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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官员4·代上帝之手(48)

一次杀七个人,总比分七次每次杀一个人更靠谱得多。

但该怎么动手?

在酒店?各人分别住自己的房间,而且酒店动手难度太大,不可能。

那么半路上呢?

几个目标都在车里,似乎也不可能。

但我仔细一想,目标都集中在车里,这反而是最好的下手机会,唯独比较麻烦的是,他们开车不会经过没有人的路段,现在的公路上到处都是监控,高速上更是数不胜数,在他们行车过程中犯罪的最困难地方在于躲过监控。

同时我还要考虑一个问题,怎么样把一车人控制住。并且,这件事需要林小峰同意配合。

我的设计当然要把他当成最后的替罪羊,不过如果提前让他发现我的企图,无论怎么用视频威胁,反正是个死,他不会帮我犯罪的。

所以,关于如何下手这一点,我花了很多心思,既要控制一车人,又要让林小峰自愿配合,不会想到我最后会拉他当替罪羊,更要躲过监控。所有的目的都要考虑进去。

我承认,做到这些,很不容易。

第58-60章

第五十八章

对于控制一车人,我觉得并不困难,用强制手段当然是不行的,但可以用药。

这几年我们县局破的几起迷药案,收缴上来的许多迷药都放在保管室。

我有保管室的钥匙,我是县局管刑侦的领导,我进去拿点东西,不需要登记。况且我想得很细致,我带了个空瓶子进去,倒了部分药出来,这样即便以后清点,也不会发现少了一瓶药。

在想好控制一车人的办法后,重点就是躲避监控了。

关于躲避监控,我首先想到的是对汽车的车身进行伪装。

我用的办法是贴汽车外膜。

给汽车贴过外膜的人不多,我也是一次朋友聊起,说他给汽车贴了外膜。

所谓的汽车外膜和车玻璃上的贴膜一个道理,无非是一个贴在车身外,一个贴在车玻璃内,大部分的汽车装潢店都有这项业务。

我看了朋友的汽车,车身不细看不会发现贴了层东西。就像许多家用电器,新买来时外面贴了一层透明塑料膜。

我朋友贴的是透明膜,主要用来保护车身,防止轻微的刮擦。他说还有其他各种颜色的外膜,可以根据需要订制。

我觉得贴外膜是个不错的主意。只要把工商所的银灰别克,先做一遍油漆,做成蓝色,再贴上银灰色的外膜。如此一来,这辆车开进监控时,是银灰色的,在监控看不到的地方,我把车膜撕了,就成了蓝色别克,到时开着蓝色别克离开监控,就能骗过去。

可是光改变车身颜色是远远不够的,根本无法骗得了监控。

第一个监控看到银灰别克进去,第二个监控再没看到银灰别克出来,却多了一辆蓝别克,毫无疑问,专案组一定会想到车身变了颜色,依旧会调查这辆出去的蓝色别克。

该怎么做才能把这个致命问题解决呢?

我想出的方案是“瞒天过海”。

再找一辆蓝色别克。

当工商所的别克进入监控后,再让第二辆蓝别克进入监控,在两个监控的中间段,把第二辆蓝色别克的车牌换给工商所的别克,同时撕掉外膜,于是工商所的这辆车,就完完全全变成了第二辆蓝色别克,再光明正大地开出监控。而第二辆蓝色别克,则停在服务区内,等待案发后再离开。

可光这样还是不行。

服务区内几乎不会有小车停留过夜,如果第二辆蓝色别克停留过夜,肯定会被调查注意,我的计划依旧要破产。

该怎么办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把蓝色别克留在修车店里。

大部分情况下,刑警甚至不会调查到这辆车。即便调查到了,也会认为是一辆无关的车。我很清楚,对于服务区的调查,得到的信息将非常多,非常复杂。国内的所有犯罪记录里,从未发生过短时间快速改变车身颜色,逃避打击的案例,所以我认为专案组不会凭空想到这个办法。在明白整个犯罪过程前,没人会想到修车店那不起眼的一辆蓝色别克,是最关键的破案线索。

如此一来,你们会发现工商所的银灰别克进入监控后,就再也没有出来。随后必然会怀疑车身做了伪装,继而核查进出的每辆车,却发现,所有出去的比进来的少了一辆,就是找不到工商所的银灰别克。那么想当然地会认为这辆车一定是上了某辆大货车运走了,调查大货车的话,工作量超出了专案组的能力范围,而且结果也一定是一无所获。

我自认为这是个非常安全的犯罪设计。

我通过实际的线路考察,最后选定了绍市服务区这个最佳的犯罪地点。

这里面积大,车流量大,工作人员势必不会注意到每一辆车,尤其是,修车店的那一辆。——我到现在依旧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巧,老大会注意到这辆停在修理店的蓝色别克。我想换成一般刑警,就算调查过修理店,就算知道店里停了一辆蓝色别克在维修,可是这车是蓝色的,还是案发后才离开的,应该想当然认为和案子无关,不会把它和别克车消失联系起来。

对于借一辆蓝色别克,很容易,县局就有一辆现成的。

可是我有个担心,案发后专案组的调查里,一定会核对每辆进出服务区的别克商务车的信息。如果核对牌照时,发现是白象县公安局的车,我怕会引起怀疑,所以我必须再弄一张车牌,当然不能是假车牌,必须是对应蓝色别克的真车牌。

我想到了我朋友,因为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在绍市一个区的人民法院当副院长,好几次去绍市是他接待我的,开的是辆蓝色别克。如果借用他单位的车,换上他单位的车牌,这样查监控核对车辆信息时,一辆绍市牌照的车进绍市服务区,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所以我向他借了车,把他的车牌换到县局的这辆上面,进行犯罪。

在进行整场犯罪前,还有个影响成败的大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如何让林小峰配合。

第五十九章

林小峰显然不知道我的目的不光是杀王红民一个,他做梦都想不到我准备杀了所有人。

他告诉我,他同意配合的前提是,王红民死后没人会怀疑是他干的,他不想担负任何的风险。如果我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他,哈哈,打死他也不会配合我犯罪了。

我想他答应配合我犯罪前,一定已经权衡过利弊了。如果拒绝,我会用视频将他捉拿归案,即便他说出我的计划,可是,在一切没有做之前,谁会信他的鬼话呢?如果答应我的要求,那么犯罪成功后,他手里也掌握了我的犯罪把柄,就不用怕我继续用视频威胁他了。

可是他根本不会想到我的目标是杀死所有人,这是疯子才会干的事,对吧?他压根想不到我是如此疯狂。

起初我把方案告诉他后,希望全程由他来开车,他当即就拒绝了,说这样最后一定会查到是他干的,反正都是一死,他不会帮我。

哈哈,如果他当时答应了,我根本没必要设计汽车消失的诡计,一查是他开的车,毫无疑问,他是凶手,换谁都查不出我。

没办法,和他协商的结果,犯罪的整个过程都由我来做,他只负责下毒。

为了打消他的顾虑,我告诉他一个假的方案。

即他先把车子开进绍市服务区,我提前在服务区里等着。到服务区后,他拿出自制的饮料,让大家喝了解渴,饮料里放了迷药。等迷药起效果后,我上车把所有人绑好,蒙上眼睛,然后开车离开。把车子开到白象县的老公路,为了不让其他人怀疑林小峰,我把他也绑起来。再把保温瓶里的饮料倒了,换上没加迷药的饮料。然后,我戴上面具,弄醒所有人,再当着所有人的面,杀死王红民,把车子烧毁,使看不出车子做过油漆,再离开。事后刑警队会来调查这起案子,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中。保温瓶中的饮料,已经被换掉,查不出迷药成分。活着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失去知觉的,绑架案是怎么发生的,谁下的手,林小峰给大家喝的饮料里,也没有问题。这样,他们也不会怀疑林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