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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博士重生到民国守旧家庭/今安在(85)+番外

听得一声中气十足的“斯、Lin——”两人抬头,将将能从棕榈树的叶子后面看到他因宿醉浮肿,比往常更圆一些的脑袋。接着,他头靠着窗扇,咦了一声,笑道:“斯!你几时学会的骑车?”

斯言桑唔了一声,被楼顶明晃晃的绿窗玻璃反射的太阳光晃得有些睁不开眼,“最近。”

尼尔道:“你们去南湾的话,请捎带我一程!”

斯言桑眯着眼睛:“我拒绝。”

二楼绿窗玻璃后面的圆脑袋消失了,一分钟后,圆圆的尼尔从门口跑出来。一见他,斯言桑便上了脚踏车,跌跌撞撞骑出去一小段。但因骑得太慢,被尼尔抓着车后座拖了回来。

尼尔啧啧两声,“你跑什么?怕我拆穿你不会骑车么!”

斯言桑皱皱眉:“你已经讲出来了。”

楚望颇感新奇,笑问道:“真的么,那么你刚刚怎么不同我讲?”

“骑车么,我认为倒也不会太难。”

他这话讲完,尼尔像是听到什么格外好笑的笑话:“不会太难?那么从前在公学校报名军校学员,周末外出时,是谁永远不肯骑车跟上大部队,总是自己费许多功夫提前乘电车或是步行,难道不是怕骑自行车?”

斯言桑脸色又黑了一阵,冷冷淡淡的说,“突然想要尝试一下。”

三人推着车,并行往前走着。过了会儿,他又补充道,“某种程度上来说,什么都想要尽力尝试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猪队友尼尔的存在,就是为了揭斯同学伤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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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最近1927这一段特别重要,所以斟酌的很仔细,码得格外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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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话很多……真的么,T T很想多解释一点,因为从评论里发现有许多误解与不解存在,想在作者有话说里作一堂答疑课的老师。

——

*关于陈冠希,我个人对于他,不算得讨厌。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带着一点欣赏。在之前真真与楚望的对话里,会提及陈冠希这个人,不带有褒贬色彩的。因为乔琪乔,于我而言不是“单纯是个惹人厌的花花公子”就能草草概括。虽然很喜欢哥哥1984版《侬本多情》,但是只要再读到沉香屑,我依旧觉得乔琪乔=陈冠希。没想到这样讲,某种程度会得罪到他的粉丝,故而回头将这一小段删除了。

*关于重生过来,谴责丫鬟那一段,我也认真思考过了,觉得问题不大。本身林楚望于她没有什么感情瓜葛,所以对于那个丫鬟,她心里也只觉得“吵得烦”“赶紧滚”这种心态。要管原身的事么?管了,也许自己就过不太好了,因为会给人落得“不肯息事宁人”的坏映像,甚至会失去来到香港的资格。她不肯管原身的死情,过分么?我觉得过分,是自私的。但对于自己没有感情的东西,人都是自私的,毕竟在未知世界里,人人都如狼似虎,自己是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的。我觉得去治了这个丫鬟,某种程度来说,才叫做圣母。我想写的林致就是这么一个自私的人。

想将这段话写在这里,是觉得要给喜欢这篇文,但是对前文带着一点疑惑的小可爱一点解释。单纯想黑我的人,是看不到这里的,就让他们黑去吧,最近两天也算是好好见识到了黑子的可怕之处……

第42章 〇四二 离岛之六

其实带单车在这岛上实在算不得什么好的代步工具。

岛上多山, 虽然算不得高, 但骑出一段距离,便要两位男士扛着车步行。虽然明面上未提, 但因为这一点, 尼尔也都跟着两人,遇上坡道便替斯言桑接过楚望手中的羚羊自行车, 一路将车扛上山道。

长的山道有九百余级之多。即将日上三竿, 五月的日头还是有些毒,三人先在山腰亭子里休息了一阵。将要到码头渔村时,楚望已有些吃力, 扛自行车的两人依旧淡定的闲谈着,大多是尼尔邀功似的向楚望讲述斯言桑在英国的诸多生活趣事。

比如:“去年末, 他全A入了牛津自然哲学系, 却三天两头往剑桥文学系跑……就为请人修正他作的诗。”

又比如:“斯受了许多德国式的教育,讲话做事,讽刺刻薄又有趣, 与那些英国学生,或者纯粹英国化的中国学生截然不同,这是我特别喜欢他的地方。从前在公学里念书时,全是些男孩们, 倒不觉得。后来进了大学,社交场合一多,少不得要见许多英式的女士们。英式的绅士们,风度翩翩的不少, 风度翩翩又不失可爱的就少很多了……”

这些天来,尼尔见面就打趣斯言桑。一开始他还会脸黑上一黑,如今习以为常了,也就静静的听着。不过说起“可爱”这个词时,尼尔却用了adorable而非 cute,故而遭遇斯言桑一记头部突袭。楚望听的莞尔,微笑着鼓励他继续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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