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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同人)伪推倒(60)

于是结局happy end了……

疯女人老婆……又瘸又瞎……

李然抽搐着嘴角,爱德华也太惨了,好好的一个人变成那个样子。着来他还是多关注点爱德华吧,他可不希望爱德华在以后会变成那个样子。至于现在的简·爱,就先让简·爱在洛伍德福利学校里住着吧,她的朋友也在那里,有他接手了那个学校,简爱现在的生活一定会比原著好很多。

在原著的那本书里看来,简·爱是一位坚强又有着自己的思想和追求的女性,这样的女性在这个年代里看起来是非常珍贵难得,这与简·爱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今的简爱只有十一岁,性格和思想都在迅速的成长阶段,李然不能确定,自己如果过多的插足了简·爱的生活,原著里的那位坚强的姑娘是否会消失,所以,李然暂时还是决定将简·爱留在福利学校里。

……还是当做陌生的姑娘吧,没道理一个才刚见面的人就过多的关注另一个人。

李然暂时放下了简爱的问题,怎么说,如今的简爱,也不过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姑娘。他现在更应该关注的,应该是爱德华的决定,还有原著中的那位疯女人妻子,算算的话,也就是这两年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李然的身体决定了李然不能过度的劳累,要到下一个地点还要许多的时间,当夜晚快要降临的时候,安哲里斯带着李然在路途中的一个小镇停了下来。

这个小镇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是在这条路上存在的时间也有许久,最开始的时候,听说是安置那些旅谴到此的路人而慢厘建造起来的,时间久了,也就成了休息和相互交流的小镇,镇上的旅馆不少,不用担心找不到休息的地方。

安哲里斯在一个看起来还算体面的旅馆里订好了房间,李然便跟着走了进去,一天的旅途奔波,身体已经非常的劳累了。

进了旅馆,李然休息了一会,本应该进入熟睡中,但李然的精神却莫名的有些亢音,无法进入睡眠。

这个旅馆在这里确实是不错的旅馆,可房间的摆设却还是有些简陋的,不过这个地方有一点很好,或者说,这个时候的英国,还未被工业化严重污染的英国,景色是很不错的。

李然台了身上的睡衣,走到窗台前,拉开窗帘,望着天空中的月亮。不期然的就想到了过去的时候,他和爱德华不止一次,在这样的月光下走在一起,前往树爷爷的房子那里。树林中的野兽还有猫头鹰的叫声,总会让他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响彻女巫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的夜里,当天暗下来后,家家户户都已经熄灯休息,而如今,可能是因为这里是沿途人的休息之所的原因,这里的夜店不少,街上也算热闹,特别是一个冬天过后,该活动起来的人们也都走动了起来。

见街道上的走动的人影还有热闹的喊声,李然突然就想要下去走走,他都快要忘了什么是人烟的味儿了。

换了身衣服,李然打开了卧室的门,外间的安哲里斯还安安静静的站着,手里不停歇的擦着些瓶瓶罐罐,那些都是他在平时会随身带着的用具,身为贵族,总有那么一些小小的爱好和习惯,他现在也被安哲里斯砸性的培养出了一点。

“兰开斯特先生?”安哲里斯的话语中带着一些疑问,李然笑着扬了扬手里的外套,“我想到外面走一走,这个地方我还没有来过,想到外面看看而已。”

安哲里斯放下了手中擦着的瓶瓶罐罐,优雅的鞠了一躬,“祝您玩的愉快。”

李然点了头,含着笑继续往外走,安哲里斯也跟着李然往门边走了去,接过李然手中的外套为李然披在身上,“兰开斯特先生,您没有到过这个地方,所以有一些事情,还是需要您知道些的。”

李然穿好了外套,想了下,“你说吧。”

“这个小镇能发展到如今的规模,和这里的交通因素有着非常大的关系,这个地方是一个交通要道,来来往往的人非常的多,可也因为这些非常大的人流量造成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里的犯罪量,跟他的人流量同样可观。”

“犯罪……”李然点头,语气中带着一种玩笑的味道,但眼神却是认真的,“这个地方如果想要犯罪抢劫的话,确实是一个好去处。”

“这里的犯罪多以抢劫和偷窃为王,像是一些昏暗的小巷,还是少去为好,人太多的地方,要小心有人向您伸来的手。”安哲里斯理好了李然身上的衣服,往后退了一步,“所以请您务必小心,但是也不用太过于担心,一切有我。”

李然歪着头,看了眼他的管家,当然,这位管家也曾经说过,李然可以称呼他为执事,听起来更加专业点。

接触的这一个多月来,这位安哲里斯执事,确实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执事。

“知道了,我的执事先生。”李然打开门走了出去,安哲里斯还是维持着鞠躬的姿势,直到李然离开后,才笑着直起身来,“这位先生看起来不错的样子,有些不想回去了呢……”要是真的不回去,小猫会炸毛的吧……呵呵……

李然从旅馆走了出去,走在大街上,接触到许久没有感受过的人声鼎沸,从旅馆的大门走出来,便都是行来行去的人。

大多数看起来都是社会底层者,穿着整齐的不多,大多数都有一种颓贼的感觉,就算现在是夜里,街上行走的女士也不少,多数看起来都是中年妇女,很有一种精干老练的感觉,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像是能把你身上的皮都扒下来。

这夜里走在街上的人,怎么看都不是好欺负的主。

李然走出来时,穿的衣服不是贵族的那些个套装,布料也仅仅是中等而已,但他的这一脸和善,跟这街上或者豪迈或者低俗的人比起来,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于是走了半天,李然自己也有了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街上不是没有贵族夫人或者老爷,但这些都是穿着体面,走在大街上,神情高傲,这些平民也都自动自发的为这些人留出他们想要走的路来。

李然摸摸鼻子,他穿成这个样子,本来是想融人这街上的人流的,可结果不如预期,好像更加的格格不入了。也不是说他的这身衣服的问题,也不完全是他那一脸表情的问题。应该说是周身的气质吧……

李然跟这个时代的人最大的差别就是肚子里的东西,中国有句话叫做“腹有诗书气自华”,用在这里也许不够贴切,怛也确实是这样,李然的气质,和这里的人,差别太过于明显了。

他上上辈子的那三十万年,对他的影响还是非常巨大的,“中庸”这两个字,就算在后来的新世纪里,没有多少的年轻人去提,但这是经过了几千年印在了中国人骨头里的东西,一个成熟的有思想的经历过许多事情的中国人,站在哪里都是独树帜的,在同个时代看起来也许没有多少的特别,但在时代差别这么大的年代里,这种突允的感觉尤其明显。

还在孤儿院里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大的感觉,跟那些个贵族站在一起也没有这么明显的差距感,但李然这一次往这个人群里一站,却非常明显的感觉到了自己的不同。

有些讪讪的,李然慢悠悠的走到不显眼处,准备结束他这次的“冒陛”。

走在不显眼处,看着眼前的这些人流,仿若处在另一个世界。人群中有着各种各样的人,年老的、年幼的、强壮的、佝偻的……李然不自觉的停下脚步,想到自己上辈子,上上辈子,颇多感慨。却突然感觉眼前一闪,李然眨了下眼睛,眼睛在来往的人群中搜寻了起来。

就在刚才,他好像看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他也没搞懂为什么自己就这样搜寻了起来,然后看到了一个在人群中钻来钻去的小孩,李然看着小孩跑到了对面的小巷里,出于内心中的一种预感,李然马上就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