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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为你哭了(出书版)(1)+番外

《我是真的为你哭了(出书版)》作者:眉如黛【完结+番外】

文案

何授,一个不敢出轨的gy,一个遭受歧视的sissy,一个善良到迟钝的平庸男人。

当他莽莽撞撞的遇见了一个与他完全不相配的堪称完美的男人之后,他的平淡被全盘否定,生活也被全盘颠覆。

苏陌,那个英俊的如同阿波罗的男人,有的是无穷的精力和魅力,只是这样的思慕注定不受祝福。当何授鼓足勇气的告白后,两人暧昧的关系也随之断绝。苏陌的视而不见,冷眼相待,让他以为,只要等待,那个男人,会回到他的身边。可是苏陌却用一种最残酷的方式将他伤害。

“假如你们愿意,我可以变成无可指摘的温情的人。不是男人,而是穿裤子的云。”

奢华的轿车里,冯洛看着何授伤痕般的影子,轻声问苏陌:“你说,老天爷为什么要造一些C啊?”

那样的人,如果不是生下来给别人欺负的,就该是让人好好护着,不让他受一丁点委屈的。

书评:

【旧时繁华苍凉梦,陈年风流寂寞魂。】

我的梦中从不曾出现过风景,也少有无止境的喧哗与嘶吼。它们都很沉默,像当年只属于我的爱人一样美好。

当腐女到现在差不多也四个年头了,在那些个似水的流年里我看过的这方面书籍很多,算不上一直珍藏着,却也多多少少记得一些令我感动的、难以忘怀的和共鸣着的。

与那些华丽的,富有哲理的文章比起来,这篇显得单薄又微不足道。而我也看完它有些时候了,再重新整理剧情,回顾细节,竟开始放不下了。

嗯,我比较没有主意的是,推荐这篇文章的理由。

也希望,可能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人真正领会到出这本《我是真的为你哭了》的价值。

只是单纯的里喜欢里面的受君。他啊,傻得要死,后来下定决心离开,而后吸毒,明明还是那么爱攻君,却没有回去找他,自己饱受痛苦。

想来各位也都领略过缠绵悱恻的古诗词吧,对于现在我们熟悉的郭沫若、普希金的现代诗,又有什么看法呢?

前者,含蓄有味,似是处在似水年华里,每有会意,或是郁郁寡欢,或是心旷神怡;后者,直抒胸臆,若夫行于旷广大漠中,举手投足,许是豁然开朗,许是满目萧然。

攻君明显是后者。

当然,人的多面性拿出来探讨可以成百上千,我也只是举个例子,让大家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心里有个大致的定位。

因为我看书的时候很少记主角的名字,就算记下来也很快会忘记,于是记住他的性格会是我以后回味文章的一大乐趣。

同性之间的爱本就不是什么伤天害理大逆不道的事,但我们也都明白这个社会也完全没有为它们让道的义务。

我也是看到最后,才了解到前面的文中出现的同事用来侮rǔ受君的那首[ 马雅可夫斯基的《穿裤子的云》]是被改编、恶搞过的。虽然在那时也笑过那首诗很逗啊,什么的,但最后了解到真相的时候,还是不可抑止的发出一种“怎么这样啊…”的感叹。

毕竟恋人的嘲讽、不屑一顾对于以信任为基础的感情冲击太大了,于是长久以来坚持的、信仰的全都被自己的狐疑推翻,所谓的动了真情也变得脆弱到一经“不相信”的触碰就破碎,最后散落了一地的不堪回首。

哪个人不希望自己的爱人这一生只有自己一个恋人呢?但如果这种要求和金钱、声望、及其权势比起来呢,是不是,就可以全然舍去了?

我只依稀记得受君在这里选择了自己的尊严吧。然后乞丐般的逃离了。

故事发展到高潮的时候,戚慕商出现了。这是受君的表哥,根据作者伏笔,是牵引剧情前进跟结束的关键人物。

他吸毒、自残,教会了受君一切黑暗,却好像也让他变得坚强起来。

隐约记得戚慕商离开之后,出现了这么段旁白。

【毕竟,堕落是他一个人的选择。不是为了博得同情,也不是单纯的自暴自弃,只是无路可走了,绝望了,真的绝望了,所以就这样了,只能这样了。不是为了同情,也不希望别人知道。不要别人知道自己过的有多麽痛苦,多麽痛苦,只是习惯了自己默默的承受这些,哪怕那人浑然不觉,青云直上,一马平川。都是自己的选择。 】

然后那故事的结尾呢,被整团迷雾包裹着的结尾。

攻君送受君去医院之后匆匆离开是去见谁?

攻君的好友,我看故事一直把他忽略的人,在这个故事里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戚慕商故事的起承转合是什么样子的?

还有,他们幸福吗?

我自己现在想起来都意犹未尽。所以我也只想记得,受君吸毒之后第一次在画展上见到攻君。

为什么呢?因为我哭点很低也很怪。

那时候的受君不知道他们最后会幸福,没有信心相信他们经历磨难之后会幸福,只是对攻君哽咽:“我一会就走,… 我很快就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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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曾以为我最擅长的是等待,後来发现,我最不擅长的,才是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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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授是在网上找到那间酒吧。出门前,他有些期待地找出自己最新的衬衫和西装裤,努力把唯一的皮鞋擦得亮一点,整整齐齐地穿在身上,却发现镜中的那个人还是他,木讷的,呆滞的,平庸的,一如从前。

几缕额发可笑的落在眉间,何授用手把那副可笑的黑框眼镜往上推了推,却发现并无改观,看得越多,越是觉得镜中的人一无可取,於是在墙上那面小小的镜子前,逐渐局促,逐渐无措,最後逃一般地躲开。

他不敢再看。

不久前他母亲才刚来过一个电话,那个同样和他处在下层的母亲对著话筒开始她千篇一律的唠叨,他知道自己年龄大了,是时候谈个朋友了。可是,从母亲开始唠叨的那天,一直过了六年。六年时间足够他在一家不错的公司里面坐稳自己小职员的位置,却不能让他拥有足够的勇气。

每次面对著话筒,他总是一边忐忑地听著,一边用手指不安地绕著电话线,一圈又一圈,从指到腕。他母亲总是在这时候怒吼:“你听清楚了没有,长得不好看不要紧!最重要是能吃苦──得过一辈子!”

他听清楚了,他从来不是在乎外表的人。从记事的那天开始,漂亮的人,漂亮的衣服,漂亮的生活,和他从无关联。他也想试著按他母亲说的话,老老实实地做,扮演一个正常人的角色。可他不行,他喜欢男人。

也许还有更糟糕的事情,他是同性恋中,所谓的C。

从初中到大学,同学之中并不缺乏那些C的同学。翻开红楼梦,从贾宝玉的“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看到他脂粉堆里的厮混,心里觉得这人也有些C。可是他们举止、言笑是温声细语,长相是风流蕴藉……所以C就C了,往红颜堆里一站也是赏心悦目。

可他C得可笑。一个本就平庸的人,温柔便是拖泥带水,细致便是婆婆妈妈。上学的时候老师一句严厉的话都能让他当场哭了出来,落得满堂哄笑,好不热闹。

记得几年前,他从回收电器的人那里花了四百块人民币买了一台废旧的计算机,自己昏头昏脑的找人一步一步地问,逐步地换了硬盘,买了显卡,装了网线,老老实实的按时杀毒,那计算机一格一格也还是老老实实地运转。

他像是盲人一般四处漫无目的的瞎撞,最後无比虔诚的下了个QQ,然後加了一个gay群。名字老老实实地打了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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