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41)

叶荣秋不住皱眉:“你不恨黄三吗?如果我是你,他果真将我害到这家破人亡的地步,我即便与他同归于尽,也一定要杀了他,你却把他放了。”

黑狗耸肩:“恨也是恨的,不过我更恨我爹。黄三带他接触大麻,带他沾染上好赌的习性,却没有拿枪逼他,到底都是他自愿的。我曾同你说过,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拖累别人的家伙。”

叶荣秋还记得这句话。他想到那天在黄三爷处看见黑狗砍一个赌徒的手指,黑狗是那么干脆利落、冷静残酷,那时候叶荣秋觉得他可怕,现在却有些能够理解了。他对黑狗的身世感到同情,但那同情也是不痛不痒的,毕竟这些事情他并没有亲身经历过——而且他也不认为这些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叶荣秋说:“你……确实不容易。”

黑狗裂开嘴笑了:“也没什么不容易的,不过是换了种活法罢了。以前觉得没有了富贵就活不下去,后来发现活得卑贱也没什么所谓,都是活着,不过眼界不同了而已。有些东西说没了也就没了。盛衰盈亏都是天理,不可强求。”

叶荣秋摊了摊手,表示同情。

黑狗对他的同情一点都不领情,笑得凉薄:“你的心气儿和我那时候挺像的。所以我想跟着你,看看你叶家的二少爷又会落魄到什么地步。”

叶荣秋顿时板起了脸,心里十万分不高兴。如今钟家已然倒了,黑狗却说自己像从前的他,难不成是诅咒叶家也如钟家那般?他哼哼道:“我父兄都是正人君子,不好赌,不好毒,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黑狗盯着他的眼睛直瞧,瞧得叶荣秋不舒服了,主动将视线撇开,他不由笑了起来。他想说当年我们谁都不相信偌大一份家业可以说没就没了,以为出身高贵就一定会富豪一生,也不是沦落到了这个地步。不过他没有说出来,如果他再说下去的话,脾气不甚好的叶二少爷可就真要翻脸了。他说:“大侄子,你叶家如何与我无干,可你这人有趣的很。”

叶荣秋阴阳怪气地哼了哼:“别叫我大侄子。你可以称呼我的表字茂实。”

黑狗笑笑:“叶二少爷。”

叶荣秋说:“你本名如何称呼?”再叫他为狗似乎不大合适,他又不想跟黄三爷那样叫小黑,怎么称呼黑狗真是犯了难。

黑狗说:“辱没本家姓名,不提了。你若想敬重,就叫我一声叔叔吧。”

叶荣秋重重地哼了一声,索性转开头将视线投向窗外的风景,不理睬黑狗了。他觉得他这位表叔叔……不,黑狗这家伙实在恶劣的很,无法想象他也曾是大户人家教养出来的。虽说如今已知道了黑狗的身世,可这并不能影响叶荣秋对他的鄙夷。若是他叶荣秋落到那境地,便是死也会保全自己的气节,不会自甘堕落,偷抢之事绝不会去做,认贼为主的事情更是绝绝不能做的!……不,他叶家根本不可能沦落到那样的境地!

当天晚上,他们在县城的旅店里落脚。

叶荣秋一晚上没怎么睡好,脑子里一直想着黑狗的事。黑狗这家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要说他讨厌黑狗,那也犯不上,黑狗这家伙不过是态度恶劣了些,可他的本性其实是不坏的,并且娥娘垂死前的一幕始终印在自己的头脑中,那时娥娘说黑狗的本性比许多人都善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相信了;可若说喜欢黑狗,那也是万万不能的,虽然这家伙救了自己两次,可他每次都用出言不逊来摧毁了他在自己心中好容易建立起的那点良善的形象,让人恨不得与他敬而远之。

翌日一早,三人在旅店的大堂一起吃早饭。

叶荣秋想了一晚已经想好了,不能再带着黑狗走下去,从路资里拨出十个大洋给他感谢他的恩情,便与他就此别过。他是生怕与黑狗相处久了,便要被他坏了自己的教养,染上流气。

然而还没等叶荣秋客客气气地把话说出口,黑狗抓了个包子率先跳上了车,并且扒着车窗催促道:“赶紧上路吧。”

叶荣秋走到车边,客气而疏离地说:“我们这一行打算去武汉,你……”

没等他说完,黑狗便插话道:“我知道,早点走吧,这天不好,一会儿该下雨了。”又道,“听我娘说过她小时候是在武汉长大的,我还从没去过。”

一句话把叶荣秋所有的话都堵回了肚子里,乖乖吃好早饭上车让阿飞开车。

原本从重庆去武汉,开车走上四五天也差不多能到了,然而没想到他们却遇上了难得的数天倾盆大雨,天气恶劣,道路泥泞难行,走了三天才走了不到半程,才刚刚踏进湖北的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