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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女的文豪人生(慢穿)(25)+番外

作者: 为我撩人 阅读记录

而在省内,要求倒是没这么严格,但是那些家规范的客栈规矩是没有独立户帖是不能住下的,而且什么都没有就出门,被管户帖的抓到了,不仅要遣送回去,还得罚款。

郁格桑是宅得住的性格,尤其是写文的时候,可以连续三个月到半年都不动弹,聚会什么通通不去。

当然,也会偶尔兴致来时四处溜达,最后溜达完,就说她的咸鱼时刻。

她想离开青竹镇,目前是不可能的,郁有文和蒋大丫的工作事业都在这,不会轻易随她折腾离开故土。

倒是在镇上买房子可以考虑一下。

《慕九》的稿费是千字四百文。这个稿费标准,对于《相思》日报新人来说不算低,上次她的短篇小说上了半月刊《鸳鸯》,折算下来也差不多是千字五百文,而《相思》日报平均稿费是一篇六百文,因为那时候发表的都是短篇小说,短篇小说通常按篇计算,加之投稿《相思》的有名作者不多,就拉低了整体平均稿费。

《蒹葭》和《桃夭》的平均稿费要高一些,达到了一篇□□百文,从这也可以反映这两家的稿子质量比较高,因为在空桑国,稿费基本是与名气和质量挂钩。

之所以给《慕九》开了千字四百文,还是冯雅君拍板的,在日报上连载是开先例,周明霞不敢做主也做不得主。冯雅君是看《慕九》质量给了千字四百文,在三花书社,千字四百的长篇连载是正常的,最高的话可以开到千字一两六,这是竹闲省大神的稿酬水平,当然,大神还会有其他收入,比如出版后的版税,刊物分成等等,一般写完一部十万左右的长篇,大神的收入就不会少。

《慕九》比不得大神的小说,不过看在这是第一篇在日报上连载的厂拍小说,冯雅君还是给了较高的稿酬,并且商定若是反响好出版,也不会直接买断,会给一定分成。

眼下《慕九》不止是反响好,还是大爆的趋势,为了留住人才,也为了给作者动力,冯雅君做主又给《慕九》涨了千字一百文的稿费(发表过的也补),还因为《相思》销量上涨而包了十两的奖金。

由于郁格桑说不清还要写多长,三花书社是事先付了十万字的稿费,等《慕九》连载超过之后,便按照每周付稿酬。截止目前,《慕九》为郁格桑带来的稿费是五十两,加上奖金,总计六十两。

不说直接暴富,但是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在青竹镇再买一个不带铺面的房子,是可以做到的。

郁家的杂货铺是前面卖货后面住人,面积其实很狭窄,但这是当初郁有文花了将近上百两银子买来的,还是拖他老同学的情,可欠了不少外债,这些年才陆陆续续还清。

六十两 ,别追求位置顶好,别追求带铺面,可以在青竹镇买个房。

前提是,蒋大丫愿意把这六十俩给郁格桑自由处置的话。

上次的一两多银子全给了郁格桑她都有点心疼,不觉得小孩子家家手上能拿那么多钱,更何况这次六十两呢?

在教书匠郁有文看来,六十两也是挺大一笔钱了,全部交给十四岁少女处置,他也不放心。

但最后还是被郁格桑说服,家里太小,又太吵,现在她根本没有心思写作,而且她想要自己的房间,单独的房间。

这话一出,家里几个小的除了即将要出嫁的郁桃枝都心动了,哪个小孩子不希望有总计独立的房间?可从小打大,郁家的孩子都是跟兄弟姐妹一块住的,包括郁从书和郁从墨两兄弟,也就是郁从书考上了童声又去书院念书住校,郁从墨才有一个屋的待遇。

但那屋子小,还放着郁从书的东西,等放假郁从书回来,还是要两兄弟共享。

能有属于自己的房间,这绝对是大诱惑。

蒋大丫一开始并不同意,她并不觉得兄弟姐妹睡一张床有什么问题,因为她没出嫁前就是跟姐妹睡一张床,别看农村地多可随意整,但得有银子啊,多的是一大家子挤在一块,然后每个小家占个一两间房的,他们家大人有一屋,小孩还能男女分开住一屋,哪怕屋子小了点,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郁格桑这六十两,她更愿意存起来以后用,孩子念书啊婚嫁丧娶啊孝敬老人啊,多的是用钱地,干啥现在就要拿去再买房子呢?

而且房子还能买隔壁不成?到时候全家搬过去住,这杂货铺咋办?

总之,蒋大丫是不同意的。

最后还是郁有文出马,并许诺等买完房子,剩下还有稿费就给她存起来,蒋大丫才不得不同意了。

郁格桑目的达成了,但心底算不上特别高兴,因为在这事情上她发现哪怕自己真的写文发表了,郁有文和蒋大丫提高了对她的关注和重视,也依旧没有把她当作平等的大人,她仍旧不能算得上真正做主,甚至对未来的稿费处置权力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