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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实录(出书版)(43)

作者: 徐浪 阅读记录

10点多,我和田静一起带着田蕊去派出所报了警,说有人对田蕊进行偷拍和盗摄,我手里有证据。

警察听完,说:“我可以立案调查,但你们要有心理准备,偷拍盗摄一般不构成犯罪,最多刑拘他两天。”

我说不止偷拍和盗摄,还得加上非法侵入住宅罪。

警察点点头:“那差不多够判了。”

至于黑中介刘哥,田蕊没告发他非法侵入住宅,因为他的行为没那么严重,不够刑事处罚的,最多就是个拘留。

但我拿着录像找上门,逼他退了田蕊的押金和租金。

从警察局出来,田静对我表示了感谢:“那天我给你打电话,你说你也有事要找我帮忙,是什么事儿?”

我想想这几天查到的黑中介和监控,觉得最近不应该着急找房,应该慢慢找,就说:“没事了。”

我把东西都搬到了周庸家,暂时借住一段时间。

11

就因为吐口痰,投资人被创业者推下地铁

我在看守所见到李楷时,他已经被刑拘四天了。我们对坐在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里。他面容蜡黄、双眼浮肿,整个人没什么精神。我递给他烟和打火机,他低头点烟时,我看见他脑后的头发剃秃了一块。

他深吸口烟,见我盯着他的头发看,自嘲地一笑:“我从小就护头,一直都留长发,我爸咋打我骂我,我都不剪,没想到才进来两天就给剃成寸头了,看来是要判了。”

代理此案的包律师让他乐观点儿,说现在情况还不明朗,而且也没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李楷摇摇头:“我听狱友说了,只有要判的才给剃头,不起诉的都不剃。哈哈,没事儿,要判就判吧,在外边也没什么劲!”

没装护栏的地铁很危险,一定要站在黄线以外

调查李楷这件事纯属机缘巧合,那天周庸在看新闻,忽然说了一声:“徐哥,地铁上有人被推下去了。”

我问死人了吗?周庸说没有,被推下去那人又爬上来了。我问到底因为什么啊,这么大仇恨。周庸又翻了两下内容,笑了:“这也太扯了,竟然是因为随地吐痰!”

2016年5月15日,李楷在等地铁时,一把将旁边的人推下了铁轨,就因为对方往地上吐了口痰。因为随地吐痰,就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推下地铁,我觉得这不成立——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隐情。

我决定调查这件事。

许多人对夜行者有误会,认为我们只调查一些奇诡的刑事案件——连周庸都这么想。

我跟他说这次就调查这个“地铁推人事件”,他抱怨:“徐哥,咱经费也不紧张啊,查这也太没意思了吧?”我告诉他我们是以调查暴力犯罪为主,但偶尔也得换换口味,要不然人会变态的。周庸“切”了一声:“没意思。”

我说这人说不定是蓄意谋杀呢。周庸立马来劲了:“那别等了,赶紧啊,这么慢肯定已经有人抢先了!”

开始调查前,已经有媒体采访到了当事人,并还原了事发的经过。我打电话给田静,问能不能找找该媒体的熟人,问一下推人者的联系方式。没多久田静回了电话,说没要到联系方式,只了解到推人的名叫李楷。我让她找媒体圈的朋友,帮我联系下被推下地铁的那个人,问能不能和他聊聊。田静说好,然后挂了电话。

我和周庸在网上按“李楷、燕市”之类的关键词检索信息,发现了一个人,他曾供职过一家叫“小电报”的创业公司。我打电话给这家公司,说我是李楷的朋友,他现在出了点事,管对方要了李楷以及他的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李楷的电话打不通,但我很高兴——这增大了这个李楷就是推人那位的可能性。

李楷的紧急联系人是他的父亲。我打电话给他,说自己是名记者,想和他的儿子聊聊,问问地铁推人的事,如有隐情,说不定能起到些帮助。电话那头确实是推人者的父亲。但他对我说,这事他不管了,他已经给李楷请了律师,算是仁至义尽,剩下的就让他自生自灭吧。

难道是家庭教育问题,造就了一个把人推下铁轨的李楷?我带着这个疑问,打给了李楷的律师包浩。包律师很好说话,听说要采访李楷立即就答应了:“可以。他也挺可怜的,他爸都不想管他了,要能报道出去说不定会在舆论上加点分。”

两天后,我作为包律师的助理,在看守所见到了李楷。

李楷看起来烟瘾很大,很快抽完一支,从桌子上拿起烟,又点燃了一支。这时他终于有点放松了,略微调整了一下姿势:“想问点什么就问吧。”

我问他就这么讨厌别人随地吐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