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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迷(17)

刘豫是有些不同的,他是金曼曼见过最社会化的男人,男性本能似乎被社畜的理性完全压下,他投向金曼曼的眼神很温和,但温和后又藏了一层评估,金曼曼看得出来,她觉得刘豫也知道她看出来了。

“真是大姑娘了。”一路上他和林俏聊天,语气闲闲,“也知道打扮自己了,我记得第一次见你,你还读高中,学习之外,满脑子只有小说和漫画。”

林俏对刘豫也没什么架子,反而殷勤地推销金曼曼,“我比较笨,没什么眼光,逃避了四年,无法可想了,只好请曼曼帮我,还好曼曼靠谱,我这么笨的学生都能教得好。”

“好闺蜜啊。”刘豫从后视镜里看看金曼曼,“你们是同宿舍了四年吗?林俏不爱发朋友圈,都没怎么看到你们的合照。”

“我们宿舍好像都没拍照的习惯。”金曼曼礼貌地回答,她对陌生人一向是这个态度,绝不会倨傲清高,她没有这样的资本,但礼貌中也划有界限,尤其对刘豫,她颇为警惕。

刘豫似乎也看出了她的提防,笑了笑没再刺探下去,只是和林俏聊着闲篇,等两个女孩到了商场,他先去停车,林俏和金曼曼去挑衣服,林俏过了一会看手机,“他问我们在哪家店,过来找我们。”

她有些不乐意,但还是发了楼层和店名,金曼曼说,“刘经理够殷勤的,我还以为他会找个店喝咖啡呢,女孩子试衣服有什么好陪的?”

林俏显然也是如此想的,尤其她对自己的外表心里有数,知道从更衣室里走出来时也不会有无形掌声伴随。但她犹豫一下还是没改主意,“没关系,让他帮我们拿包也好,顺便见识下你的审美能力——刘经理自己衣品也不怎么样,要是一会有时间,你还能帮他改造一下。”

金曼曼想刘豫未必有这个兴趣,不过林俏应该是在争取刘经理这票,她不便打消她的积极性,便微笑着说,“还是要以你为主,周日就去你爸爸那里了,今晚和你哥吃饭刚好彩排下。”

林总平时都住在公司附近的别墅,距离S市车程也有一两小时,林俏上次见父亲还是数月之前,她虽然家境极度优裕,但日子的确过得乱七八糟,林阳从小被父亲带着出入商业饭局,如鱼得水,还在读大学期间便进公司做事,林俏却从未被带去这种场合,被扔在学校自生自灭,私房钱倒是丰厚,但也不懂理财,多数由哥哥顺手为她打理,反正她消费极低,根本用不了太多——至于这次置装打扮等等,几万十几万的花费对林家来说只能算是零钱,

她什么都不懂,连餐桌礼仪都没人培训,更不说着装标准,金曼曼教她已经有段时间了,衣服其实只是最后一步而已,而且更不是越贵越好。“着装要先阅读场合——”

“服装是我们选择的策略,我们传递的态度。”林俏帮她一起说完,“那我应该多选黑色?黑色是保险又谦卑的颜色,永远都不会出错。”

“如果你进职场之后,以职务身份出席饭局,黑色的确是最适合新人的颜色,而且非常易于保养。”金曼曼给她一个赞许的眼神,她很注意提供给林俏正反馈,“但做为林总女儿出席一些场所的时候,也要多准备一些浅色系衣物,浅色系是昂贵的颜色,因为浅色系和复杂的染色都很容易区分出衣服本身的档次。二线品牌的浅色就不会有一线品牌那么正那么轻柔,马卡龙色是对抗抄袭的一大利器——而且你头发是染的浅棕色,更适合搭配浅色系。所以我们先从大牌的浅色系挑起,最好选一些无Logo的低调款式,我已经帮你看好款了。”

她先和林俏一起去某家品牌店找她的SA朋友,一口气试穿了三四套,林俏看着镜子中呈现的效果,都颇满意,她觉得自己俨然脱胎换骨,虽然脸还是那张脸,勉强只能说是清秀,但锻炼得来的挺拔体态、轻盈的发色,都滋养着她逐渐新生的自信,她似乎不再那样本能地回避对视了,坦然地在镜子中寻找着金曼曼和SA小姐姐,探寻着她们的评价。

“我觉得蛮好的,都挺得体,现在有点大小姐的样子了。”金曼曼的评价发自真心,“再瘦一些,再小一个码子可能效果更好,但现在这样也蛮不错的,很大方。”

她朋友说,“再小的码子就很难抢了,我们这里M码和L码相对是走得慢的,S和XS、XXS,走得最快,刚到店还没展示,微信里老客户就走掉了,留不到试穿的。”

有钱人实在是多,多到林俏都产生抢购般的紧迫感,几套衣服全要了不说,还自己物色了几件当季新款,一看就知道是大客户,SA小姐姐笑靥如花,逐渐接过主导权,金曼曼看刘豫出现在店门口,扬手招呼,乘机退开一点,不妨碍小姐妹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