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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狂小姐(5)

辛思律一吐气,嘀咕了句,“这个女人不可能会知道我和唐嫣夫人私下密谈我和莫梅婚事的事才对。”

“……”主子说的是这个呀!糟糕,拍马屁拍错了。真是……雷夜低着脑袋,好奇一问,“主子为啥这么说类?”

辛思律嘴角喷出鄙夷一笑,“如果这丫头脑子这般精明,那她何家的财产,又怎会被唐家的人侵吞掉?”

“主子说得是。”

脑子一转溜,辛思律突然哼笑起来,“八成这丫头是气不过我选了莫梅,心有不甘乱打乱撞被她说中了罢了。”

“嗯,属下也这么认为。”雷夜又拍马应和了句。

辛思律忽然觉得,有个女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还挺好玩的。这般一想,辛思律心情大好,回头对着雷夜,昂头说道,“咱们走吧,天色不早了。太阳下山前,最好能回家。”

“是。”

------题外话------

开新坑啦,妞们用力戳进来。无限爽文一枚。

另外说明一下,开篇出现的男银,不是男主。咔咔……

☆、2:女主亮家底啦

四方斋,北城最大的书斋之一,一楼是各类出售的图书书籍,二楼则是斋主聘用各类写手,复制拓印书籍。至于三楼,是供给给贵族千金公子们狭义品读的好去处,六个房间环形绕立,中间一个过道小厅。每个房间没有木门格挡,而是用一条沉重厚实的布帘,阻隔扰人的视线而已。那些房间,被人称为暖阁。

有钱人家往往不爱来这种图书馆里看书,大多会在自己家的书房里念书。所以四方斋三楼,之前一直空置在那儿,被四方斋的斋主,拿来当囤书圣地。直到两年前,莫兰让斋主把三楼清空,从此这里就像是她的小天地一样。

莫兰独坐一间暖阁,提笔写字,不过她不是在练什么书法,而是在画些看不懂的图。

不稍片刻,暖阁布帘被人掀开,走进来一名女子,那女子,左眼处,有块巴掌大小的红色胎记。

胎记女拿着几块黑色布料,放在桌上,说道,“小主,您看看这些,中意哪块儿料子?”

莫兰放下手中笔,探手一摸,“嗯,这块和这块。”选完,莫兰起身,摊手说,“差不多了,给我量尺寸吧。”

胎记女心里着实嘀咕,终于忍不住,问了畜生,“小主?为什么要选黑色的棉布?多晦气呀?这黑色的棉布,用来做丧服的呢,哪能用来做裙子啊?”

“别啰嗦了,量尺寸吧!”莫兰摊开双手。

“好,好吧。”

“只量腰围,上次我教过你了,做半身裙,上身另外做。”

“啊?”

“还有两边的开叉口也要计算好,不要到时候,叉口开得太小,走路不好走,叉口大多,把我屁股都露了出来!”

“这个……”胎记女低头,羞红了一整张脸,她家大小姐怎么这么粗俗,随随便便就把屁股两个字放嘴里说叨?

“别忘记最重要的是曲线!一定要把女人腿部完美的蛇形曲线给我设计出来,做不好,就给我面壁思过去吧!”

“……。”

厚实的粉红色卷布帘掀开一角,进来一名精瘦的少年,手里捏着一只木笛,木笛伤痕累累破旧不堪,一看就知道是个廉价古董。瘦小少年看见胎记女被莫兰数落,万分同情却轻笑着说,“可怜的蝎子。”

胎记女子无奈的瞥了那少年一眼,回头,照着大小姐吩咐,替她量腰围。

莫兰一边让她量腰围,一边问蝎子,“上次让你做的几件汗衫,图案绣好了没有?”

“绣是绣好了,只是小主?您真要穿着那衣服上街么?”

“怎么?不行么?”

“不是我说,那衣服上的图案,好羞人啊!”

莫兰忍着额角的皱纹,嘀咕着说,“只是一颗粉红色爱心罢了,羞你妹?”

“……”女子不说话了。

边上,少年呵呵一笑,说,“小主,注意言行。您可是千金大小姐,别动不动就你妹你妹的骂人。你的名声,已经够糟糕的了。你可别再给自己添油加醋啊!”

莫兰侧头,盯着少年,苦恼的说,“你年纪小小,话倒不少!这么年轻就开始当起老妈子了?”

少年哭丧着脸,“小主,我和你差不多年纪,您老的话,比我还多呢!”

“哼,有功夫在这里回嘴,还不如回乐坊给我好好盯着那些蠢蛋。这么久了,连五线谱都不会画的人,统统给我切腹自尽去。”

“是小主您要求太高了,那些乐师,原本就只懂宫,商,角,和。你那蝌蚪文,他们可是花了好半年才学会的,现在你又让他们尝试从来没有见识过的乐器,小主您就不能再耐心些?”

“虽然是新乐器,可我只要让他们每天重复一个节奏,如果连这都办不成,就把他们统统刷了,老娘不养闲人!”莫兰冷血一句,“小手人在哪里?”

“小手哥他人就在外面候着呢,他胆子小,不敢进来挨骂!”少年温煦一笑。像是已经习惯了自己主子那头疼的坏脾气。

莫兰沉着脸,瞥向粉色布帘子,冷冷唤了句,“还不给我进来?”

这一声令下,布帘外的男子,深吸一口气后,慢吞吞的进了暖箱。

“小主,您要的鞋子……”

胎记女一看见小手手里的鞋子,惊恐的说,“又高了!又高了三分貌似!”

少年也跟着惊恐,“是啊!这也太高了吧?这么高的鞋子,怎么穿呀?”少年回头看向胎记女。

胎记女回头瞪视回去,“你别看我,打死我都不会穿这怪鞋!”

少年把目光投向大小姐,轻声问,“小主,您这千金之躯,要是穿上这高怪鞋,摔着了怎么办?”

莫兰白了他一眼,“这叫高跟鞋!”

鞋子名字不是问题关键吧!少年心里嘀咕死了。

莫兰吐气说,“把鞋子放下来,我试试。”

小手心惊胆战的把鞋子放到莫兰脚下,心惊胆战的等着她试脚。

一边帮她穿鞋,小手一边轻声解说道,“按照小主您吩咐的,鞋跟和皮革上,做了暗扣和线绕,脚尖处被我削掉了一些,脚尖的弧度上翘了五……五…。”

“毫米!”胎记女急忙提醒道。

小手耳根子一竖,忙说,“对!毫米。”咕噜一声,小手心眼扑腾扑腾直跳。

这双高跟鞋,折腾了他好几个月啊,不知道这次达不达标。

莫兰把脚往里一塞,来回走了几步。这一脚踏出去,高贵气质突然暴增。

木质的鞋跟踩在木地板上,踢踢踏踏的声音,倒是挺悦耳的。

胎记女看的眼睛都直了,“小主,您可真神啊,这么高的鞋子穿在脚上,怎么都不跛脚的?要是换我穿,八成走不满三步就摔倒了。”

“习惯问题!高跟鞋是身为成熟女人必备因素之一。”莫兰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十下,满意点头,“嗯!不错!不扎脚也不顶脚了!鞋垫也铺得很好!”

小手一听,整个肩头都垮了下来,“终于过关了……”

这时,布帘外进来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年纪约莫十五左右,脸蛋圆圆嫩嫩,属于可爱型。两人肩头都背着一只木盒子。

女孩把木盒子往桌上一放,急急忙忙跑到莫兰身边大叫,“呀!小主,鞋子终于做好了?可以拿去‘闺阁’里出售了么?”

莫兰坐回椅子里,换下鞋子,边说,“鞋子还没做好,这个只是样品,现在的鞋面,都是素色。回头还得把皮革挑染一下才行!”

“皮革也能挑染?”女孩惊讶的说。

“怎么不能?”莫兰无趣反问。

“呵呵,不是我说,这鞋子,就算挑染得再漂亮也卖不出去!”双胞胎哥哥吭气说叨了句。“这么高的鞋子,哪个女人会穿?”

小手哭丧着脸,嘀咕了句,“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是这鞋费了我一个多月的时间研磨的呢!要是卖不出去,我的心血不就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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