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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死了(20)

作者: 樱桃 阅读记录

你看,我果然是没有死过,没经验,关键时刻忘了自己不是整个人死进去,是烧成灰死进去。

这样一来,小点就小点,本来也用不着太大,一个人住,地方太大慎得慌。我点头定了这个墓地,就要跟年轻人去签合同的时候,蒋磊不抽烟了。

他拦着我,说:“咱弄个好的,钱我出。”

年轻人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得了吧你,我可不要附送的豪华葬礼,我现在就够丢人的了。”我拂开他的手,笑着说,“你帮了我很多了,下辈子当牛做马我都还不清,再给我买个豪华墓地,难道下辈子我要做你的杜蕾斯,帮你管理子子孙孙?”

“秦韵!”他咬牙切齿,“你这张嘴!”

我一笑,示意年轻人前面带路。蒋磊跟上来,几次想劝我,被我的目光挡回去。索性不再管我,一根接一根抽烟,留下一地烟蒂。

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我还记得带上财物,付了首付,叫年轻人给我展示一下骨灰盒。现在的公司都讲究一条龙服务,有墓地自然提供骨灰盒。年轻人把我带到旁边一个屋子里,指着架子上的骨灰盒说:“你看,这都是样品。”

摆在最显眼位置的是一个金灿灿的骨灰盒,

年轻人见我盯着那个目不转睛,忙介绍到这是用马达加斯加进口的大叶紫檀制成,上面镶了24K黄金,如何如何大气华贵,如何如何千年不腐。我现在也大概摸清他的套路,越是极力推荐只怕越是华而不实利润丰厚,况且24K黄金——我又不是暴发户。

最后挑了个黑檀木的,普普通通的花纹,质地很硬,一看就是地震都震不坏的材质。我对着骨灰盒前面放照片的地方发呆半天,想着哪天精神好,要照一张漂亮的照片以后摆进里头。化疗让我大把大把掉头发,说不定哪天就会掉光了。如果照片上是一个光头,那多难看。

回去的路上,蒋磊一言不发。我心里一块大石头放下了,自然比他心情好,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摸出一颗糖,也主动放进嘴里。甜丝丝的味道顺着咽喉流进胃里,我笑得自己都没有发觉。

“秦韵!我真不知道你的心是什么做的!”蒋磊生了半天闷气,终于宣告失败,长叹一声。

“瞧你这话说的,肉长的呗。”我向下缩了缩,“其实,早知道我这么快也要死,当年就嘱咐我爸一句,奈何桥上等等我,我们爷俩做个伴。”

他转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现在医学昌明,你不要太悲观。”

我只是笑,不回答。

这不是悲不悲观的问题,病入膏肓,总要有这么一天。

当天晚上回来就高烧,烧到四十度,整个人脱了水,唯一一点力气都用在狂吐上。我疼,又烧得神志不清,也不知道谁把我抱在怀里,搂着我的头让护士给我打针。我絮絮叨叨说着自己都记不得的话,把眼泪鼻涕都抹在他身上,只觉得心里委屈难过。隐约间,仿佛能看到癌细胞的生长,从我的胃部蔓延,像一枝檞寄生,在我的体内攀爬。

折腾了不知道多久,才慢慢退烧。偶尔从昏睡中醒来,连抬抬手指的力量都没有。有一次睁开眼睛,恰巧看到蒋磊坐在身边。我哆嗦着去抓他的手,还没说话,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问他,我是不是要死了?

他的回答我没有听清,只是一个劲的掉眼泪,哭着哭着,又睡过去。做了个杂乱无比的梦,独自在梦中奔跑,跑着跑着,又烧起来。

反反复复退烧又重新烧起来,这样折腾了一个多星期,才终于渐渐好起来。整个人又蜕了层皮,稍精神些到楼下客厅坐坐,用蒋磊的话,窝在沙发里跟没有了似的。

其实哪有那么夸张,我自己照镜子看过,就是很明显的消瘦而已,脸色枯黄灰败,脖子一边鼓起一个包,不仔细看又看不出来。不亲自把病历递出去,人家只会当我营养不良,根本想不到我身患绝症,命不久矣。

蒋磊给我弄了点中药,说是有奇效,整天弄得屋子里苦不拉几,还逼着我喝。我抱着中药碗磨磨蹭蹭,趁他出去给老婆打电话的空当悄悄倒进沙发旁的花盆里。只当滋补花卉,功德一件。

读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登记过,这些年来断断续续都会收到对方寄来的电子邮件,过年甚至还有贺卡。以前还常常跟程远风感慨,如今的公益机构真是认真负责,我不过留下了一点个人信息,他们还逢年过节如此热情问候。程远风翻着白眼,嘲笑说他们不过惦记你身上的器官,怕你改主意不捐了。那时候一笑而过,仿佛器官捐献与否是八十岁以后才会考虑的事,怎想到这么快,就摆在眼前。

老辈人有个讲究,叫做死留全尸。我这一捐,全尸是注定留不成了,心里不是不遗憾的。晚上裹着被子想了又想,第二天还是拨通了红十字会的电话。

再不想死,也免不了一死。我道德没有多么高尚,情操没有多么无私,说白了,不过想借另一个人的手活下去。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魂器这种东西,我愿意广泛播种,哪怕死气沉沉地活着,可是能再仰头看到如此蔚蓝的天空,能再次脚踏实地地奔跑,哪怕只为了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束阳光,也觉得是值得的。

反复询问过本地红十字会,确定他们跟郭美美和郭美美的干爹没有一点关系,我的一个肾不会被拿去换一个爱马仕之后,才同意他们登门,正式签署器官捐献协议书。打完电话,转回头,蒋磊端着一碗粥,被我气得七窍生烟。我刚想跟他坦白,他扔下粥就走,到晚饭才见。他这个人,思想上有些保守的地方。无偿献血是肯的,但肯定不会同意我器官捐献。为此,我费了不少口舌,两个人不知道僵了多少天,就在我以为两个人就要这么冷战下去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

透过玻璃窗看他打电话时柔和到极点的表情,我也大概能猜到是谁帮了我一把。

他讲完电话回来,满意地看着桌上的空碗,还以为我都喝干净。我捅了他一把,问:“你老婆?”

他轻轻笑起来:“女儿要学钢琴,她想让女儿学舞蹈,跟女儿吵了一架,来找我诉苦。”

“结果呢?”我问。

“我让她们抓阄。”蒋磊一脸无辜,说出史上最公平的回答。

我捧腹大笑,说:“你老婆当时肯定是迷恋你的外表才跟你在一起的!”

蒋磊仍旧一脸无辜,说:“这个我可真不知道。说实话,我那个时候男的女的来者不拒,长得漂亮就行。”

我皱眉:“那个时候?”

“七年前,我跟一个哥们在东北倒腾木材,发了,就转行做建材生意,钱越赚越多,人就有点空虚。穷人家出来的,也不知道啥叫享受,忽然间有了钱,恨不得上厕所不带纸,用百元大钞擦屁股。那时候就有点乱来,男的女的,天天换人。有喜欢的,留在身边玩一阵子,不喜欢的,上了床就丢开人家。直到五年前我认识了我老婆,也不知道怎么,慢慢收了心,心里想,别管喜不喜欢有多喜欢,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后来女儿出生,怀里搂着这个孩子,就知道,自己是再也没有沾花惹草的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