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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蛾(31)

所以,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问什么人要礼物。

明笙怔忪的反应让他心里有点没底,急忙补充:“也不用多那什么,就随便送一个。”江淮易对她笑了下,“就是想收。”

他的眼睛里是灿烂的霞光,青翠的树叶,万物在他澄明的眼底蓬勃生长,清澈沁人。

清亮的黑瞳因为一瞬间的赧然,悄悄移开,脸上泛着浅红。

明笙做决定的时候并不迟疑,却默然看了他很久,拖了好一会儿,终了,逗他开心似的,故意说:“好。”

他扭头看她,好看的嘴角果然掩饰不住地翘起来。

***

帮江淮易挑礼物是件挺困难的事。第二天林隽说要来找她,明笙干脆带上他一起去逛商场。

林律师富有耐心地陪她一个一个专柜逛过去:“昨天还进过派出所,今天就有兴致购物。你这心理素质,适合学法。”

“我这种爱知法犯法的公民,还是不去当法律界的毒瘤了,乖乖做个当事人,给你们律师找活干不挺好。”

“你不要不当回事。”林律师一说到职业问题就滔滔不绝,“陆远这样的人,很可能私下再来讹你一笔。我不知道你们协议里具体内容是怎么签的,但是你一直要以协议为准,千万不能为图省事,再答应他的勒索。”

说完,又补充:“如果他来骚扰你,及时报警。”

“行了……真这样报警也没用。”明笙满不在乎地说,“就是因为法律太纵容这种人,才需要我们这些暴躁的公民。”

“你还有理了。”林隽苦笑。

明笙转过身,和他对视。

上次见面到现在,时间上没过去多久,但她却觉得已经十分漫长。她甚至以为,林隽再也不会主动来找她了。现在这样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交谈,几乎是不能想象的事。

谢芷默是怎么形容他的来着?

哦,对——能和杀父仇人握手言和。

林隽问:“干嘛这么看着我?”

“没什么。很久没见了,补看两眼。”明笙浅笑回身,面朝这间百货商厦一层镀金的玻璃柜台,像捕食者面对浩瀚的森林,“算了,今天不买了。”

“逛了一天,什么都没买?”

“嗯,不着急。”

他们一起在商厦里的咖啡店喝了杯饮料,明笙再度被普及了一通法律常识,终于把她的免费法律咨询顾问送走。

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步行街上走着,想出去拦辆车回去,却接到了江淮易的电话。爱黏人的江少爷问完她的坐标,很快定了一家附近的餐厅见面。

明笙又踱回去。那家日料店正好在她刚才逛过的那间商厦里,她重新路过那些被她一一否决的柜台,忽然被一家方才忽略的店面吸引。

江淮易吸取上次教训,特地定了包间,以免再凭空冒出一个张远李远。

明笙在榻榻米上坐下,把一个精致的购物袋搁在案上。

江淮易一看就知道是给他的:“买到了?”

“嗯。”她推过去,十指相扣搁在桌上,“来不及弄花里胡哨的包装。直接打开看吧。”

本来就是补送的礼物,也不必那么形式主义。江淮易心情很愉悦地从袋子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盒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枚尾戒。

这个牌子就在楼下,装潢风格很空旷,却在这间寸土寸金的商厦里占据了一排店面,一整天也不见有几个人走进去,但店员从来不焦虑。

“你还真打算用礼物还钱……”

明笙说:“也不是刻意的。只是这个合适。”

江淮易对价格这东西本来就不敏感,为她惊叹了一下之后,心里也没很在乎,大方戴上去试了试。她买大了,尾戒刚好能套无名指。

银色的戒身,内嵌五颗小蓝宝石,设计得像星辰。

果然和她想的效果一样。他皮肤很白,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没刻意修剪过,显得很自然随意。蓝宝石的色泽很衬他的气质,让一双手都变得华丽张扬。

江淮易兀自欣赏了会儿他的新礼物,忽然想到什么,“你就买了一枚?”

“嗯。”

戒指这种东西,买一枚寓意很不好的……

谁都能看出来,江少爷有点不满意。

明笙问:“不喜欢吗?”

江淮易幽幽地把眸子移回来,看了她一会儿,伸出一只手,恶作剧般把她下耷的嘴角捏上去。他看着她被自己摆出来的半边笑容,柔柔地勾唇:“喜欢啊……”

☆、第17章

江淮易黏了她大半个月,终于被考试赶去了新加坡。

明笙卸下一口气。结果他走了两天,耳根清净了两天,她竟然挺不习惯的。

近来一直没什么工作,明笙完成《》的日常拍摄,回来洗了个热水澡,擦着头发坐在书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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