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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只妖怪糊咖靠团综爆红(92)+番外

作者: 古娜拉西瓜之神 阅读记录

五人:“……”

倒也不必如此吧?

他们也没差到人见人嫌的地步吧!

“先去收拾收拾吧,等会六点五十出门。”柴聪明看着几人,又特意盯向唐拉斯和林士奇,“别穿得太讲究,简单一点就好;别穿得太简单,还是得讲究一点。”

两人:“……”

等六人收拾完,坐上了他们的代步车——七年前花三万块买的二手五菱宏光七座面包车。

这辆车陪伴了六人足足七年,它淌过泥地也穿过雪山;开过荒芜的野外也压过城市的泊油路……见证了他们从38线艺人混成了108线艺人的艰辛历史。

但是现在,它也见证了六人从108线艺人翻红成当下小火流量艺人的奇迹。

赵琳的话一向具有可信度,大家从家里开车出发,即使在路上经历了小堵车,也在七点四十抵达了约定的饭馆外。

这是一家隐于市区边缘的私家菜馆,一般只招待有提前预约的顾客,环境好私密性高,是不错的拿来谈生意聊合作的地点。

柴聪明去停车,其他五人先行往私家菜馆走去。菜馆坐落于巷子中间,而在巷口则有卖特色卤猪蹄的小摊子。

林士奇老远就闻到了香味,他飘飘然地走到小推车面前,盯着玻璃橱窗里色泽浓郁香气扑鼻的卤猪蹄,喉结一滚,咽了咽口水。

他问:“大姐,这怎么卖啊?”

大姐回答:“四十块一斤。”

“那这一个大概多少斤啊?”

“看个头,一个一般是三十到六十,你要大的还是小的?”

“要大……”林士奇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旁边的唐拉斯制止,他眉心轻蹙,“等会儿我们要吃饭,你现在吃这些干嘛?”

林士奇挥开他的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卤猪蹄:“你别管我,我现在就要吃!我整个下午都没吃东西,我肚子已经饿得快自杀啦!今天我必须吃到这个卤猪蹄!

再说了,现在才四十一,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九分钟,而且一般这种聊事情不可能一上来就吃饭,也就是说离我能吃上饭至少还有半个多小时甚至更久。

在这段时间里,我完全可以把这个猪蹄塞进我的肚子里并使用我强大的消化能力消化它,并为其他的饭菜腾出空位!”

几人:“……”

林士奇这样说,他们也不再阻止。

买吧,吃吧。

林士奇接着说:“要个大点的卤猪蹄,谢谢大姐。”

大姐笑眯眯道:“要多大啊小伙子?”

林士奇斩钉截铁:“最大的!”

“好嘞!”

在大姐捞猪蹄的时候,林士奇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他在街边买的五块钱的皮夹,然后翻看——一张棕色的毛毛和两张紫色的小毛以及几张绿色的小小毛。

呃……

他利用自己优秀的运算能力快速算了一下,20+5+5+1+1+1=33

林士奇瞥向大姐熟练地把装进袋子里的猪蹄放到称上的动作,嘴唇翕动:“呃…大姐,要不你还是来个小的吧…”

大姐手上的动作微顿:“要…多小?”

“最小的…”

“好…”大姐又把装好的猪蹄倒出来,开始捞最小的猪蹄。

林士奇看到这一幕,心里在流泪。

呜呜呜没有办法,真的没有办法,他的钱包大抵是病了——没有活力也张不开嘴,只有廉价破旧的外在,没有丰厚底蕴的内在。

像是肚子里毫无东西的人,怎么吐都只有胃里的酸水,贫穷又局促。

早知道前两天的那七百块钱,他就不摸出来了呜呜呜。

算了大姐,不用麻烦了,就拿最大的那个吧。”一道天籁之音出现在林士奇的耳边,他扭头一看,发现是柴聪明。

他嘴角习惯性地微翘着弧度,在此时的林士奇看来,这简直就是天使的微笑!

呜呜呜!

他感动地抱住柴聪明,“柴哥,还是你对我最好!”

他不是人,他刚刚竟然有了私吞那七百块的想法,他是大坏蛋,超级大坏蛋!他悔过,他回去就面壁思过!

下一秒,耳边那道清越的声音却说:“我给赵姐带的。”

林士奇:“……”

呜呜呜那七百他还是应该私吞当私房钱的!

他有些茫然:“为什么啊?”

唐拉斯拍他脑袋:“人家赵姐帮我们定餐厅当联系人,当然要犒劳她一下啊。”

金灿:“是的,我记得赵姐很喜欢吃卤猪蹄的。”

“她不是喜欢吃卤鸭脚吗?”林士奇划过一丝疑惑,难道是他记错了?

白喵喵:“鸭脚她也喜欢,鸡爪她也喜欢,牛蹄她也喜欢啦~”

林士奇:“……她还真是对啃人家的爪子情有独钟。”

最后,几人提着一大一小两只猪蹄进了私房菜馆。他们一进大门就望见了站在小院里的赵琳,后者显然也瞧见了他们,连忙上前:“你们来啦?快进来吧,主理人还没到。”

“诺赵姐,刚刚在巷口看见有卖卤猪蹄的,给你买了一个。”柴聪明把手中的袋子递给赵琳,女人明显一愣,脸上浮现灿烂的笑容,“哈哈哈,你们还记得我喜欢吃卤猪蹄呢,谢谢啊。好大一个啊!”

“那可不是,我们给你挑得可是最大的!为了让你吃到最大的,我都只买了小小的。”林士奇走到她旁边咂嘴念叨。

几人:“……”

“哈哈哈是吗?那要不咱俩换换?”赵琳把自己手中的袋子递到林士奇面前,“反正我最近也在减肥锻炼,不能吃太多这种高脂肪的油腻食物,你帮我吃这个大的,我帮你吃小的?”

林士奇可耻地心动了,他悄咪咪地瞥了眼身旁的五人,见五人没有露出让他拒绝的神情后,欣然点头交换。

他拿着比刚刚那个大了几乎一倍的卤猪蹄,鼻尖微耸,脑袋几乎快埋进包装袋里了:“好香啊,没想到吧,最后你还是栽到我嘴里!”

“你要吃就快点吃,免得等会儿人家品牌负责人来了,看见你还在这里啃猪蹄……啧。”唐拉斯嫌弃地摇摇头,他才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啃这种弄得满手油腻腻的东西呢。

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人类会把阿拉斯加和哈士奇还有萨摩耶并称为雪橇三傻,真是奇怪,他们阿拉斯加明明很聪明很正常甚至很优雅,和脑干缺失的哈士奇还有只知道傻笑的萨摩耶完全不一样。

“对,早点吃。”其他几人也嘱咐道。

免得人家品牌负责人来了,发现艺人在这里满嘴流油地啃猪蹄,甚至还没给他带一个。

那多不好意思?!

其实刚刚柴聪明也不是没想过给品牌负责人也买一个猪蹄,但大家毕竟是第一次见面,要么不送见面礼,要么就送个至少包装好点的。

送个路边买的卤猪蹄算怎么回事儿?

再说万一人家不喜欢吃卤猪蹄呢,这不多此一举平添尴尬吗?因此思虑几秒后,柴聪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大家在赵琳的引路下进入包间,赵琳和林士奇两人都努力快速地啃着猪蹄,希望在品牌方负责人来之间把猪蹄啃完,免得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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