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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路人今天也在路过男主片场[娱乐圈](416)

作者: 宿星川/鱼无心 阅读记录

他不需要优异的成绩,因为他的大哥会在十八岁后替这个家打理家业。他也不需要远大的梦想:他想要的任何荣誉,身边的人都可以为他双手奉上。

喜欢绘画?他的母亲会为他请来最好也最贫穷的画手。画手将画技和创意出售给他。他一笔笔临摹画手的作品获得奖杯,画手也得到一笔钱实现双赢。

喜欢慈善?他的父亲会为他规划最轻松的慈善旅行。他坐着小汽车在山野里穿行,车内装满多彩的糖果和粉色蓝色的铅笔盒。山区的孩子们追逐汽车,他把糖果礼包一个个地从车窗里扔出去,捧着脸畅想小孩们会有一场甜蜜的梦。

喜欢傅总?那更简单。谁会不接受一位天真无邪、又出身高贵的美丽妻子呢?

安也云会定期去城郊的福利院发放糖果。他喜欢吃巧克力,自然而然地觉得福利院里的孤儿们也会喜欢吃。院长感念安家的资助,每次都会拍摄天真善良的小公子安也云和受到资助的小孤儿们的合照。照片每个小孩的嘴里都塞满巧克力,他们嘟着嘴,展现自己对这份甜蜜馈赠的热爱。安也云则头戴小皇冠站在孩子们中间。有时候院长对这份宣传照片不满意,就会请求安也云换不同姿势拍很多张。

毕竟谁不喜欢头戴皇冠的漂亮小天使呢?小天使当然是被拍得越漂亮越好。

至于那些含着满嘴巧克力的孩子们,就继续去当小天使的陪衬吧——谁会喜欢面黄肌瘦的背景板呢。

后来安也云迷恋傅总。他带着家里的保镖和青梅竹马的方总,跟着傅总出入傅总喜欢的酒吧。酒吧烟雾缭绕,安也云被呛得连连咳嗽。方总一边替他倒水,一边颇有几分不平地说:“会出入这个酒吧的,绝对没什么好人。尤其是身上有纹身的。”

安也云也是这样想的,只是他嘴上从来不说任何坏话。

酒吧的舞台边上站着那个手臂上有纹身的人。是个少年,戴银色耳钉,染着酒红头发,很瘦,手臂上弯弯曲曲纹了一片骷髅与玫瑰花丛。他背着一个比他还高的吉他,漫不经心地推开了旁边人递给他的烟,然后就上去唱。

“我们不爱看小男孩的独唱。”有人在底下喊,“嘿!来点漂亮的小伙子或者女人!”

酒桌旁一片冷嘲和讥笑。安也云缩了缩脖子,小方总也说:“也云你看,来这种地方就要受这种委屈……”

然后他们就瞧见舞台上的人对着舞台下的观众们比了个中指。

这一下真是嚣张到无以复加。酒吧夜场里面或许不靠拳头说话,它们外面的暗巷里却是靠拳头说话的。这个少年得罪了这帮人,也不知道能不能囫囵着出去——想到这里,安也云很担心。

直到少年开嗓了。

那一天,安也云忽然不希望这个少年能囫囵着出去了。

少年在一片“安可”声中下去。他背着吉他,顶着酒红色的头发,如来时一样又推开了烟,悄声无息地走了。酒吧内的声音还是一浪高过一浪。安也云用手去拽小方总的袖子,发现他一动不动,呆呆地看着少年离开的方向。

被剥夺感。

那是安也云第一次感到来自安也霖的浓烈危机。

再然后。安也云又在不同的酒吧见到安也霖无数次。少年那时还不叫安也霖。他叫“霖”,也有人说是“凛”,总之,都是“LIN”。LIN永远是酒红的头发,背着一个人高的吉他,满手臂弯弯曲曲的蝴蝶骷髅纹身,推开任何人给他的烟或者酒,赶场在不同的酒吧之间。小方总曾恶狠狠地说:“他肯定很喜欢玩。”

肯定很喜欢,是个坏男孩,所以在不同的夜场之间来来去去。又有谁能知道他除去出卖自己的歌喉,又有没有向谁出卖过自己的身体。

安也云说:“没有啦,但他一定很想出风头。”

肯定。

很想。

出风头。

因为那片红色实在是红得太刺眼了。即使是多年后安也云穿着一身白或黑看见他,穿着酒红衬衫,站在几个多姿多彩却同样出色的神经病队友之间,也觉得那红实在是过于刺眼。

安也云在那之后宣布自己又要回到合唱团。他小时候在唱诗班,后来觉得歌唱不过尔尔而退出。如今“LIN”的出现让他又回到了退出一年的学校合唱团。安也云不他妈的喜欢唱歌。只是他得向他的世界,也就是小方总、小傅总、大哥等人证明他比“LIN”更他妈的在唱歌时像个天使。“LIN”从来不像天使,红头发的人当什么天使?神话里说红头发的都是恶魔、女巫、婊子。他只能当一个他妈的恶魔。安也云知道自己在这段话里说了太多的“他妈的”,因为和“LIN”有关的一切决定都太他妈的让人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