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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穿书](60)

明野靠近了些,他伸出手,握住容见的手腕。

容见吓了一跳,连身体都弹了起来,后面靠着的软枕都顺着窗棂滑下去了。

但准确来说,明野并不是真的碰到了容见。

他的大拇指和中指圈在一起,虚握住了容见的手腕。

容见的手腕那么纤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碰到他的皮肤。

明野平静道:“殿下这么瘦。”

容见晃了晃手臂:“有的人骨头就是细的……”

以此辩驳明野的论证是不对的。

明野随意地点了下头,神情平淡,松开容见的腕子,然后抬起手,手掌张开,一刹间便靠得很近了,几乎要将容见的脸包起来。

对于一般人而言,突然出现在面前、填满视野的东西,总是会觉得害怕。

但这个人是明野,容见就本能地没有太大感觉。

可能最开始的时候,容见觉得自己看过《恶种》这本书,他了解男主的品行,知道对方不会随意杀人,但总是想要远离。而在此之后,这个人又像是哆啦A野一样什么都可以做到,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会挡在自己面前。

容见变得没有那么了解这个人,却反而会信任和依赖。他不再是一个知道全部的读者,而是以另一个身份认识明野。

迎着光,透过指间的缝隙,容见看到明野的脸。他的脸被翠叶绯袍映着,肤色冷白,五官轮廓极深,是那种一眼看过去,就很难忘记的英俊。

他做这样僭越的事,语调也没什么变化,依旧很平常:“脸也这么小。”

容见的心中涌上一些很莫名的感觉。甚至他们之间都没有那么靠近,没有突破一般的社交尺度。

但是他们之间,他和明野之间,正在建立一种不同寻常的联系。

一个人用手指的长度测量另一个人的手腕,他用手掌大小比对自己的脸。

无法用言语表明,只能凭借人的直觉、感官、心跳,察觉到的、不能为外人所知的东西。

容见缓缓地眨了下眼,他们离得那么近,近到垂下眼眸时,浓密的睫毛就会在明野的掌心留下痕迹。

那也只是一闪而过。容见不明白那些是什么。

明野怔了怔,他的手原来是很稳的,竟抖动了一下。

没有缘由的,明明已经精准地测量过容见的脸,明明容见也没有再反驳,他却没有移开手。

他问:“殿下总是骗人,是小骗子吗?”

容见只是那么看着明野的脸。

但看得越久,迎着太阳的时间也越长,容见的眼睛也因此而疲倦。

强烈的阳光让他的视线变得模糊,溢出一些很少的生理性眼泪,泪水让他看到的事物折射出不同的棱块,像是有了些支离破碎的意味。

在这样灿烂的阳光下,明野似乎还是阴郁的,像是连绵的雨。

其实他们相处的时间不算少,但容见几乎没有觉得明野有过真的开心的瞬间。

容见恍惚地想到《恶种》原文的结局。

“明野批完桌案上的最后一封奏折,此时已是丑时过半。他一贯不太用仆从服侍,一个人沿路走回寝宫。清华殿门前只守了一个太监,替皇帝打开门,迎着他进去后又合上,继续在门边打瞌睡。殿内灯影重重,明野经过时熄灭了那些烛火。等走到床边,整个宫殿都暗了下来,没有一丝光亮。被子是冷的,新帝厌恶别人碰他的贴身物件是阖宫皆知的事,是以不会有人胆大妄为到送上暖床的人或物。

在这样的寂静中,在一个无星无月的夜晚,明野很寻常地躺在冰冷的床上,安静地睡着了。”

这是明野作为新帝的一天。

很多读者对这个结局不满,认为前面打拼事业的时候都爽了,称帝后当然应该是酒池肉林,美女如云,万朝来贺,怎么显得这么冷清。

作者顶着骂声回复道,古代称职点的皇帝生活本来就是这么辛苦,而且男主就喜欢这种平平淡淡的社畜皇帝日子不行吗?

又被骂了个狗血淋头。作者终于悔改了,他说会写番外,解密龙傲天男主之前的生活,以及日后的幸福时光。

读者等着《恶种》的番外。

容见也在等。

但作者大概是觉得自己完结了一篇热文,赚了一大笔,应该好好休息,享受生活,说好的番外鸽了几个月也没动静。

渐渐地,连那些失望的人也不在评论区争吵了,他们都忘掉了《恶种》,去看别的书,喜欢别的主角。

容见偶尔还会回去看看。

想起这些,容见心脏突然泛起酸涩,像是猝不及防地吞下一个熟透了的柠檬。柠檬的颜色那么好看,但尝起来那么酸。

他疑惑地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明野,你喜欢什么呢?我想要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