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掌上飞花(71)

作者: 多梨 阅读记录

方清芷在心中默默计算存款:“若不是你,只怕我已经依靠拍风月片一炮而红,如今正因过激言论坠海而亡——”

陈修泽打断她:“莫说不吉利的话。”

方清芷笑了。

她其实并不愿陈修泽出一半的房租,但对方执意如此,她又不想放弃这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自由”,最终点头答应。

免得惹怒他,又要回去。

搬家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

方清芷来到陈修泽家中时,不过一个简单箱子,如今离开,也是简单一个箱子,装些书籍衣服——陈修泽不满意她的简约生活,同孟妈商议许久,为她重新装了两个满满当当的大箱子,又瞧方清芷的床不顺眼,若不是方清芷明确表示反对,他就已经让人将方清芷房间中东西全都更换一遍,重新装潢。

等搬家后,阿贤也离开了,陈修泽给他一个无限期的假,让他去治疗脸上的疤痕,听说英国那边的医生会采用一种新型的治疗方法,用仪器将他脸颊上疤痕郁结处去掉,再令皮肤重新生长。当然,再重新生长的过程中,会采用药物来帮助肌肤愈合。

没了阿贤和明面上的“保镖”,方清芷在这个小小家中度过了简单惬意的一天——美好的像她读书时常常做的梦。一间能遮蔽风雨的房间,有能晒到阳光的阳台,有一张可以随意翻滚的床,厨房中可以煲些简单的烫饮,一边等待砂锅里的肉汤变香,一边看一本喜欢的书。

这样的美好,在暮色西沉时被打断。

方清芷起身,看到了陈修泽。

他一手拄着手杖,另一只手拎着煲好的汤,礼貌:“方小姐,我能进来吗?”

方清芷无法拒绝。

陈修泽放下汤,方清芷强调:“我已经做好了晚饭。”

陈修泽从容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你只当这是妈妈为你煲的汤。”

如此令人错愕的举例,和陈修泽如此“通情达理”的态度。方清芷说:“你不要在嘴上占我便宜。”

陈修泽从善如流:“好。”

他重新在这房间中审视,看着这甚至不如方清芷曾经卧室大的房子,许久,才说:“我想,或许你的卧室还需要一个地毯。”

方清芷低头打开陈修泽带的饭盒,她说:“不要再讲这是男朋友赠予的,普通男友愿意付房租已经难得。”

陈修泽说:“那你可以假装新地毯是爸爸送你的礼物,恭贺你乔迁之喜。”

方清芷反驳:“陈生不守信誉,你刚才讲不在口头上占我便宜。”

“打算送你毛毯的不是陈生,”陈修泽沉静,“是你的父亲,转托陈生带给你。”

方清芷说:“诡辩。”

陈修泽说:“只怪方小姐太过聪慧,才令愚笨的陈生连示好都要绞尽脑汁。”

方清芷打开饭盒,小心翼翼将其中的菜肴取出,陈修泽转身去厨房,他不再用手杖,去盛方清芷蒸好的米饭。厨房小,热腾腾的雾气和饭菜香味儿一同飘到外间。等陈修泽坐在陈旧的餐桌前,拿起碗筷时,再看对面专心吃饭的方清芷,哗然间好似风摇檐下风铃,一声脆叮。

吃过晚餐,陈修泽挽起衣袖,收拾碗筷,一本正经:“现在,是方小姐的兄长来帮你一同收拾房间。”

方清芷噗呲一声笑:“原来神通广大的陈生也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你猜不到吧?我没有兄长。”

陈修泽说:“你又怎能证明你没有兄长?能否拿出证据?”

方清芷呆了呆。

又是诡辩,陈修泽总是讲一些奇特的话。

她补救:“若是你想帮我,可以说是我的表弟,我有一个弟弟。”

“算了,”陈修泽收拾碗筷,摇头,“你是指那个什么都做不了的小孩子,你若想羞辱我,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

方清芷无法反驳。

一切收拾完毕,也已到了夜间,方清芷将手杖递给他,用意明显。

这是下逐客令了,温柔地请他回家休息。夜深了,她也要睡觉。

陈修泽头痛:“难道方小姐的男友也不能留宿方小姐的家?”

“第一天认识的男友不可以,否则要被父母和兄长教训,”方清芷顺着他的话讲,颇有原则地坚持,“必须循序渐进。”

陈修泽微笑:“那我需要等多久才能一亲芳泽?”

方清芷蓄意逗他,作沉思状:“嗯,不太好讲。大约二三个月,也可能要四五年——”

最后一个字没有说完,陈修泽将她打横抱起。

方清芷一声尖叫,手中手杖跌在地上,一声响。陈修泽不去捡,只叹气:“可怜陈生老了,等不了那么久。”

方清芷锤他:“你先将我放下——”

“放不下,”陈修泽笑,“现在是土匪陈修泽,要强抢知书达理的方小姐。”

方清芷提醒:“陈修泽你要讲道理。”

“没头没脸的土匪不会将道理,”陈修泽重重捏了一把,笑,“只会辣手摧花。”

第45章 阁楼

方清芷哪里见过土匪。

她只见过小偷, 七八岁的孩子,偷糖块的,偷袜子的, 偷肥皂的;再大一些, 有十六七的男孩子, 什么都不干,游手好闲,等她经过,就盯着她看, 毫不掩盖的、恶意的笑。

方清芷没怕过这些人。

一群小混混,再狠能狠到哪里去?在她第一次被偷胸衣后, 方清芷拿着晾衣杆追出去,将人在众目睽睽下打得头破血流, 一定要扯对方去见警察。

她出身陋巷,小偷小摸,阴险的狡诈见识多了,也就渐渐习惯。也知做这些事的人大多是脓包,须狠狠给个教训才能挑破。

但方清芷没有遇到过土匪, 香港不大,容不下占山为王的匪, 只有街道中横行霸道的白皮鬼。

她不知土匪是什么模样。

在方清芷的认知中,坏人是什么样子的?是街头的古惑仔,穿故意挖破洞的牛仔裤, 抽烟喝酒, 将头发剃得乱七八糟, 不读书, 拉帮结派, 互相称兄道弟,讲“义气”,打群架,警察来扫荡时,总能抓几个回警局中蹲着。

再高级一些,穿花衬衫,戴粗粗的金项链,抽雪茄,身边簇拥一群马仔,手底下一堆灰产,在白炽灯的小店里和兄弟打边炉;

最高层的,大约是陈修泽这种,西装革履,温文尔雅,穿上西装彬彬有礼,如大学教授;衬衫之下,胸前背后,胳膊或腿上,皆是扭曲的、蜈蚣脚一般的疤痕。

土匪呢?

大约只存在电视剧和电影里,是方清芷所不了解的另一类物种,骑马的叫马匪,在船上的叫海盗,沙漠里的叫沙匪,深山老林占山为王的,才是土匪。

乱糟糟的电影中,土匪会下山抢钱抢粮还抢人,只是抢后的故事很少展露在大荧屏上。方清芷此时感受到了,风声催动树枝,影摇枝动,一只用力到指节发白的手死死扣住扭动的枝,防止被劲烈的风摇散,又阻止逃避稳而重的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