼睛,一手揽着他的肩,另一只手蹂躏着他的头发,揉乱,用手指梳理整齐,再揉乱。难得他不反抗,平日里他很讨厌有人碰他的头。他一直很安静,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正打算把他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结果听到程少臣低低地说了一句:“沈安若,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顿住正在拨弄他头发的手,她听到自己轻声说:“好。”

他们认真地为这个计划做准备。沈安若还特意忍了对磨钻的恐惧,去补了所有那些只有一点点洞的牙齿。除了不得以的应酬,同事聚会都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了。他们的公务聚会一向就是男多女少,这下惹得男人们直抱怨:“看见没,再好的女子,一旦嫁人,也是这样的面目可憎。等做了妈,完全就成了母夜叉。”程少臣烟瘾不大,本来抽得就少,如今索性戒掉,酒也不怎么喝,连回家都早了。

沈安若其实还是恐婴,去查体时听到医院产房里传来啼哭,便觉得头热脚冷胃抽筋,但她至少已经可以面对。当人生有了新的目标时,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不寻常。她采纳医生的建议,尽量不挑食,强迫自己吞一些平时不怎么碰的食物,欣赏一些据说可以陶冶情操、改善心情的无聊音乐和电影,也在晚上打着哈欠拜读了几本厚厚的母婴教育读本。就连她素来认为的不过是男人女人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且存在一定风险性的一种升级版体育游戏而已的所谓床上运动,如今都变得神圣,仿佛某种神秘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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