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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11)

宋一媛的耳朵敏感极了,被摸了两下就又红又烫,耳朵上的热气往脑子里钻,烧得整个人都有种奇怪的感觉。

而偏偏这个时候,腰上剩下的那只大手单刀直入,从衣襟钻进去。

当肌肤与肌肤相贴时,两个人都受不住地抖了一下。

好软,好香,好滑,好嫩。宋一媛的皮肤像是有吸力似的,牢牢吸住他的手,扯都扯不下来。宋一媛被摸得泛起阵阵颤栗,脚趾颤颤地蜷起来,又蓦地绷直,整个人受不了似的趴在禹毅胸前,浑身乏力。

这是一双触感陌生的大掌,带着浓浓的攻击性,一寸一寸侵占领地,令人有种隐秘的、羞.耻的快.感;但鼻息间又萦绕着熟悉的气味,耳旁是某人每次一接吻就必然重起来的呼吸声和心跳声,又让人有种安心的、无法拒绝的缠绵感。落在脸上的吻,细碎轻柔,带着一股深重的温柔,好像他很爱她一样。

吻着吻着,宋一媛被放下来,男人覆在她身上,剥开了她的睡衣。轻柔的吻就重起来,顺着嘴唇、下巴、脖子一路往下,一个比一个重,疼、酥麻、爽,宋一媛无法控制地“嗯~”了一声。

禹毅的呼吸声更重了,一路连啃带咬,恨不得把宋一媛嚼碎了吞进肚里去。软软的、白白的、乖乖的宋一媛,像玫瑰花一样馥郁芳香、鲜嫩多汁的宋一媛,禹毅眼冒凶光,狠狠吮了一口。

“啊……”

下一瞬间,男人硬邦邦的大腿被软软踢了一脚,宋一媛面色潮红,眼含春水,又气又羞:“好疼。”

男人俯下头去,在刚刚重重吮的地方舔了舔,又吻一吻。宋一媛身体一颤。然后湿漉漉的吻就蔓延开来,遍布全身。禹毅不放过她身上每一处地方,握着手都能吻来吻去十几遍,连头发丝也要吻。从头到尾,从前到后,从外……到里。

宋一媛大汗淋漓,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身上的人乐此不疲地亲吻抚摸,吻完一遍,复又含住她的唇,吮吸啃咬,唇舌舔舐。宋一媛恍惚觉得自己是一道对方极其喜爱的甜点,非得这样反复舔来舔去才能品尝到神仙美味。

但是……

宋一媛脱力地、浑浑噩噩地想:已经半个小时了……

两个人身上都黏答答、湿湿滑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战况多激烈呢,但只有宋一媛知道——

这他.妈还没进入正题呢!

她只是被人亲成了这样子……

又过了五分钟,宋一媛忍无可忍,喘着气儿:“……亲、亲够了没有?”

禹毅握着她的手,吸住两个手指,咬一咬,舔一舔,粗声答:“没有。”

宋一媛颤着手指捏住了作乱的大舌头:“不许亲了。”

“嗯。”

然后宋一媛腿被抬起来,双手十指紧扣,男人进入了她……

…………

完事后,两个人叠在一起,禹毅像条大狗一样,又开始一寸一寸亲吻她。宋一媛受不了地捂住他的嘴:“脏。”然后手掌心被舔了。宋一媛有气无力瞪他一眼,波光潋滟,满目.含.春。

于是又来了一次。

第八章 尴尬的第二天

第二天天光大亮,窗外阳光盛盛,宋一媛一睁眼,就是男人光裸、强健、肌肉坚硬的胸膛,心跳强有力,带动着肌肤微微震动,一股逼人的男人气息。宋一媛心一惊,往后仰,禹毅那张大气刚毅、稍显冷凝的脸就撞进眼帘。

被子下男人的大腿紧紧夹着她,她的头也窝在禹毅手臂里,两个人严丝合缝缠在一起,宋一媛甚至感受到对方□□那沉沉的一坨贴着她的小腹。

新婚第一夜醒来,宋一媛第一瞬间只有一种感觉——尴尬。

昨晚在黑沉沉的夜里,没有灯,一切朦朦胧胧,只有触感,没有视觉,宋一媛觉得自在;可现在,一切毫发毕现,宋一媛别扭极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令她心慌。

就在这个时候,禹毅毫无征兆地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

一双眼睛目光沉沉,黑得深邃,情绪莫辨;一双眼睛温软清亮,目光动人,带着愣忡。

半晌。

宋一媛:“……早。”

禹毅:“早。”

宋一媛眨眨眼,“要起吗?”

“好。”

于是宋一媛装着自然镇定,翻了一个身,当着禹毅的面从被窝里赤条条钻出来,黑发覆背,肩头圆润,曲线玲珑;更令人受不了的是,她站了起来,瓷□□嫩的脚踩上羊绒地毯,回过头来问:“要睡衣吗?”

禹毅垂下眼睑,哑声道:“嗯。”

等宋一媛洗澡的时候,身后门开了。大高个并不动作,只是看着她。水汽朦胧里,宋一媛贴上他,手挂在禹毅脖子上,小声问:“要一起洗?”

大掌贴着她的背来回抚摸,并不说话。

“一起洗澡,不做。”宋一媛哼唧一声,“……有点儿疼。”

禹毅吻了吻她,“好。”

女人的话和男人的话一样信不得,最后两个人连水也没擦,逶迤着一地水汽吻到床上去,又漫长地羞羞了一次。

宋一媛再次醒来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身旁已经没了人。宋一媛打理好自己,瞧见外面天阴沉沉,像要下雨,就去花厅搬前不久种下的多肉和兰花。

姬秋丽长势很好,粉白碧润,胖嘟嘟的,一朵一朵凑在一起,花小瓣肥,瞧去极是好看。宋一媛看着她长得那么好,很有成就感,便在花房陪着花草多呆了一会儿。

禹毅从书房出来,从二楼走廊往外看,就是花厅。他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人在那里,是下了楼,饭菜已经上桌,桌边却没有人时,他一瞥眼,才在绿荫笼罩的花厅看到宋一媛坐在鹅卵石地上,正神情专注地给蓝石莲分株。

等他走近了,发现她还对着这些多肉念诗:“有一个长头发的青年,他要离开草原。他觉得草原太单调,他越走越远,他远走越远,穿一件白色的衬衫……”

然后又自言自语地说:“其实汪曾祺的这首诗写得一点儿都不好,还不如他在墙上看到的人家小孩写的,‘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磨螺壳,巷口弄泥沙’……”

“稚气好玩,又有小小的忧愁,像你们一样可爱——”一抬眼,就看到禹毅站在花厅门口,面色冷然。宋一媛像是被人撞破什么秘密似的,有点恼有点羞还有点别扭,下意识就低下头去,像没看见他似的,继续捣鼓蓝石莲。

这么大一坨,走路没声音的?好烦。

“吃饭了。”

“我减肥呢。”

“……”

半晌,宋一媛抬起头来,“我没有吃晚饭的习惯。”

“吃一点。”

“做的什么?”

“土豆焖饭,素炒豆角,红醋萝卜,番茄豆芽汤。”

“只喝汤?”宋一媛瞧他。

“嗯。”先过去了再说。

结果宋一媛真的只喝了汤,连一片番茄和一根豆芽都没吃。

等她上楼后,赵姨叹一口气:“难怪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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