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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日为师(316)+番外

作者: 千年书一桐 阅读记录

蔡甘霖哄着梅兰喝了点鸡汤。再把梅兰哄着了,顺便点了梅兰的睡穴。这才打通了邓建武的电话,他要见见邓家的人,包括邓红英。

一个小时后,邓家三姐弟在r大西门的咖啡厅先坐了下来。邓家两兄弟正嘱咐邓红英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时,蔡甘霖拎着个包进来了。

邓红英一见蔡甘霖进门,忙一脸是笑地站了起来。一点也没觉得意外,她已经见过蔡甘霖两次了。第一次在井冈山见蔡甘霖,她就觉得两人关系不正常,再后来蔡甘霖上门吃饭,她就觉得*不离十。

她是早就相中了蔡甘霖,蔡甘霖虽然是一个大学老师,但是蔡甘霖在北京有房有车,人长得又精神,这女婿带回老家去,准能收获不少羡慕的眼光,尤其是在那几个妯娌面前,她肯定能挺直了腰杆,这可是北京名牌大学的老师啊,据说还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呢,听说家底也不薄。

“小蔡,来来来坐,我家兰兰怎么样了?听说她去医院捐什么骨髓晕倒了,我在老家打了她好几天的电话都打不通,担心这孩子出了什么事,便赶紧丢下家里的活赶了过来,我晓得你们上班的人都很忙,正好我来伺候她,我也清楚兰兰平时喜欢吃些什么。”

邓红英的话有些语无伦次,也有些跳跃,她一个乡下女人见到一个城里人,还是这么有文化的城里人,心里多少有些紧张和自卑,当然了,也不排除心虚。

因为,说到后面,她总算看出了蔡甘霖的脸堪比冰山。

邓红英在蔡甘霖的注视下哆嗦了一下,总算闭嘴了。

倒不是邓红英知错了,而是邓红英害怕了,因为蔡甘霖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射向了她,一看就不是一个好糊弄的。

“我来,是想通知你们一声,做人要懂得适可而止,贪心太过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今天我把话摊开了告诉你们,兰儿已经年满十八了,不需要你们这些不合格的监护人了。”

“监护人?监护人是什么意思?”邓红英看向了邓建文。

“意思是你不配当兰兰的妈妈,兰兰也不需要你这位妈妈。”邓建文黑着脸解释。

他就知道蔡甘霖是来者不善。

当然,谁叫他们都错在前面,失去了梅兰的信任和尊重,现在轮到一个外人来替梅兰讨公道了。

只能送自己二字,活该。

“凭,凭,凭什么呀?我是她妈妈,她到什么时候也不能不认我这个妈妈呀?”邓红英一激动站了起来。

“你确定你是她的妈妈?”

“那还能假的了?”

“那好,我来问你,梅兰六岁之后,你为梅兰做了什么?”蔡甘霖问。

“我,我做的可多了,做饭、洗衣,还有,还有,还有她生病了,不都是我抱着她去医院的吗?”

“是吗?可是梅兰说从六岁起,她不光要洗她自己的衣服,还要洗梅菊梅鑫的衣服,还要带梅鑫,还要帮你摘菜洗菜,再长大一些,便开始喂猪、喂牛、做饭,不到十岁便跟着你下地,你作为母亲给了她什么?”

“农村的孩子不都这样长大的,不光兰兰,我那两个女儿也是这样啊,梅竹是老大,她从小做的事情比兰兰还多,兰兰那些活大部分还是梅竹教会的她。小蔡啊,你心疼兰兰,这我理解,可谁叫她生下来就那种环境?家里孩子多,我们做父母的也没有办法,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我晓得,孩子在我们身边是受了些委屈,孩子她婆婆,她婆婆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特别固执,我因为兰兰也不知落了多少埋怨,这个兰兰也是清楚的。”

“你摸着你自己的良心,是一样吗?你知道什么叫遗弃罪、什么叫虐待罪、什么叫伤害罪?你既然收了你妹妹这么多钱,答应抚养梅兰,你就应该好好对待她,可你这些年做了什么?梅兰从六岁开始就在梅家做丫鬟不说,还从十二岁开始便被你们遗弃,在外公外婆的资助下念完初中,十五岁自己打工挣钱在舅舅的资助下上完高中,从小被虐待着长大不说,还差点被奶奶害得变成残疾,你说,你什么时候尽到了一位做母亲的责任?”

蔡甘霖一边说一边从自己的拎包里拿出了几张a4纸,递给邓红英。

邓红英看了一眼最上面的那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义务抚养而拒绝抚养的,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其中“年幼”二字还特别画了一道线,标注:“刚满十二岁”

邓红英觉得这纸有些烫手,忙一把扔了出去,“我,我,我把孩子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这总是错不了,孩子没饿着没冻着健健康康地长大了,这总错不了,还有,我把孩子教得这么聪明,我们家四个孩子唯独兰兰考上了重点大学,这总错不了,还有,我虽然没供她念书,但是我爸妈我弟弟供了,这跟我供的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