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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神仙有个约会(62)

哮天犬一见主人,立即摇头摆尾地冲上去,杨戬,不,他既然认为自己的前身己死,姑且先称呼他为忘川,冷漠地一抬手,一股寒气立即自他的掌心喷薄而出,白雾散后,哮天犬已经被冰晶冻住,动弹不得。

我完全愣住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倒是忘川先看了我一眼,带着略略厌恶的神色道,“你怎么还敢来十四山?”

“我送它来的。”我指了指哮天犬,触到他的眼神,几乎失去思考能力,连大气儿也不敢出,好像做过什么错事一样。

白痴,为什么情怯?眼前这个人可是要杀你的,对你一点也不好,你何曾做错过什么?至于刚才平马流说的话,说不定是为他开脱。我骂自己,努力回缓过劲儿来。

“多事。”他哼了一声,转头就走,根本不管哮天犬的死话。

我冲动之下也没多想,急急地追他进屋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就算不收它,至少也别像害它。它等了你一千年,你好歹要给个交待呀。”

他不回话,转过身来,拎着我的衣领,直接把我丢出去。我气坏了,又闯进去,结果他又丢我出来,一连三次。

“要么带它走,要么它冻死在这儿,你来选。”最后他似忍无可忍,扔下这句话。

我怒了,“我想带它走啊,但是我也尊重它的选择,它这一千年来,守候的一直是你!”

“随便你们。”他好像很疲惫似的,说出的话无情之极,“除非是吃,否则我是不会再留下一条狗的。所以,快滚吧!”

哦,这个人!真是不可理喻。我很明白,他是不会收下哮天犬的,不管怎么哀求也是一样。好吧,就算他有苦衷,但这种表现也实在太过分了。他难道没有心吗?哮天犬这么忠诚,换做个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这么无动于衷的。

我气坏了,因为自己有爱犬,所以最受不了人家抛弃宠物,正要说点什么泄愤,就听门外咔的一声,那块冰晶碎了,哮天犬破冰而出。不过它没有再叫,也没有向前扑,只原地打着转,呜呜的悲鸣,似是苦苦哀求忘川留下它,好不可怜。

“傻瓜,他没有心的,已轻视你如鄙履,你又何必死气白赖。做狗,也要有尊严!”我抱着它的脖子哄。

连气带心疼,正眼泪汪汪的,忽然看到从回廊那边晃荡过来一团棕色的小东西,一边走,一边沿着地面嗅来嗅去,正是我的肉包。

我不禁大声叫起来,可它完全没反应,反倒是看到忘川,一蹦一跳地向他跑去,尾巴摇得根欢快,似乎很喜欢他。

小没良心渣的!这死家伙才养你几天啊,居然忘了我!新愁加旧恨,令我愤愤然。

“忘川给肉包加了结界,不然它看到你,却又不能跟你走,岂不是更伤心?有时候,相见不如不见。”平马流不知何时站到我身边,叹了一声,望了望哮天犬,之后又道,“看到了吗?你还是可以随意闯入他在屋外设的结界,我是他的兄弟,却半步接近不得。这是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可我怎么会知道?说不定他这结界就是挡不住半妖体质的家伙。而我,是洪荒界、甚至人界中唯一的一只半妖。不过既然他的结界对我没用……

我接近肉包,结果给弹回来了。这又是怎么回事?

没等我仔细想想,忘川终于忍无可忍,他单手结印,姿态潇洒之极,也没见怎么施为,一股小型龙卷风就在庄院中形成,把我和哮天犬卷上半空,等我目能视物,脚踏实地已身在十四山外了。而哮天犬,根本不省“狗”事。

摆明了,他不要哮天犬,我们被他赶了出来,这狗儿的一千多年白等了。

我只好带哮天犬回黄泉城,几乎累得虚脱,死狗死狗就是这个说法,它已经比正常的拉布拉多大好几倍了,我这五十公斤的体重背起昏睡不醒的它,实在非常辛苦。

“果然是不要它了。”孟婆看我累得满头大汗,唏嘘着说。

“姐姐早知道他的主人是谁对不对?”

“这样神犬的主人,还能是谁?”孟婆微播了摇头,“这城里的鬼差都知道的,只是大家都不说,因为它的主人坚毅冷酷,即扔了它,就不可能再收回。”

我张了张嘴,想问当年忘川为什么叛反天庭,但终究没有开口。听平马流的意思,外界的流言不是事实,那我又何必问孟婆?若有八卦的心,回去和三哥小九唠唠磕就行了。

把哮天犬留在孟婆处,知道它会受到很好的对待,我回了妖居地。因为心里乱,在家闭关了三天,稍平静了些时,还是好奇忘川、也就是杨戬反叛的事,打算就算是假的理由也要听一听。于是,我特地从储物荷包中今了些小包装的姜味食品和一些酒水,带到胡姥姥那里去,叫上三哥、小九,来了个四人聚餐。

狐狸精本来就是好酒、且喜欢享乐的精怪,所以在觥筹交错、交杯换盏一番就全体放松了下来,我也才旁敲侧击地问起。

“于是……我听说忘川是有名的酷吏,激起了民愤,很多人弹劾他,他一怒之下就倒反天庭了。”小九年纪还小,貌似知道得不是太清楚。

不过,似乎洪荒界的自个人都不呼杨戬其名,只称其为忘川,可见他把原来的自己背弃得多么彻底,能令所有人忘记那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

“我是听说他想杀掉代天者,成为这洪荒界的王者,但阴谋被发现了。所谓成王败寇,他也就从高高在上的上神,变成了现在的叛党。”三哥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因而说起这话时,满眼里全是

“依我说,忘川长得那么英俊,本事那么高强,每回我着到他,小心肝都跳得乱颤,这世界就应该是这种人的,他要是没有反骨,倒叫看不起了。”三哥露出神往的神色。

我愕然望着他。

他拍了一下我的头,“爱慕一个人,和对方的形态并没有关系。谁说男人就一定爱女人,凡是漂亮的东西我都爱。”

明白了,他双性恋。

只是他和小九说的,我觉得就算是虚假理由,也是那种特别不靠谱的,因此看向胡姥姥。

胡姥姥喝酒喝得多,脸上红扑扑的,似乎连皱纹都平滑了,凭白年轻好几岁一样,“你们说得都不对,这事我可是亲身经历的。那年月,就连小三儿也不过是半大小子,哪知道这许多。”她说,“天庭有两大神将,一位是杨……忘川,另一位就是孙大圣了。不过孙大圣性子疏散,又是佛祖派来天庭的,平时不太爱管事,所以洪荒界有什么乱事,李天王和代天者都是派忘川去平定处理。你们也知道,洪荒界的人在千年之前,还都是野性难驯的,忘川的手段就难免激烈些,恨他的人就很多。还有人暗中流传,说他收受贿胳,只要给得起宝物,总能在他手下逃出生天。

“我不信这个。”我突然冲口而出,因为觉得他那样高贵的人,永远看不起别人似的,又怎么会贪图宝物?他那样傲慢,又怎么会屑于如此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