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金迷(209)

换句话说,金曼曼现在这个年纪,她穿破布也都好看,荀大姑让她试的件件衣服,都比骨瘦如柴的模特看着更衬身,作为看秀第一排的大客户,她更喜欢金曼曼的身材,“模特都是为了拍照好看,走到你身边,小腿细得不敢和她一起走,害怕不小心绊她一脚,她要骨折。”

她自己是很标准的外岛精英女士身材,四十多岁人了,依旧紧致,身材有一点发干,是体脂率保持得很低的结果,身量虽然不高,但气场很足,这样的荀大姑是有足够理由染上洁癖的,因为她们一向Clean、Busy、Fit,Control freak——金曼曼不知道为什么要在日常对话中加上这么多常见且有明确翻译的英语词,但她来外岛三四天了,似乎也不由得染上了一点他们的口癖。

和S市的中年女人,外岛女没那么有嗲味,S市的女精英,有种说不清道不明老法租界混合了江南风味特有的风情,而外岛女往往更‘要’,更有侵略性,自然也就更说一不二,金曼曼只是充当模特而已,买不买完全由荀大姑说了算,她相中了,SA打包,Michael刷卡,金曼曼压根没有拒绝的余地,她像是荀大姑打扮的真人洋娃娃,披挂新衣还不够,奢牌那些不值钱的智商税配饰也往脖子上耳朵上挂,“好看呀!年轻人就是要多打扮才靓。”

麻雀变凤凰的戏码上演半小时是惊喜,演到五小时六小时已是疲累,金曼曼今日狂刷了荀嘉明至少百万元,终于成为荀大姑眼里合适体面的青春靓女,“买不起就无谓嫌这些品牌没审美啦,说穿什么都好看,那就是没钱喽?真正有钱人,都懂得驾驭品牌的,再普通又如何啊?珠宝衬身,足够压阵啦。”

确实,真正的老钱家女郎,从手指尖精致到脚趾尖,发型、指甲、妆容甚至是一枚耳钉,都有精心感在里面,这是金曼曼从前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复制的钱味,漂亮的女孩子可以很努力地让自己的装束显得美丽,但是她们没法让自己显得货真价实的有钱。大概是为了补偿心理落差感,人们很热衷于传播富豪穿五块钱T恤的故事——这倒也不假,但是,这些富豪在出席相应场所的时候,他们自然也有符合身份的高定西装。

“买到手都酸!”

金曼曼回住处时,Michael对她已经非常巴结了,他贴心地询问金曼曼,“金小姐,要不要帮你唤佣人过来整烫衣裳?”

这些衣服有很多是小礼服,相当娇贵,仅仅是从衣架上放入包装盒中,已经会带来折痕,不过,佣人的工作只包括打扫房间卫生,像金曼曼这种‘主人雇员’的身份,请她们熨烫衣服似乎稍微有些过分,在这之前,林俏也更情愿自己来,她不晓得差使荀嘉明的佣人要不要额外多给小费。当时她抓了金曼曼来帮忙,现在金曼曼理所当然也可以抓她——但是,这份不差使佣人的坚持,似乎也变得有点矫情了,如果真是主人雇员,为什么会得到这么多的贵重衣物?

金曼曼是个善于折衷的人,她拉林俏一起整理衣服,又请佣人Maria来帮手,菲佣有许多都叫这个名字,这个Maria沉默寡言,你和她说什么都咧嘴微笑,她一丁点中文不会,Michael和她都说英文。

林俏恰好和金曼曼谈天,“你算是修炼出来了,曼曼!你现在比我要有钱。”

金曼曼对林俏是知根知底的,林俏次次购物,不是有她参与,就是有她的督导,可以说确实她陆续花在衣着上的钱比不上今天金曼曼得到的礼物馈赠,这就是非常直观的对比,林家和荀家,对一般百姓来说都是难以想象的有钱,但是他们之间依然存在森严的等级差别,有钱人也会在更有钱的人面前自惭形秽,嫉妒之余又有更多的欲望衍生——还要变得更有钱,更加更加有钱,有钱到永远不再有这样一天,连未完全上位的少爷小女友,都能在自己面前显得阔绰。

有钱人会不爱钱吗?或许有的,当钱变成基因代代传承之后,总会有一两个突变者,但大多有钱人都沉溺于金钱,林俏望着金曼曼,她的眼睛里写满了了羡慕,在大学四年间未曾动摇过的自信,今日被华服们轻易摧毁——这不是金曼曼自己的钱,诚然,但金曼曼靠着自己的魅力,什么也没做就得到了这些,这击毁了林俏的优越感,这是她最后安身立命的东西。

但是,林俏起码也有一点城府,所以她还能装成若无其事,继续社交活动——金曼曼一直在帮她打理内务,现在她把自己关起来,这就有些太孤僻了。只是林俏的眼角眉梢都流露着那种说不出的凄惶和黯然,她为了掩饰,便更加积极地恭喜金曼曼,“以后是由你来带我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