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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狂小姐(272)

上官慕鸿恶狠狠的瞪杀着江协,又瞪着卢茗。、

为什么这些男人都看着特讨厌呢?

兹兹兹——

兹兹兹——

莫兰越狱之事,传遍了整个京城,更叫人难以置信的事,这丫头越狱也就罢了,竟然带走了宫中无数人,连同太监宫女侍卫以及不受宠的皇上嫔妃,前前后后大致数来,起码有七八千人!

这消息彻头彻尾震撼了整个龙华帝都。

上官琪正人随虚弱,脑子却依然十分清晰,当他听见这个消息后,又差一点被气到暴毙,好在李太医急忙给皇上灌那香茶,稳住了他一条老命。

那香茶,李太医怎么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只知道,这茶,可以拖着上官琪正这口气,拖上好长一段日子,可一旦脱了这香茶,那皇上就会百般痛苦,像是万只蚂蚁在啃噬着他。

卢茗原本是下毒的嫌疑犯,如今卢茗被人救走了,可还是有人在皇上的茶水里下药,这就直接证明了卢茗的清白。皇后这次鲁莽之举,倒是给了北辽王妃下战书的好借口!其实民间还有另外一个谣传,据说,这位庐山茶庄的少庄主,其实也是莫大小姐的男宠之一。这谣传火速传开,传得全城百姓热血沸腾。

那个一直被带绿帽子的九皇子,却依旧留在宫里,被皇上软禁在太子行宫中。

民间百姓再次嬉笑调侃起来,想那莫家大小姐,越狱出逃,带走宫里数千名,却独独把自己的正牌夫婿留在宫里不管不顾。真是叫人笑掉大牙。

浩浩荡荡的人马,一路往北前行,原本应该走水路比较容易,可莫兰偏偏不爱走水路,非要走杨康大道,离京城四十里远的一个城镇大门口,一只七千多的军队正等着她大驾光临,预备拦死她的去路,可谁知,那部队刚刚驻扎在城门口,城内的百姓客客气气的过来给他们送被子送柴火,却趁机在他们的伙食里下巴豆,搞得七千多人,全部蹲在草丛里拉了整整两天两夜。

莫兰坐在马车里,溜达溜达的进了城,溜达溜达的路过城镇。

上官霆说过,她整个人都是张通行证,这话,一点都没说错!她啥命令都没支。瞧瞧那些百姓,对她多好!

有了前车之鉴,第二个城镇的将领,率军驻扎在城门口,谢绝任何百姓过来巡视,原本以为这样子准能逮到九皇妃那伙人,可谁知,百姓们不来凑热闹,一批批烈马,一头头野猪野牛,全往他们营地里冲,搞得他们都还没打仗就已经死伤过千。

莫兰又带着人马,溜达溜达的路过了城镇。

还有几批人马,夜袭过莫兰他们,可是都没能得手,毕竟莫兰带走的那批侍卫,都是宫里一等一的高手,御前侍卫的本事,肯定是顶呱呱的。再加上还有个BOSS级别的人物,都没使出他的必杀绝招,夜袭的人一个不漏的被处置光了。

因为官路畅通外加道路平坦,原本十五日的行程,十天就赶到了终点,只要进了上官霆的封地,也就等于是回了自己的家。

皇上知道百姓如此偏袒莫兰,他终于懊恼了,当下丢出虎符,命镇北大将军,率十万人马,围堵北辽,与此同时,驻守在双城以北的柏傅崟接到圣旨,皇上命他集结三万军队,伙同镇北大将军,把上官霆的封地,彻底围堵起来。

皇上虽然知道莫兰手里有火枪,但他一点也不害怕,他要利用人海战术,把这丫头,彻底镇压。

柏傅崟接到圣旨后,连夜写了封密函给莫兰,告诉她,她若想逃亡北寒,就从他那儿通行,他愿意给她打开一条通道。这封信,可以看得出,他的心,依然在她身上!莫兰很感激柏傅崟,所以回绝了他的好意。

十万军队远征北上,大致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等到达目的地后,还需要花一个礼拜左右整顿士气,所以莫兰也有就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准备自己的军队。

因为上官霆不在,所有远东罗丰桦南都归莫兰管辖,军队直接听她调遣。

上官霆的私家军,也就一万多,再加上皇上给他的配额五千,和莫兰手里的五千,顶多就是两万人马。

两万人马,想防御十三万的军队?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任务。

回城后,莫兰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来次舒舒服服的淋浴,哗啦啦的冲把澡,把所有烦恼都洗到九霄云外去。

洗完澡,抹好乳液,做了次面膜,换上她最喜欢的职业装,乐滋滋的巡城去也。

这次回乡,还拖了条尾巴回来。

那个路易三世,竟然厚着脸皮跟着她走,怎么赶也赶不走他。

路易三世跟着莫兰来到新尚海后,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什么这里的马车,竟然和他们国度的马车,有几分相似?而且总感觉,这里的马车,是在他们马车原有基础上,做了改进似地。

还有,上次他路过学堂的时候,进了学堂看了一眼,听见里面有人在教书,教书的内容,竟然都是英文。

奇了怪了,为什么这么多孩子都学他们国家的语种?难道,他们早就预谋着,从小培养进军他们国家的娃娃军团?

关于这个问题,路易三世纠结了大半天,始终纠结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实在忍不住,巴巴的跟在莫兰屁股后问理由。

“莫兰小姐,您就直接跟我说了吧,你为什么非要教他们学我们国家的语种?你是不是早就打算入侵我们国家?”

莫兰白了他一眼,“我是和平人士!战争什么的,能免则免,入侵你们?老娘还没这么多闲工夫!”

“那你教这些孩子们学我们国家的语种干嘛?”

莫兰走去保险箱,打开保险箱,端出一台机器,放在书桌上,说,“挪!你看这个!”

“这是什么?”路易三世惊呆了。

莫兰解释一句,“这个叫打字机!最最古老的那种打字机!用二十四个英文字母打出来语句,十分容易便捷。想用汉子组成打字机,那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电脑的原型,就是在这打字机的基础上创建出来的!我让孩子们学你们的语种,就是希望他们以后能用上这东西!”

路易三世嘴角一抽,轻声问,“最古老的?这个玩意儿在你们这儿,是最古老的东西?”

莫兰懵了两秒,一句话也不说,抬起打字机,又塞回了保险箱,锁上。

路易三世惨叫,“啊!你怎么把它收走了?我都还没看清楚呢!莫兰小姐!您......”

莫兰做了个手势,说,“我现在根本没时间和你多废话!等我把战火平息了,再和你详谈吧!”

莫兰理了理文档后,甩头就走。

路易三世瘪嘴,无可奈何着只能徒步跟上,巴巴的想着,说不定还能从她屁股后,又发现什么新鲜玩意儿呢。

这几日,天上信鸽飞个不停,有时候飞鸽无辜消失,消息就要断裂,然后从飞信鸽,虽然不怕机密外露,因为莫兰教他部下学了摩尔密码作为联络,信鸽被人拦截了,也不会泄露军机。可是这种通信方式,真心不方便。

不过几日,路易三世天不亮就从旅馆出发,守在莫府大门口,等她出现,继续当他的跟屁虫。

没想到,他瞧见莫府门前,还蹲着另外一个男人,那男人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在莫府门前徘徊了好几十遍,莫府大门一开,那男人却像是做贼心虚似得,赶紧跑去角落里躲起来。

莫兰出了大门口,路易三世走前一步,说道,“那边有个男人,在你门口走来走去的。”

“谁啊?”莫兰随口一问。

路易三世摇头,“不认识,没见过。”说完这句话后,路易三世叽咕着说,“啊,不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似地!嗯——好像在梦里,就是上次我受伤的那次,我做梦梦见过他,我还在奇怪,我堂堂大男人,受伤昏迷了,为什么不是梦见自己心爱的女人,却梦见了一个大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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